指诽谤旅游部索贿颁合约•黄燕燕或与公司领导和解

《独立新闻在线》作者/本刊记者 Aug 01, 2011 04:11:41 pm

【本刊记者撰述】旅游部部长黄燕燕起诉广告公司首席执行员暗示旅游部索取贿金颁布合约的诽谤案,今日双方达成一项协议,预计可庭外和解。

《马新社》今天报道,由于双方代表律师要求更多时间商谈细节,所以吉隆坡高庭法官星甘(V.T. Singham)择定8月17日再进一步确认双方是否确定达成庭外和解。

申请方旅游部部长黄燕燕代表律师是苏尼尔阿布拉罕(Sunil Abraham),答辩方是广告公司Integrated Strategic Communications(简称ISC)的创办人兼首席执行员奥斯丁泽查(Austen Victor Lauw Zecha),其代表律师为廖氏(T.H. Liew)。

黄燕燕4月14日入禀法庭,起诉奥斯丁泽查,指后者在今年3月18日的Business FM 89.9电台访问时诽谤她。她认为,对方指控她不诚实,并滥用本身身为旅游部部长的权力和地位,为自己赚取利益。

她称奥斯丁泽查在访谈中的用语,暗示她透过代理,企图索取贿赂,以确保奥斯丁泽查和或ISC可以获颁投标中的广告合约。她要求答辩人为恶意和不实诽谤赔偿。

旅游部被指涉嫌不正当作业

这起事件始于竞标公司和在野党议员指控,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Tourism Malaysia)把2011年至2013年总值3亿8100万元的本地和海外宣传合约颁布给朋党公司。

根据《太阳报》2月6日的报道,奥斯丁泽查表示,该公司在之前一周已向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MACC)举报,有关该公司退出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其中一个项目,即北美、欧洲及大洋洲市场的海外宣传合约的理由。

他语带双关地狠批马来西亚旅游促进局本届的海外宣传合约招标项目,宣称:“本公司必须退出竞标,否则将会自毁公信力、道德地位、廉正及未来信誉。”

奥斯丁泽查宣称,有人在1月19日接近他和副手,要求该公司“给顾客(旅游部)50%的‘退款(rebate)’或上述公司部分年收入”。

据称,这样ISC才可以“重新赢回”与马来西亚旅游局另一个三年合约(欧洲、北美及大洋洲)。这个行贿要求导致ISC最终在1月26日撤回竞标。

黄燕燕过后否认此事,宣称工程公开招标,过程透明及符合程序。她指责这间曾获该局12 年工程合约的公司对外公布其退出竞标的说法,与致函告知旅游促进局的说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