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呈动议要求 英文列沙巴第二官方语文

(亚庇8日讯)沙巴希盟州议员今日向州议会提呈2项动议,要求把英文成为沙巴州第二官方语文,以及重设政府间委员会(IGC)以审查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进度,捍卫沙巴权益。

民主行动党路阳州议员冯晋哲及民统党卡达迈央州议员拿督依温贝尼迪说,这两项动议皆非常重要且有关联,因此促请州议会及州议长能给予考量。

他们今天发文告说,首项动议是要求沙巴州议会将英文列为沙巴州第二官方语文,目前沙巴官方语言是国文。

联邦宪法第161条款阐明,沙砂可使用英文作为官方语文,只有在沙巴及砂拉越州议会通过相关联邦法令后才能调整。

沙巴州议会在1972年3月7日议决,国文是一切官方书信来往及沟通语文,时任首长敦慕斯达法在同年9月16日也宣宣布,国文是沙巴的官方语文。

重设政府间委员会

至于第二项动议,即要求州议会依据重新设立政府间委员会,定时每10年审查建国契约的执行进展。

冯晋哲及依温也促请州议会敦促联邦政府依据1962年政府间委员会报告及1963年建国契约,落实相关文件中所阐明有关沙巴权益的条款。

“我们认为没必要签署新的大马协议,政府应当认真执行1963年建国契约,兑现沙巴所应享受的权益。”

他们早前已入禀法庭,提出与联邦宪法第112条款相关的诉讼,要求联邦政府履行归还沙巴在宪法下所享有的40%净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