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加人民军总部司令员温贤定回忆砂拉越革命斗争的一段历史(九)

来源:犀乡资讯网

附录(二)

回复——洪楚廷的“感受”及其说明        温贤定

(2020年6月1日)

 (一)洪楚廷的读后感

看了洪楚廷对我所撰写的《回顾一一拉让江地区革命武装斗争》一文的“感受”之后,首先我要感激他说明一些我一直来不知道的情况,让我改正其中的失误。并对他“身体老化和力不从心”写的“感受”,说声:谢谢。

与此同时,我看后一时内心也出现有些不满足和失望的感觉。因为没看到对我用大量的篇幅叙述当年做过的事、政策等方面看法表示意见。这也是我写这篇文章(资料)和很快寄给他看的目的。

洪在拉让江地区的22年武装斗争历程中,一直都是主要领导人、决策者和亲自贯彻执行者。他对斗争情况和体会最深,理论水平和文化水平亦高。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来总结是最恰当。而我们和他共事的干部就作补充。

果然不失所望,一段时间後,我便拿到洪以探史为笔名的《砂拉越革命武装斗争》和《北加里曼丹共产党与北加革命》两本总结(初稿)。我看了他写的总结之后,觉得对第三省革命武装斗争的总结有不足。好些重要事件没有提及,对工作中的失误方面也有些忽略。所以我才写《回顾拉让江地区革命武装斗争》这篇文稿作为补充(我在前言里也说明了这点)。也是我为什么“没更早写出来”的原因。

(二)对“几十年后的设想”

我同意洪的看法。也提几点我的想法和意见:

1、“如果当年老文能够留在国内领导武装斗争……。那么成效就会更大”。我想加一句:“文不会过早牺牲的话”。

2、“如果1968年底老黄能留在马罗河基地……。如果老贝又能留在老黄身边协助领导……”。

我的看法是:如果1968年底(01/10/68)印尼边区“围剿”后,纪作继续与老贝留在印尼边区基地一段时间,领导第二、三省工作,而与林和贵碰面一事可交代第二省同志先处理联络事。那时边区还有条件坚持(有藏粮,大部分人员都在基地和敌人的“围剿”并不严重)。留在马罗河基地便于和国内(第三省)联络,及时掌握和加强开展第三省的革命武装斗争。

3、老贝进国内第三省后,如果去华区与洪一起更好。

又如果纪作在第二省面对困难时能及时灵活转移过第三省,既能及时处理三省的问题,又能保存更多力量……。

可惜,这些“如果”只能作为提高认识了,它不能再从头再来了。人们的认识来源于实践,又往往落后于实践。

“有些事经过更长一点时间,才能充分理解和作出评价”一一《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下册),第1059页。

 (三)中游武工队的组织关系说明

1、“1969年1月8日老丘(亚陶)遇袭牺牲,老温取代。后派出杨祖华,希望他接任宣委,但他不能适应。实际上,老温便是武工队队长兼宣委(老杨成为助手),跃升为武工队中心领导”。

洪的说明与实际不符:(a)铁军(亚陶)牺牲后,老温并没有取代宣委职位。(b) 祖华来到中游,就是任宣委,而不是“希望”(有待观察)。他始终是担任中游宣委。老温没兼任宣委职。由于祖华不能适应(活动能力和在老同志中的威信不高)。他的许多工作,思想工作、学习及内部团结等,我确实做了不少,实际上是起到中心领导的作用。

2、中游武工队与上级领导(贝与洪)关系:

对洪在第一页和第二页有关这方面的说明,我谈谈我的实际情况:

