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和巴西民主之路的两重天

2014-02-28 09:44:43

观察者导读:2月23日,陷入骚乱已近三个月的乌克兰迎来标志性时刻,一夜变天,总统亚努科维奇被议会撤销职务。他的下台并不意味着动荡的结束,恰恰相反,乌克兰正处在是否分裂的十字路口。乌克兰该何去何从,“民主”之路似乎一眼望不到头。此时反观巴西和西班牙,他们二者都是在动荡中从威权政体自上而下地温和过渡到民主政体,或许会对乌克兰有一些启迪。

观察者网选登谈火生《公民社会与西班牙民主化》聂智琪《宪制选择与巴西民主的巩固》,从中反思乌克兰的宪政之路。

谈火生试图通过重新检视西班牙这一经典案例来反思民主化研究中的一个假设:强大的公民社会是民主化的前提和民主巩固的必要条件。非常虚弱的公民社会和极其成功的民主化恰好同时并存于西班牙,这表明公民社会和民主化之间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关键的问题在于:公民社会是如何与民主化进程关联起来的?什么类型的公民社会,什么类型的民主化以及公民社会在民主化的哪个阶段以何种方式发挥作用? 

聂智琪认为,宪制选择与民主巩固的关系是民主化研究领域中的核心论题。他选取巴西案例对此予以深入考察。从对巴西民主崩溃的担忧到对巴西民主日渐巩固的确认,学界对巴西宪政体制的评价也几乎给出了截然相反的判断。作者通过考察巴西宪制选择的现实逻辑,以及具体的制度安排对于民主巩固的多重影响,反思民主巩固学中制度主义学派的研究方法和取向。

西班牙和巴西的经验正好说明,在这两个国家中,公民社会的发展状况完全无法解释各自民主巩固的命运,一些公民社会力量很弱的国家也建立了成功的民主体制;而一些公民社会力量很强的国家却在建立稳定民主制度的过程中步履蹒跚。两位作者通过对西班牙和巴西民主道路的建立的论述,似乎为乌克兰的民主路提出了另一种可能。代表性维度和共识民主模式促进了民主的巩固,只有当公民社会与支持民主的政府不再处于对抗状态,而是走向合作,民主巩固才有可能变成现实。无论如何,找到一条符合自己的民主之路才是乌克兰的当务之急。

现刊登全文如下:

 公民社会与西班牙民主化

 谈火生

一、引言

在很多研究者看来,公民社会在民主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民社会不仅是推动转型发生的关键行为者,而且有助于民主价值的培育。强大的公民社会是创造一个从独裁到民主的通道的前提,公民社会的存在和运行是实现政治民主的必要条件。尽管现在没有多少学者会简单地主张,公民社会自身就能带来民主的巩固。但是,奇怪的是,大量关于公民社会的论述都包含这样的假设,特别是新托克维尔主义的理论家们。几乎所有认为公民社会和民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人都会引用阿列克西•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下面这句名言:“在民主国家,结社的学问是一门主要学问。其余一切学问的进展,都取于这门学问的进展。”按照托克维尔的观点,公民社会之所以具有促进民主的功能,是因为志愿性社团及其活动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民主能力,培养出具有美德的公民。大量的公民结社是美国能够进行前所未有的民主实践的关键原因。沿着托克维尔的思路,学者们发展出更为精致的理论论述,在活跃的公民社会和民主之间建立起因果关系。

但是,我们在西班牙看到的情况却是:虚弱的公民社会和非常成功的民主转型。

按照学者们通常使用的衡量标准,西班牙无论是在民主化过程中还是在民主化之后,其公民社会的发育程度都是非常低的。在历史上,西班牙的公民社会就不发达,其社会组织呈碎片化状态,且发展迟滞。即使是在佛朗哥掌权之前,西班牙人要想组织起来都是非常困难的。20世纪初,西班牙著名的思想家何塞•奥尔特加•加塞特(José Ortegay Gasset)曾痛心疾首,称其祖国是“一盘散沙”。整个国家处于深深的分裂状态,缺乏社团生活作为纽带,各种对立——共和主义者对君主论者、科学主义者对神学家、专制论者对无政府主义者——将西班牙撕成了碎片。这些对立的最终结果就是内战。如果用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的术语来描述西班牙人的话,可以说西班牙是一个“孤独的民族”(a nation of loners)。

