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自由律师团:若符规定 政府无权阻发公民权

(吉隆坡4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不认同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指发出公民权是中央政府的专属权,并直言联邦宪法赋予大马人获得公民身分的权利,只要有关人士符合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干预或阻止发公民权。

律师团执行主任再益马烈说,联邦宪法第14条款阐明,若有关人士符合第二附表第一和第二部分的规定,就能获发出公民权。

他今日发文告说,部长不能篡夺这项保障人民权利的联邦宪法条款。

他说,内长发表的有关言论,对我国自独立以来制定的公民权规定构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