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颁布宪报 12月15日起落实18岁投票

(吉隆坡1日讯)政府今日颁布宪报,正式落实18岁投票和自动登记选民,并从12月15日起生效。

根据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阿里的文告,国家元首根据《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第1(2)条文所赋予的权力,择定2021年12月15日开始落实该法令第3条文,即18岁投票和自动登记选民。

18岁投票法案涵盖了《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第3(a)条文中,规定对联邦宪法第119条的修正案。

《2019年宪法(修正)法令》第3(a)条文旨在将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而第3(b)条文规定消除实施自动选民登记的任何法律障碍。

国会下议院是于2019年7月16日,以211票赞成对0票反对,三读通过2019年宪法(修正)法案。

接著,古晋高庭于今年9月,谕令由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领导的政府,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落实18岁投票修正案。

当时,高庭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Alexander Siew)批准了5名砂拉越青年提出的诉讼,以挑战前朝政府不在今年7月以前落实18岁投票修正案的决定。这些起诉人的年龄介于19岁至20岁,自称代表Undi Sarawak组织。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随后也指,选举委员会将遵从古晋高庭谕令,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落实18岁投票修正案。

另外,大马民主联合阵线(MUDA)副主席林伟杰也在推特上载政府颁布宪报的文件,并指这是民主的胜利。

“民主之胜,青年对我们国家未来的命运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