按照“世界价值观调查”(World Values Survey),直到今天为止,西班牙仍是对社团生活最缺乏兴趣的国家之一,西班牙人参加志愿性社团(无论是工会、宗教团体,还是政党)的比例是最低的。以至于有学者提出了所谓“西班牙参与之谜”的问题:尽管民主程序已经非常制度化,但是,公民参与却步履蹒跚,西班牙的参与率非常低,无论是志愿性社团还是其他的公民活动。在西班牙,只有1 / 3的成年人加入了至少一个社团,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在巴西,只有1 / 3的人没有参加任何社团;韩国则有9 / 10的人至少加入了一个社团。这种状况不禁让人惊呼:“公民意识贫血症在西班牙到处流行。”

与此同时,西班牙的民主化无疑是非常成功的。尽管在佛朗哥去世之时,大多数政治家和政治学家对于西班牙的民主化前景并不看好,甚至可以说是非常悲观,但是,西班牙后来所取得的民主成就让很多人都大跌眼镜。当西班牙开始向民主蹒跚起步时,胡安•J•林茨(Juan J. Linz)警告道,西班牙社会存在的极化和碎片化状态会引发一场“迫在眉睫的合法化危机”。事实却是,过去几十年的经验表明,西班牙的民主化堪称范例。

在上世纪70年代末,佛朗哥去世后的仅仅几年时间,西班牙就实现了从威权政体向民主政体的平稳过渡,缔造了70年代最成功的一个转型范例,以非常有序的方式将民主植入政治社会的肌体;在80年代,民主政体成功地应对了各种挑战,如经济改革、军队现代化、分权化改革,这些挑战曾让很多新兴的民主国家痛苦不堪。

这一成就被拉美、亚洲和中东欧的新兴民主国家惊为“奇迹”和“模范”。从90年代中期到21世纪初,当很多新兴民主国家退化为委任制民主(delegative democracy)或“非自由的民主”(illiberal democracy)时,西班牙的民主制度仍然保持了良好的品质,没有像那些国家一样受到普遍的腐败、大规模地侵犯人权、政府不透明、不负责任、权力高度集中等问题的困扰。以至于林茨感叹道:正如魏玛共和国是研究民主崩溃的理想案例一样,西班牙是研究协议式民主转型与迅速民主巩固的典型个案。

面对如此巨大的反差——虚弱的公民社会和成功的民主转型,我们的心中不禁会浮现出一个问题:公民社会和民主化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西班牙在公民社会非常不发达的情况下顺利实现了民主化,而且成为民主化的样板?

本文试图通过对西班牙个案的研究,对本文开头所引述的观点提出质疑,并尝试提出一种更为复杂的解释框架。本文考察的时段主要集中在1975年11月佛朗哥去世后到1982年西班牙工人社会党上台。当然,在具体的论述过程中,也会向前延伸到佛朗哥去世之前十几年所发生的一些事件,因为它们是后来历史进程的一个必要准备,不对这个准备阶段进行梳理,就无法理解后来发生的很多事情。

二、西班牙公民社会的性质与特点

在考察西班牙公民社会与其民主化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做的工作是对西班牙公民社会的性质和特点进行考察。

(一)公民社会的性质:合作型公民社会

宽泛地讲,公民社会是这样一个“有组织的社会生活领域:它是开放的、自愿的、自发形成的,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自我维持的,有着相对于国家的自主性,又受着法律秩序或者一套共有的规则的制约”。公民社会与政治社会不同,政治社会由政党和国家机关、政府组成;它也不同于经济社会,经济社会由追逐利润的企业和公司构成。学界对公民社会有不同的分类,就其与民主化的关系而言,笔者拟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将公民社会分为合作型公民社会和对抗型公民社会。合作型公民社会承认现存的基本政治社会秩序,其目标仅限于通过自身的行动来推动局部改革或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