(a)1968年底中游武工队成立时,洪就是中游武工队的直属领导。那时老贝还在印尼边区基地。1969年中以后,洪离开中游到下游,直到1973年都不曾返回中游。那时我们之间联系是以书信。洪说,由他领导中游是2年(1969一1971年) ;1971年后到1973年的3年是贝领导。他在1971年中断与中游(指与温) 直接联系。然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老贝是1969年底就进到中游武工队。翌年(1970年)洪继续直接联系中游(洪的说明也是这样说的) 。同时,1971一1973年我与洪继续保持联系(书信) 。其间,我的思想报告、工作报告等都是寄给洪,他也转来文件和指示。如:1971年对中游民族工作提出“流动宣传与深根细作相结合”的策略;“关于五好战士运动;加强执行边打边搞政策和突出杀敌夺武的决定”,等等。以及1973年调我到下游成立省战斗队,并接受黄理生领导。

老贝自1969一1973年的3年中,都不曾检查和指示我的工作,也不曾与我和祖华约过会,或共同研究开展中游工作,也不曾与我们学习党的文件,等等。这是我一直认为直接领导中游武工队是洪,而不是贝。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我根本不知道洪与贝之间分工决定;也不感觉到。洪说的“中断与我的直接关系”。他们都不曾告诉我关于他们的分工的事和转我的组织关系。即使1971年以后的工作报告与思想报告等依然交到洪那里和我们的书信来来往不断时,洪也没有说我的直属领导是贝。这与组织对调换组织关系的惯例不符(那时在部队中还保留有一定的严密制度)。

洪在说明中反问我:“老贝和你在中游也有3年的时间,你追问我过他同你什么关系吗?”这里我只能说,那样情况还须追究吗?

(3)我写到:“从1969到1973年的5年间,中游武工队长和宣委没有一次和洪约会过……约我面谈。”这是如前面所说的那样情况,即一直不知洪与贝的分工决定,而又继续与洪保持联系,亦一直认为洪是我直属上级领导的情况下写的。并不是有意把责任推给洪一人、打击洪。我会修改“……没有一次和洪约会过”,改为“ 没有一次与领导约会过”(指洪与贝) 。

很清楚,中游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没有和领导约会过是确实的。换言之,中游武工队的主要负责干部除与洪保持书信形式得到指示外,并没有与领导碰面更具体深入研究开展中游工作、军事工作……和政治思想上教育、批评与提高。由于这样的领导作风和中游负责干部水平不足,影响了对既迫切重要又艰难的中游民族区工作不能取得更大成绩。我想这点体会,在总结中游工作时是不该被忽略的。

洪不该写出“做5年的组织孤儿,不是很冤枉吗?”来形容和影射我说谎。我看后确实有一闪而过的不爽感觉,也有些降低对领导的思改看法。

还好那时我没有消极对待工作,而是自觉地按转来的指示结合中游的实际情况开展群众工作,部署和指挥杀敌夺武战斗,尽可能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特别是解决老同志的思想改造) ,等等作为中心领导应负的责任。

我不知道当时领导上真正了解我的情况吗?更不知是否想到可从他表现更好认识干部革命立场和独立工作能力?……我也想,那时如果不自觉负起责任的话,中游武工队要坚持和发展,恐怕会面对更多的困难。

(4)“…… 他(指丘亚陶宣委) 牺牲后,我也是联系队长兼宣委贤定而已,即看他可能提升为省委。”

(a) 我一直没有兼任宣委职,但有做好多宣委的工作。

(b) 可能提升为省委一事,这是我现在才从洪的回复中知道的。但愿确有这样的想法。

四、老贝问题的解决和其他问题的说明

(1) 覆文中说:“因此,1973年初,我们不得不召开一个省的特别会议。由洪楚廷主持,参加者有贝文对、黄理生、王连贵和温贤定”。

我的记忆是,那次会议是指1973年2月23日华姐等3位同志牺牲前(2月中左右)在中南坡洪的驻点召开的那次。确实老贝有到(他是从中游去的,回时我和他一起)。我和连贵是从OMT去的。所以我有到场。事先并没有透露要处理老贝问题(“即要巧妙地使老贝让路一一放弃领导权,好让贤定提拔上第三省省委,更好发挥他的作用”)。

