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桦:法令没定义大小 彭爪夷文招牌恐违法

(文冬24日讯)文冬工商俱乐部法律顾问李素桦律师指出,1967年国家语文法令阐明,马来语为官方语文,爪夷文虽不禁止使用,但也没定义其大小,因此彭亨州政府有关爪夷文招牌的新措施已超越联邦宪法,是违法的。

李素桦也披露,彭亨州行政议会早前以大多数票赞成这项措施,但最终还需回到州议会讨论和通过才能生效,因此她认为只要大家坚决反对,事情还会有转机。

彭政府投石问路

她也强调,彭亨州政府的新措施是投石问路,若成功落实,其他州属也会跟风。

她今天在一项由林继昌召集,有文冬商界及华团领袖出席商讨有关上述措施的聚会上,发表讲话。

这项活动出席者除了召集人林继昌之外,还有文冬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拿督杨安山、彭亨州广告同业公会名誉顾问王学仁、文冬工商俱乐部主席唐天生、而连突中华商会代表陈楷文,及文冬小贩商业公会主席潘志明等。

破坏传统招牌文化
杨安山:吓走外资

杨安山表示对于这项不合理的措施,他会坚决与大家站在一起作出反对。

他认为政府可以透过宪法的精神,鼓励大家自由使用爪夷文,而不是强制。

他说,若爪夷文比国文字体大或一样大,那么中文字体要放哪里?

他说,州政府至今尚未阐明这项措施是否只涉及新招牌,若连旧招牌也受影响,无疑增加商家的负担,同时破坏传统招牌的文化历史,而这项新措施其实也不会带来经济效益,只会吓走外资。

他说,中华文化必须捍卫和推动,它与华教、华商和华文报唇齿相依。

林继昌盼商团领袖
应接署反对新措施

林继昌希望州内所有华商与华团领袖积极签署反对新措施,他希望在5月15日截止前能获得至少2000人的签名。

他劝告年轻华商要珍惜华文招牌,在现今维护华文招牌困难重重与诸多挑战下,若年轻人还不多加珍惜华文招牌,还能靠谁捍卫?

华社应强烈反对

唐天生认为对于政府的不合理政策,华社不应沉默,应作出强烈反对,新措施如落实,恐会引来其他不友善政策。他指本身不反对爪夷文,但必需是自由使用,而不是强制它的大小。

王学仁形容新措施是过份的,对华商不公平,要更换新招牌需耗费数千令吉,在两年多的冠病疫情与管控令冲击下,商家已苦不堪言,州政府应缔造良好的经商环境,而不是破坏经商环境。

陈楷文担心非政府组织包括华团、庙宇招牌会在商业招牌落实新措施后成为下一个目标;而新措施为何只发生在彭亨州?

潘志明认为新措施影响下一代,因为当招牌上的文化历史消失了,也冲击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