因此,它愿意与国家合作,起码不将与政府对抗作为基本的手段。对抗型公民社会则否定现存的基本政治社会秩序,其目标是对秩序进行根本性变革。因此,它与国家处于对立的状态,试图颠覆现存秩序。在这个意义上,合作型公民社会的基本态度是温和的,而对抗型公民社会的基本态度则是激进的。但这不是说合作型的公民社会就没有抗争,而是说其抗争的目标更多地是针对具体的政策,而不是整个政治秩序;其诉求更多地是经济性和社会性的,而不是政治性的。

就西班牙而言,公民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会、邻里协会、学生社团、天主教会组织和异见团体。可以说,从历史上讲,西班牙的公民社会就非常脆弱,经过内战和随后的独裁统治,本来就虚弱不堪的西班牙公民社会几乎完全被摧毁。但是,在佛朗哥统治晚期,西班牙的公民社会曾经历了一次真正的复兴,其最典型的表现是城市草根运动的兴起,工会、学生社团、邻里协会、异见团体等都十分活跃。此次复兴的起点是邻里协会,这个活跃的社会网络最开始是70年代早期出现在马德里和巴塞罗那这些工人阶级比较集中的城市。

1970年,邻里协会刚刚组建之时只有6个人,到1977年,加入其中的家庭达到1400个。开始,协会的目标仅仅是提高生活质量(特别是改善居住条件),但很快其目标就扩展到政治自由化等要求。当时公民社会最重要的发展可能是有组织的工人运动重新登上政治舞台。我们知道,直到1976年,随着《政治改革法》的出台,独立工会才获得合法地位,但是,在此之前,西班牙工人组织的各种协会早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合法化之后,工会更是发展迅速,1977年,有400个国家级工会和2400个地方工会登记成立。

在这些公民社会组织及其所发起的各种社会运动中,工会和它所领导的工人运动最能反映西班牙公民社会的性质及其特点。下面,我们就以它为例来说明。

有学者认为,西班牙民主转型及巩固的一个关键条件是,工人阶级的要求和行为相对来说比较温和。无论是面对新的民主政治制度还是随后的经济危机,工人阶级都能及时调整。但是,在做出这一论断时,我们不能不注意一个事实:在整个民主转型时期,工人罢工不断。其中,在民主转型的关键时期的1976~1978年,西班牙每年因罢工而损失的工时达到1200万到1600万个工作日,这几乎是同时期法国的6倍。

从1980年开始,调查问卷中设计了两个关于参与管理的问题让工人来回答。观点A:工人应该有机会参与与其工作相关的各种组织问题的决策,但是,管理、投资等决策则应交给企业的管理部门。如果工人对此问题回答是“不”,那么,就要进一步回答下一个问题:“请简要回答你为什么不同意。”对于这个问题,问卷设计了两个选项:“工人没有理由对其工作的组织问题进行决策”或“工人应该参与投资等问题的决策”。观点B:工会应该尽可能地争取提高工资,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工会应该提高产量,这样就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分配,同时又不用分担管理层的责任。如果工人不同意这个观点,就要进一步追问:“你不同意的究竟是哪一点?”给出的选项是:“工会不应该操心产量问题”或“工会应该分担管理层的责任”。

调查结果是,1980年,受访者中85%的人同意观点A(1984年则有89%的人同意观点A,只有6.5%的人不同意,也就是说,6.5%的人认为应该扩大工人参与决策的权力),71%的人同意观点B(1984年则有73%的人同意观点B,11.7%的人不同意,也就是说,11.7%的人认为应该扩大工会的权力)。这个调查结果显示,工人的态度是温和的,希望改变现有权威结构的人是很少的。

