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决具说服力 权威 斯里南:罗丝玛案可作先例

(吉隆坡28日讯)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反驳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丝玛代表律师,认为判处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无罪释放、当庭获释的高庭法官,不能将罗丝玛的案件做比较的论点,并指罗丝玛相关案件的判决可作为先例。

他说,法官拿督莫哈末亚兹引用罗丝玛太阳能板弊案中的3项贪污控罪,作为案例来支持他对阿末扎希的裁决,这项做法并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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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巴斯里南

他告诉“自由今日大马”,尽管罗丝玛已就其案件裁决提出上诉,惟她的案件判决已成为具有说服力的权威案例。

他直言,案件仍在等待上诉,也不会阻止判决在被撤销之前成为最终判决。

罗丝玛代表律师拿督阿克贝丁昨日指出,宣判阿末扎希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的莫哈末亚兹,以其当事人罗丝玛的案件作为参考来区分事实是为之过早的做法,理由是罗丝玛仍在等待上诉庭的接纳上诉申请通知。

莫哈末亚兹是在本月23日宣判,阿末扎希被控40项外国签证(VLN)系统贪污案,全部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当时莫哈末亚兹用了近两个半小时总结关键证人的证词,其中也以罗丝玛案做出比较,以解释控方举证阿末扎希不成功的点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