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营运执照更新条件上诉被驳 莱纳斯申请2项司法复核


 

莱纳斯向吉隆坡高庭提出申请,挑战大马政府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莱纳斯必须确保其国外的分解与洗涤设施开始运作的条件。(档案照:透视大马)

澳洲莱纳斯(Lynas Australia)针对大马政府向该公司开出的营运执照更新条件,入禀法庭申请两项司法复核。

莱纳斯透露,该公司是向吉隆坡高庭提出有关申请,挑战大马政府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莱纳斯必须确保其国外的分解与洗涤设施开始运作的条件。

莱纳斯发布声明说,“限制莱纳斯马来西亚工厂营运的许可证条件,与莱纳斯决定在马来西亚投资时的条件有很大不同。”

“此外,这些条件不符合马来西亚政府2018年执行审查委员会关于莱纳斯在马来西亚运营报告的建议、大马原子能许可证委员会(AELB)对莱纳斯大马营运的审计或之前3次由独立专家科学审查后提出的任何建议。 ”

莱纳斯指出,该公司是在科学及工艺部长郑立慷宣布,驳回莱纳斯的上诉后,决定走司法复核的程序。

今年2月14日,莱纳斯获更新营业执照,同时当局也为此设下数项条件,包括莱纳斯也必须遵守2020年3月实施的4项不准生产和入口放射性材料。

今年5月,莱纳斯针对大马原子能许可证委员会开出4项条件的上诉结果出炉,科学及工艺部长郑立慷宣布驳回莱纳斯的上诉,但同意让该公司的分解与洗涤(C&L)设施延长至今年底。

郑立慷当时发布文告说,该部经过慎重考虑,决定驳回莱纳斯要求取消4项条件的上诉。

尽管如此,因考量到这项决定对与全球稀土供应链的影响,该部同意让莱纳斯的分解与洗涤设施,延长运行到今年12月31日为止。

“有鉴于此,从2024年1月1日起,莱纳斯必须确保其国外的分解与洗涤设施开始运作。”

“同时,莱纳斯也不准将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进口到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