那么,为什么西班牙工人阶级的态度会比较温和?起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原有政治社会结构的影响,特别是佛朗哥时期法团主义(Corporatism)政治遗产的影响;二是自50年代末以来经济改革所产生的积极后果。

第一,我们先来看法团主义政治遗产的影响。按照威廉姆森(P. J. Williamson)的考察,法团主义的重要思想渊源是欧洲天主教教义。而我们知道,西班牙是欧洲天主教最坚固的堡垒,因此,法团主义传统在西班牙根深蒂固。即便是佛朗哥上台,他也不得不按照这一传统来构造其统治体系。佛朗哥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来规制公共生活,作为自由结社生活的替代品,佛朗哥支持的是一种强制性的公民社会构建计划,组织“公民社会”的任务就由天主教会来承担。从一开始,佛朗哥政权就试图回应内战造成的广泛分裂,倡导“有机法团主义”(organic-corporatist),将其作为国家的组织原则,旨在促进社会的和平。

西班牙社会被描绘成为一个和谐的金字塔结构,在金字塔的塔尖是国家,底部则是家庭。国家掌控着批准社会组织、政治组织和其他各种组织的权力。这个政治金字塔的主体由以下几部分构成:省和市的行政部门、统一的等级制国家机构,即西班牙工团组织,一般称为“垂直工会”(the Vertical Syndicate)。

尽管我们可以用各种方式来描述佛朗哥政权的法团主义特征,但工团可能是佛朗哥法团主义策略的主要支柱。它遍布每一个工厂车间,控制着劳工关系的每一个环节,甚至产品本身的各种特征。可以说,法团主义策略的高度制度化就体现在工团之中。佛朗哥通过鼓励公民参加由国家批准的各种组织来创造一种公共生活,国家有选择地和工人运动合作,并将天主教会整合进国家的结构之中。

西班牙

西班牙佛朗哥(正中)

那么,这种法团主义的政治遗产对民主转型时期的工人阶级有何影响呢?

首先,法团主义的政治实践强化了西班牙人传统的政治态度和政治倾向。传统的法团主义结构是伊比利亚版本的公民社会的基本骨架。在这种社会结构之中,社会成员的义务和角色要求是确定的,确定的根据是阶级、性别甚至是出生的等级。将政治体粘合在一起的绝对不是托克维尔所说的社团生活,而是一种信念,它相信垂直的等级制社会结构绝对是天经地义的:国王就应该统治其臣民,教皇就应该统治主教,老板就应该统治工人。即便是著名的共和主义思想家加塞特也从来不鼓吹社会平等,他相信群众就应该接受睿智的贵族的领导。佛朗哥40余年的法团主义政治实践强化西班牙人的这种政治倾向。

70年代所开展的社会调查显示,大多数人对于佛朗哥政权是持默许的态度。西班牙人对政党没什么好感,他们更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领袖,能解决西班牙面临的各种问题。也正由于同样的原因,西班牙人认同君主制,这是君主制在西班牙能重新确立并与民主制共生共荣的重要前提。

其次,法团主义的政治实践培养了西班牙人通过协商而不是对抗来解决社会冲突的行为模式。按照菲利普•施密特(Philippe Schmitter)的经典解释,法团主义是这样一种代表系统,它由一些有选举权的单位(constituent units)构成,这些单位数量有限,按照功能分化的原则被组织进一个等级秩序之中,在其中,它们具有明确的责任(义务),它们之间是一种非竞争性的关系。这些单位得到国家的认可(如果不是由国家创建的话),并被授权在各自的领域中享有垄断性的权力,代表该行业参与协商(a deliberate representational monopoly)。

作为交换,它们在领导人的选择、需求的表达和组织支持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国家的节制。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发现法团主义其实是一种制度化的协商机制,它按照行业来加以组织,并在国家的统一协调下进行。尽管它是一种等级体系,尽管国家在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其基本的运作机制不是镇压或对抗,而是协商。代表功能利益的垄断组织与国家之间建立常规协商关系,国家要求它们为有关的公共政策提出意见,但作为交换,它们必须说服其成员与国家合作,来实现政策的有效实施。

