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同性恋OK!》继续列禁书

上诉庭恢复内政部于2020年对《同性恋OK!一名基督教徒的观点》落实的查禁令。-马新社-
上诉庭恢复内政部于2020年对《同性恋OK!一名基督教徒的观点》落实的查禁令。-马新社-

 

(布城25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以二比一票数推翻吉隆坡高庭的裁决,恢复内政部于2020年对《同性恋OK!一名基督教徒的观点》(Gay is OK! A Christian Perspective)落实的查禁令。

支持内政部上诉的两名法官分别是拿督阿兹扎娜瓦威与拿督王健强,而投反对票的则是法官拿督古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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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强宣读多数裁决的简要理由时说,高庭法官于2022年2月决定撤回对相关书籍的查禁令时,犯下了法律错误。

阿兹扎娜瓦威同意王健强的调查结果和决定,宣判搁置高庭的裁决。

她谕令起诉人即作者欧阳文风及文运出版社支付1万5000令吉堂费,予内政部和政府。

王健强说明,联邦宪法第10(2)(a)条文赋予国会权力,制定可以限制言论自由的法律,惟必须基于相关行为已破坏公共秩序或道德。

他说,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第7(1)条文允许内政部长查禁书籍的权力,而起诉人并没有对相关条文的合宪性提出质疑。

他和阿兹扎娜瓦威认为,尽管该书籍出版7年期间,没有发生任何不良事件,但不能否认书籍仍存有损害公共秩序、道德和公共利益的可能性。

他说,高庭也错误引用了印度宪法,而印度宪法和马来西亚联邦宪法有着“非常不同”的法律条文。

他也说,尽管高庭引用了“世界人权宣言”(UDHR)对起诉人作出有利的判决,但马来西亚国会并没有颁布任何法律来纳入UDHR。

他指出,任何国际声明都不能凌驾于我国的联邦宪法。

尽管古纳兰同意高庭撤销相关禁令,但由于遵从多数裁决,这意味着《同性恋OK!》书籍将继续被禁。

另外,欧阳文风及文运出版社创办人张永新代表律师云大舜(Edmund Bon)之后向记者指出,他会询问其当事人,是否要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同性恋OK!》是于2013年出版。内政部于2020年12月援引印刷及出版法令第7(1)条文,指相关书籍违反损害公共秩序、道德及公共利益,而查禁《同性恋OK!》一书。

2022年2月,高庭认为,没有任何证据或事实根据促成内政部对该书籍发出查禁令。

法官也说,该书籍已不太可能“损害公共秩序”,因为内政部在过去7年未能提供相关的“损害公共秩序”的证据,同时有关书籍也已在市面上流通。

有鉴于此,高庭推翻内政部的查禁令,让相关书籍得以在我国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