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岭药业发声明澄清 · 与改良版连花清瘟胶囊无关

 

(八打灵再也 11日讯)中国石家庄以岭药业今晚发表声明指出,马来西亚保康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改良版连花清瘟胶囊与颗粒,与石家庄以岭药业无关,并强调连花清瘟仅在中国大陆生产,从未授权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区域生产。

石家庄以岭药业针对马来西亚国家药品管理局(NPRA)网站公布的两个产品,分别为(改良版)连花清瘟胶囊与新连花清瘟颗粒,它们的注册号码分别为MAL21056079T与MAL20116036T,注册证书持有者与产品生产者都是保康制药厂有限公司(White Heron Pharmaceutical )一事,发表声明指出,此产品与以岭药业无关。

有关四点声明如下:

(一)我司研制的创新专利中药连花清瘟(Lianhua Qingwen),其处方、工艺、检测方法与适应症等均已获得中国专利保护。连花清瘟胶囊是我公司在马来西亚的注册商标,以岭药业享有专用权。

该商标的申请号为TM2019017122,保护期2019年5月13日到2029年5月13日。我公司在2020年7月21日向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同时提出了“Lianhuaqingwen”、“连花清瘟”商标的申请,目前在审查中。

连花清瘟仅在中国大陆生产,从未授权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区域生产。在中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中,以我司连花清瘟为代表的三药三方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WHP New Lian Hua Qing Wen Capsule”与”WHP New Lian Hua Qing Wen Granule”两个产品,与我们无任何关系。我司也从未与White Heron Pharmaceutical Sdn Bhd有过任何接触,而从未发生过任何形式的合作。

我司未曾向White Heron Pharmaceutical Sdn Bhd进行过任何知识产权授权及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处方、工艺、检测方法与适应症等方面。”

(三)截至2021年五月末,我司连花清瘟产品在全球23个国家与地区获得注册批文或进口许可,其中不包括大马。在马来西亚的注册正在积极推进中。”

(四)一旦我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在马来西亚注册成功,我们将及时发表声明,告知广大消费者。”

文章来源 : 星洲日报 2021-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