我们注意到,西班牙民主转型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威权体制和民主体制之间没有明显的界线。整个转型是在现有政权的主导下完成的。在此过程中,不仅反对派能与政府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公民社会也认同精英们达成的这些共识。那么,这种处理冲突的方式是如何产生的呢?除了内战记忆的抑制作用之外,法团主义政治实践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垂直的辛迪加联合体不仅提供了政治空间,而且提供了政治激励,使得工人委员会组织并创造了议会中的直接民主传统,以及有效而自由的集体协商。工人委员会开始赢得策略性斗争的胜利,成为有效的代表,并建立起一种非正式的传统:与企业主进行“自由的”集体谈判。随着民主化进程的启动,“自由的”集体谈判的历史经验不仅重建了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且为协议型政治转型奠定了基础。

第二,我们再来考察50年代末以来经济改革所产生的积极后果。可以说,这种积极后果是一种未预期的后果,佛朗哥当年在启动这场改革时,可能并没有想到它会重新塑造西班牙人的政治态度和政治倾向。

 从长期来讲,50年代开始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西班牙社会基本结构的深刻转型。经过20多年的发展,西班牙从一个农业国转变为一个工业化城市化的国家,农业人口从49%下降到1975年的26%。经济的发展使成千上万的西班牙人转移到中心城市。这种结构性变化不仅使得农村地区的意识形态色彩淡化,农业不再是社会冲突的源泉,而是发挥着稳定器的作用;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使西班牙的工人阶级从经济增长中获得了巨大的好处。1975年,工薪阶层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比1962年高12个百分点。社会保障资金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也翻了一番,从4.2%提升到9.3%。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在政府开支中的比重也从1953年的8.2%上升到17.7%。

佛朗哥政权晚期的经济发展使绝大部分西班牙人的生活水平与他们的西欧邻居们不相上下。因此,在普通民众的眼中,国家是工人的保护者和恩人。在这一背景下,西班牙工人阶级的政治态度和政治倾向得到了重新塑造。佛朗哥政权晚期的经济好运使工人阶级从激进转为温和,在政治上相当地节制。有学者认为,经济的发展使西班牙的普通民众经历了某种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化,阶级之间的屏障被部分地溶解了。因此,毫不奇怪,在民主转型期间,西班牙的无产阶级存在“阶级意识的危机”。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民主转型期间西班牙的工人阶级很少表现出改变现存社会经济秩序的热情。

按照我们前面的分类,西班牙的公民社会可以称为“合作型公民社会”。西班牙公民社会的这种特殊性质是其民主转型及巩固的一个重要条件。除此之外,西班牙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点也是我们不能不加以留心的。

(二)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点西班牙公民社会的结构性特点主要有两个:一是集中化程度非常高;二是左翼政党的突出作用。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特点。在前佛朗哥时期,最强大和最重要的工会是“全国工人联盟”(Confederación Nacional del Trabajo, CNT)和“全国工人联合会”(Unión General de Trabajadores, UGT),前者为无政府主义者,后者则属于社会主义者。但在内战结束后,前者完全解体,后者急剧衰落,UGT当时只有区区数千会员,主要集中在巴斯克地区和阿斯图里亚斯地区。前文已述,在佛朗哥统治初期,西班牙的公民社会几乎被打压殆尽,至佛朗哥统治晚期才逐渐复苏。其中,公民社会最重要的发展可能是有组织的工人运动重新登上政治舞台。当民主化启动之初,工人运动成为公民社会最重要也是组织最完善的部分。

我们知道,直到1976年,随着《政治改革法》的出台,独立工会才获得合法地位,但是,在此之前,西班牙工人组织的各种协会早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合法化之后,工会更是发展迅速,1977年,西班牙有超过400个全国性的工会和2400个地区性工会。其中,最大的工人组织无疑是工人委员会(Workers’ Commissions,CCOO)。

