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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马》2014年1月4日 下午5点35分
媒体报道《先锋报》编辑罗伦斯神父坚持非穆斯林继续使用“阿拉”字眼的言论掀波,雪州行政议员沙乐汉表示,本身将会晤罗伦斯商谈此事,并促州民遵循雪州苏丹的谕令。
负责掌管雪州伊斯兰事务的沙乐汉今日发文告说,他将于下周二会见罗伦斯,以商讨雪州苏丹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课题。
惟他表示,“雪州政府的立场与雪州苏丹的谕令一致,那就是诚如联邦宪法所阐明般,各造必须尊重伊斯兰教为官方宗教,而非穆斯林社会可自由信奉各自的宗教。”
“无论宗教或种族背景,所有雪州人民必须遵循谕令,以确保生活继续和谐,长久以来的互相合作与尊重得以维系。”
禁止非穆斯林用“阿拉”
根据《1988年雪兰莪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行为)法令》,雪州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雪州苏丹沙拉弗丁也于2011年11月14日,通过雪州皇家事务秘书哈娜菲莎在丝(Hanafisah Jais)发表特别御词,禁止州内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拟继用“阿拉”字眼掀波
罗伦斯(右图)早前表示,尽管雪州宗教局已禁止州内的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但他扬言雪州教会将继续在马来语的周末聚会使用该字眼,引起部分穆斯林组织的不满。
巴生县穆斯林团结秘书处(Muslim Solidarity Secretariat)曾恫言,若罗伦斯不撤回上述言论,他们就将于来临星期天到罗伦斯所领导的路德圣母天主教堂前发动示威。
该组织也透露,数个团体已针对罗伦斯的言论向警方报案,并促请这名神父向全体穆斯林和雪州苏丹沙拉夫丁殿下道歉。 查宗教局标准作业程序
另外,针对鉴于雪州宗教局临检大马圣经公会一事,沙乐汉说,他已向雪州宗教局总监索取详细调查报告,包括仔细研究调查结果。
他指出,自雪州宗教局于2011年临检百乐镇卫理公会后,雪州政府已要求该局准备一套应对这种敏感课题的标准作业程序,以避免出现误会和误解。
沙乐汉透露,雪州大臣卡立也已要求雪州政府秘书,仔细检查这个标准作业程序。
“调查是为了确保,执行任务的执法官员依循雪州宗教局的标准作业程序,一旦发现有疏忽或违规行为,能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