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苗菱:MCMC 也沦为政府的宣传工具了吗?

上个星期,据报导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向推特平台举报并要求删除批评政府涉嫌对洪水情况处理不当的帖子,然而被推特平台拒绝。这让大众不禁感叹,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现在是否已沦为政府的宣传机器?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是马来西亚多媒体行业的内容监管机构。据报导,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向推特举报的帖子是一条批评妇女、家庭和社区发展部长丽娜哈伦所涉及的洪水筹款活动的推文。另一个是一篇批评企业发展与合作社部长诺奥玛关于洪水灾民有资格要求政府援助的声明的帖子。

尽管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声称为了维护国家利益而举报,可是这些只是因为政府对洪水的管理不善的合理批评。然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对于批评政府或内阁成员的帖子,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迅速举报,而在网络欺凌、性别歧视、种族主义、和偏执的言论,委员会在举报方面或提出改善此现象的措施却远远不足。

身为第四权力,媒体和社交媒体有著监督政府的责任,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作为内容监管者,应该为人民的权益行事。若要促进更好的舆论环境,该委员会应该提议革除压迫健康言论的法律和鼓励更多监管政府的言论,把重心著重在打击污染我们舆论环境的仇恨言论,偏驳媒体,户用网军等问题。此事件,和以往种种事迹,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显然在滥用权力来促进政治家的利益,而并非是促进人民的权益。

这个现象必须改变。

在面对洪灾,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应该:

‧ 利用所有资源,分享和更新此洪灾的最新信息,,并与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协调,确保各个有关当局之间的有效沟通,共同拯救,安顿受灾者及确保他们的安全;

‧ 与民间社会组织 (CSO) 和社交媒体公司合作,制定符合国情的政策,更好地监管仇恨言论和内容删除的合理性。

‧ 为确保向社交媒体公司举报删除内容时不是以政治考量进行裁决,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应设立独立小组履行职责。该决定还应以上述符合国情的政策为标准。

‧ 停止使用限制言论自由的压制性法律,包括《1998年通信和多媒体法》第233 条,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审查或废除这些法律。

为了确保更健康的媒体与舆论环境,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需要停止打击健康的言论。相反,该委员会应该推动媒体改革,例如成立马来西亚媒体理事会,制定符合国情的社交媒体政策来遏制由虚假信息、网络部队和仇恨言论造成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