它成立于60年代初,当时处于非法状态,尽管寄生于佛朗哥政权的垂直工会之中,但其目标却是反对佛朗哥政权。它很快成为反对佛朗哥统治的关键力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CCOO基本上就是西班牙工人运动的代名词,直到民主转型之后,UGT才重新恢复生机,到1978年,UGT的力量仍不及CCOO的一半。而且,西班牙产业工人工会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集中化程度非常高。大约80%的工人加入的是两个最大的工会:CCOO和UGT,小工会几乎没有多少生存的空间。

我们再来看第二个特点。西班牙公民社会主要是在左翼政党的领导下发展,并在左翼政党的组织下成为民主化的推动力量。西班牙的左翼力量主要有三支:无政府主义、工人社会党和共产党。西班牙共产党(Partido Comunista Espa,PCE)的力量其实一直很弱小,在内战前党员人数从来没有超过5000人。当时左翼运动的主角是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特别是无政府主义,它才是西班牙最强有力的群众组织,在内战爆发前,其党员人数超过100万。当时西班牙的公民社会组织基本在其麾下,西班牙的工人阶级也是在无政府主义者而不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街头的。

西班牙工人社会党(Partido Socialista Obrera Espa, PSOE)在内战后流亡西欧,并在海外组织流亡政府,希望通过国际压力来促使佛朗哥政权实现自由化;而西班牙共产党则转入地下斗争,组织公民社会来反对佛朗哥政权。60年代到70年代,反佛朗哥的公民社会的形成得益于西共成功的组织工作。学生运动、工人运动和邻里组织,均是在西共的组织下发展起来的。

CCOO之所以能够很快成为反对佛朗哥统治的关键力量,这要得益于西班牙共产党有力的组织和领导。CCOO成立不久,西共就控制了它的基层组织。共产党的工人运动领袖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们充实了各级工人委员会的组织系统(包括省、地区乃至全国性工人委员会),在工人委员会中发挥着实质性的影响。

尽管工人委员会自称是独立自主的,但它实际上是西班牙共产党在国内的工会。工人委员会领导机构的27名成员中有21人是西班牙共产党党员。通过对CCOO的组织控制,西班牙共产党成功地将CCOO转变为公民社会的主要力量,从佛朗哥威权政体内部起而反对之。对当时的佛朗哥政权来讲,CCOO简直就是“西班牙共产党的分店”或“工具”。

可以说,在西班牙民主化的准备期和启动阶段,公民社会的动员机制的核心是西班牙共产党,它在佛朗哥晚期成为西班牙公民社会复苏的孵化器。事实上,如果不算共产党的活动的话,不仅公民社会的复苏根本谈不上,而且更谈不上将公民社会整合进民主转型的共识政治之中了。毫不夸张地讲,直到民主转型启动之时为止,西班牙共产党是西班牙组织最完善的政党,其组织网络覆盖了每一个村庄,其党员的数量最大,并深深地扎根于公民社会之中,与反对佛朗哥政权的斗争紧密地关联在一起,因此,或者直接加入共产党,或者与共产党合作,参与共产党领导的反佛朗哥政权的斗争,这几乎已经成了新一代西班牙人走上政治舞台时必须通过的一项仪式。

值得注意的是,西班牙共产党在公民社会中的这种压倒性优势对后来的民主转型具有重要意义。1977年之后,西班牙共产党和工人社会党都致力于塑造一种温和的形象,并告别过去那种政治极端主义的做法。他们支持苏亚雷斯的共识政治,坚决支持蒙克洛阿盟约,支持通过协商制定新的宪法,并推动工人运动与政府合作。1977年选举过后,西班牙共产党和工人社会党就开始对公民社会进行收编,很多社会运动兴起没多久就被遣散。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草根形式的社会动员——城市的邻里运动——才突然中断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西班牙产业工人工会的会员人数在1978~1984年间大幅度下降;1978年,工会会员占工人总数的57.4%,到1980年,这一比例只有33.8%,1984年更是降至23%。

