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东姑安南案件上诉 律师公会促总检长解释

撤东姑安南案件上诉 律师公会促总检长解释

 

(吉隆坡19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促请总检察长,必须针对撤回联邦直辖区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200万令吉案件的上诉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卡里达斯说,随着上诉庭于今年7月中就收取商人蔡景康200万令吉案件,改判东姑安南无罪释放后,日前有消息指总检察署已撤回上诉。

“由于考虑到上诉庭3司并非一致作出判决,总检察署撤回上诉的决定令律师公会感到不安。”

他今天发文告说,总检察长是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兼检察官,联邦宪法授权他就任何罪行执行法律程序。

律师公会认为,由于有关案件引人注目,因此必须解释撤回上诉的原因,以表明对人民的责任。

卡里达斯说,东姑安南目前是布城国会议员,作为善治的课题,必须以透明方式回答有关公众人物的廉正问题,而非置之不理。

“总检察长必须回应他行使宪法权力及停止起诉的酌处权,因为他是代表人民行使有关权力。”

他表示,作为正义堡垒及公共利益的监护人,总检察长必须严加戒备,并解释撤回有关上诉的理由。

上诉庭三司于今年7月16日以二对一的投票结果,推翻高庭裁决,裁定商人蔡景康给东姑安南的200万令吉属于政治献金,而非贿款,继而改判东姑安南无罪释放。

吉隆坡高庭于去年12月21日宣判,东姑阿南收取200万令吉贿赂罪成,判处监禁12个月及罚款2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