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可婷!/陈圆凤

本来正忙着审稿,突然看到“沈可婷被判有罪,即刻收监”的新闻,我霍地站来喊了一句“有没有搞错!”当下的感觉就是愤怒到极点,我一霎那间,想到了赵明福。

我很同情沈可婷,媒体拍摄到她戴上手铐走向服刑的背影,瘦弱的她没有哭闹,没有撕心裂肺的挣扎动作,反而显得很镇静,对媒体也没有恶言相向。

小民收监大人自由

我想到近日一位被控二十几条控状的人士,逃脱了很长一段时间后自首,过后以百万保释在外;众所周知的BossKu,罪名也获保外,也申请取回护照出国看外孙。

而沈可婷一个弱女子,小公民,她被收监。

这两天,读了很多从法律角度诠释案件的新闻,我明白了法官判决的依据,果然,法官不能凭个人意志做决定,一切行动都必须有相关法律条文的支持。

有许多文章作者,批评人民太情绪化,特别批评华人社会的种族思维;我觉得,用法律观点来解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在面簿洗板的留言“司法不公,天理何在”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

很多道理,不是用来讲,而是做;如果总是说得很好听,却又言行相悖,谁能信你呢?

坦白说,我同意各种法律观点,也顺便学习这些知识,但是,我也保留自己的观点,我无法说服自己完全从法律出发思考,只是,我认为一切得慎言。

我第一时间读马来媒体的新闻留言,认为判得太轻的有,认为沈可婷无辜的有,认为父母应该负责任的也有。

后两个说法我们可以理解,认为判得太轻的,他们是怎么想的?他们认为死了8个人,司机当然要负责任,这种观点很片面,不考虑双方的责任问题。

说真的,支持判刑的留言中,我没看到有人提到任何种族因素。他们说开车看到动物都会闪,为什么看到人不会闪?还有说一个年轻女孩为什么三更半夜不回家?还说沈可婷的父母也有错;更有人说撞到动物都有罪,撞到人怎么能没有罪?

我想,留言的人,心中都给自己设了一个底线,提什么理由都可以,就是不能提那个,否则,就过度过分了。

马来网民连署力挺

在“行动党法律支援沈可婷”的新闻留言中,却出现很多针对性很强的留言,包括说行动党只会帮华裔,如果女司机是马来人,难道行动党会帮忙吗?还有说华人有行动党帮忙,马来人却只面对四分五裂的马来政党;有的还质问,为什么巫统没有帮忙消防员阿迪?情绪化的留言很多,由此可以看出马来民意所向。

网上支持沈可婷的联署,是由马来网民发起的,这特别让人感动,无论如何,我们看到民间展现的强大同理心,这对喜欢搞煽动的政客而言,是最大的警示。

无论如何,希望沈可婷可以成功上诉,获得自由,也希望警察严厉取缔蚊子脚车党,更希望所有父母关注管制孩子的行为,这样的悲剧不能再重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