与此同时,这两个政党在签署了蒙克洛阿盟约之后就对其麾下的工会进行约束,使之不再罢工。这就是为什么在整个民主化过程中总罢工(general strikes)非常少见的关键原因之一。而在其他国家,总罢工常常成为民主化进程中政治稳定的巨大威胁。

可以说,在整个民主转型和巩固过程中,西班牙共产党和工人社会党这两个左翼政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用林茨的话来说就是,它们一直是“忠诚的反对派”。在新兴的民主体制中,左翼政党在民众的政治倾向的塑造过程中仍发挥着关键作用。左翼政党将共识这种价值取向带给了他们的选民,用共识和实用主义代替了对抗和极端主义。尽管两党中有很多人还是主张激进的变革,但是,两党愿意与政府合作,这无论是对于民主而言还是对于公民社会而言都是一件大好事。如果没有左翼政党的指导和支持,我们很难想象在1976~1982年间西班牙的公民社会会是一个什么状况。西班牙公民社会的去动员化和1977年后的迅速衰落,其根源都在左翼政党,但是,公民社会的衰落并没有妨碍西班牙民主巩固的步伐。西班牙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当公民社会与支持民主的政府不再处于对抗状态,而是走向合作,民主巩固才有可能变成现实。

三、公民社会与西班牙民主转型

西班牙的民主化包含三个相互交错的过程。一是转型过程,即新的游戏规则的确立。这些规则主要针对限制国家权力、政党和社会获取权力的途径和方法、权力运行的形态。这一过程的结束以1978年的宪法公投和1979年巴斯克地区自治公投为标志。二是新政体的巩固过程。其特征是新政体没有遭遇颠覆的危险,无论这种威胁是来自外国干涉、军队干预、社会革命,还是反对党。在西班牙,这一过程的完成是以1982年第一届社会主义政府的建立为标志的。三是政体的制度化过程。大多数人都认为新的政体是合法的,基本的政治游戏规则不仅在事实上得到遵守,而且被政治家和公众内化于心。这一过程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下面,我们就按照这一线索来考察西班牙公民社会与其民主转型之间的关系。

(一)公民社会与西班牙民主化的启动

公民社会以两种方式来促进民主:一是促成从威权主义统治向(至少是部分的)选举民主的转型;二是在民主建立起来之后深化和巩固民主。

有学者认为,在西班牙民主转型的过程中,公民社会的作用甚微,主要是政治精英之间的谈判、协商等策略互动在发挥着主要作用。这种说法当然有相当的道理,但是,完全忽视公民社会的推动作用也有失偏颇。事实上,在西班牙民主转型的过程中,公民社会的作用还是很重要的。不要忘记,精英之间的协商或协议是在持续不断的社会压力的推动下形成的,并深受社会压力的影响。

前文已述,在佛朗哥统治晚期,西班牙的公民社会曾经历了一次真正的复兴,各种政治活动伴随着西班牙的民主化进程展开,工会、学生社团、邻里协会、异见团体等都十分活跃。这些团体在民主化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给威权体制的精英们施加压力,迫使威权体制打开大门,从威权统治的阴影中走出来。

50年代开始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西班牙社会基本结构的深刻转型,它不仅使大量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也为新的工人运动创造了结构性条件。从1951年巴塞罗那交通工人大罢工开始,一直到70年代,罢工成为西班牙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1956年春,新的罢工浪潮从潘普洛纳逐渐向巴塞罗那和阿斯图里亚斯等地蔓延,参加罢工的人数非常庞大。更为重要的是,罢工第一次在政治上公开声明反对佛朗哥政权。1967年的马德里工人罢工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当时有10万工人走上街头,打出的标语是“不要佛朗哥,我们要民主”(Franco no,democracy yes)。70年代早期,CCOO公开要求结束佛朗哥统治。在佛朗哥统治晚期,罢工是如此频繁,以至于在60年代初期其频率超过了除英国和意大利之外的所有欧洲国家。在西班牙,因工人罢工造成的工时损失在1966年是150万个工作日,1970年是870万个,1975年达到1450万个。而且,工人的斗争越来越具有政治性质。在1963~1967年间,只有4%的罢工有政治诉求,但是,在1967~1974年间,这一比例上升到45.4%。