老贝在中游对工作消极表现和对个人感情的错误,是我向老洪反映的。我认为,这是我应尽的责任。我认为解决他的问题应是领导上权力。我只是反映情况,并未曾要求洪如何处理(特别是撤消领导权)。我个人的愿望是希望洪能与贝见面,通过批评改正错误和认真负责领导工作。洪来信说,他曾将情况告诉纪作,并希望他关注处理。我认为这是正确和负责任的态度。可惜没得到纪作的回应。我不同意撤去老贝领导权。因为:(a) 撤去老贝对中游武工队的领导权,也意味着撤去他对第三省的领导权。不符合边区二局与总部会议决议。(b) 撤去他的领导权需要纪作的同意。(c) 情况也没有严重到“不得不越级处理”的地步。这也许洪没有深入了解情况和受主观主义的影响。(d)“……老贝不但不能更好发挥领导作用,反而阻碍了温贤定发挥应有的作用。……妻子的精神出现异常的状态”。我认为这不完全符合事实。老贝没发挥领导作用,这是事实(他在中游武工队的表现,在我之文中有叙述) 。但是,他并没有阻碍我的领导工作(我不曾向洪反映老贝阻碍我工作) 。他不曾反对或否定我的工作和决定。我对他的保安和反“围剿”的处理也没表示什么不满和要求。总之,他与警卫人员静静驻在群众基础较好的“后山”,依靠群众搞粮和了解外界情况,也做些群众和福利工作。(e) 如果认为我有条件“提升到第三省省委会去更好发挥作用”的话,完全没必要撤下老贝的领导权(我认为,那时老贝也不会阻挠的)。

(2)那次会议结果没有撤下老贝领导权。顺利处理了他感情问题。所以这样情况下,我还要说什么呢?

我认为总结当年斗争经验,主要是对做过的事、制定和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探讨。总结出正确与错误的经验和教训,留给沿续斗争的后人借鉴。因此,几十年后我撰写总结第三省,特别是中游的斗争时,再提老贝在第三省的领导职权问题。洪与贝都是高级领导,他们的团结合作和处理他们间问题,对革命斗争影响很大。要谨慎、小心,避免出现派系斗争。

(3)洪对我说的“由洪一个人领导和指挥……。”有不同意见。我希望能再详看我的《回顾》一文(特别是军事和民族工作情况)。

(4)洪说:“我始终不同意黄纪作1973年单独所签的和平协议”。我认为他只是说明不同意“单独”和谈和签的协议。但没表示不同意他认为和谈的做法 (出人毁枪和进行公开和平斗争 ) 是对的( 参阅:杨帆编《漫漫求索路》第199页和探史《砂拉越革命武装斗争》第95页)。

(5)对当年以“武装斗争夺取政权”的路线,是对与错的不同看法,就让历史去检验好了。

(6)我指,文件中说“……在敌人还没有被消灭的任何条件下,都要坚持搞下去……,不管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不能取消武装斗争的任何企图。”是把话说死了。我想如果是冷静、仔细、认真看我写的内容和重温杨帆编的《文件集》第101页“更高举革命武装斗争红旗继续奋勇前进”的话,一定明白是指,将武装斗争路线说死了(即在敌人没有被消灭的任何条件下,都不能改变)。洪怎么会把它看作是“使自己不能轻易放弃斗争”的誓言?

从学习中认识到“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是依据客观实际;又必须符合实际,并随着客观形势的改变而修正”。

幸好,1990年(13年后),举行和谈,全面结束武装斗争。否定了之前“不能取消武装斗争的任何企图”的“誓言”(可惜那时将武装斗争路线看死了,不能较客观的处理好1985年前后的离队问题)!

五、后语

洪最后写的两句“感受”话,我会紧记着。

愿我们今后能真正依“坚持真理”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的原则和“特别小心”的态度总结历史和处理历史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