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上诉案首席主控官:纳吉一切行动为私利

(布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的最终上诉中,首席主控官拿督西达峇兰指出,纳吉在案件中所采取的行动,都是为了实现其个人意愿,不正当地为他本人获益,且令到公司受损。

他在联邦法院陈词时说,没有证据显示上诉人(纳吉)的行为是为了保护或维护SRC的利益。毕竟,纳吉应对这家公司负有法律责任。

他也提到没有人知道属于公务员退休基金(KWAP)的40亿令吉,在转账至外国银行后的去向。

他指出,“40亿令吉中的大部分”,即36亿令吉,于2012年被存进瑞士卢加诺的瑞意(BSI )银行。

从2011年至2012年期间,共有40亿令吉从KWAP转移到SRC。

西达峇兰说:“这些资金如今似乎还被瑞士当局冻结。”

他提到财政部前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曾表示欲飞往瑞士解决资金冻结问题,再将资金收回。然而,纳吉拒绝阿末胡斯尼的要求。

“上诉人(在审判期间)指阿末胡斯尼没有‘适当的计划’。即使纳吉最后(在2018年)离职,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他指从KWAP贷款出来的40亿令吉,旨在用于推行国家能源政策的项目。然而,这笔钱并没有用于此目的,SRC 也没有开发任何项目。“

西达峇兰指出,纳吉因在政府及政府机构担任多个职位,令到他能犯下罪状中所指的7项罪行。

“纳吉(当时)是首相、财政部长,财政部机构(MoF Inc )以及SRC 公司的名誉顾问。很明显,他利用所持职位从公务员退休基金获得400 万令吉贷款来取得财务利益。上诉人是透过担任各种不同职务来实现其犯罪意图。

“上诉人对冻结在瑞士银行的数十亿款项有何打算,没人知道。上诉人利用其各项职务触动的‘犯罪意图’,令他能够犯下被指控的7 项罪行。”

他指出,事实上,上诉人的唯一意图是犯罪,且是透过他在国家行政部门和SRC上的各种职务犯下各项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