1976年,这是佛朗哥去世后的第一年,也是西班牙民主转型处在十字路口的一年,这一年有360万工人参加罢工,其人数是1975年的6.54倍,也是30年代以来最多的一年。这种增长速度是非常惊人的,完全可以用风起云涌来形容。相对而言,这一时期的西班牙公民社会不仅在性质上更接近于对抗型的公民社会,政治诉求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并试图改变现存的政治秩序,而且,其规模和活跃程度也都处于历史上的最高点,60%以上的工人均是工会会员,以家庭主妇为主体的邻里协会也异常活跃。工人阶级的动员是推动西班牙走向民主的关键因素。这种强有力的工人动员成为公民社会反对威权政体最主要的工具,并加速了佛朗哥政权的解体。它使得后佛朗哥时代的政治精英们意识到,所谓的“没有佛朗哥的佛朗哥主义”是行不通的,仅仅“自由化”是不够的,还必须实现民主。正如何塞•M•马拉巴尔(José M. Maravall)所指出的,在佛朗哥政权晚期,由工人运动和学生运动所产生的自下而上的大众压力,是导致佛朗哥主义产生危机的原因之一。佛朗哥去世后,这些动员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它对于激起威权国家内部危机和民主化进程的启动而言都是非常关键的。

事实上,在1976年春天、冬天和1977年夏天这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上,公民社会的反应成为西班牙民主转型的关键因素。首先,从1975年11月到1976年6月,佛朗哥主义阵营作为一个整体,其反应非常迟钝,并严重分裂。正是公民社会的骚动表明了佛朗哥主义者的失败,并为国王启用苏亚雷斯铺平道路。1976年的春天可以说是一刻也不得安宁,经济危机的警报不断在西班牙人的耳边响起,随之而来的是一轮又一轮的集体谈判。其次,当苏亚雷斯在1976年秋冬之际启动《政治改革法》时,民主反对派开始犹豫了,并反对参与12月举行的关于政治改革的公投。

而人民则用手中的选票表明,他们相信苏亚雷斯的良知和他的政治判断。最后,1977年6月的大选是人民第三次关键的干预。民众在大选中表现出来的温和倾向将极左和极右均驱逐出局。这一结果为随后宪法的起草和其他社会经济政策共识的达成定下了基调。在这个意义上讲,政治精英的成功不是因为他们能引领民众,而是因为他们善于学习,并顺应民心。

(二)公民社会与改革共识的达成

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公认,协商和共识在西班牙民主化进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甚至有很多学者将西班牙政治转型称为“共识型转型”,其基本特点是通过政治精英之间的谈判与约定以及公民之间的共识,来避免报复行为、暴力对抗和内战。很显然,这种共识包括两个层次:水平层次的政治精英之间达成的改革共识、垂直层次的社会共识。第二个层次的共识显然需要公民社会的参与,通过公民社会,将精英之间达成的改革共识扩散到社会领域。

在这一过程中,左翼政党的作用非常重要。就此而言,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其一,左翼政党的温和化,这是精英共识达成的重要前提;其二,左翼政党对公民社会组织的掌控,这是精英共识能顺利向社会领域传递的关键。

我们知道,左翼政党一向以激进为其特征,但西班牙的左翼政党从佛朗哥晚期开始逐渐温和化。这首先是从西班牙共产党开始的。从1939年内战结束开始,西共就变成了非法政党,直到1977年恢复合法身份,西共一直是组织化程度最高的政党,也是西班牙最有效的反对力量。1956年后,西共在圣地亚哥•卡里略(Santiago Carrillo)的领导下在很多领域都对政策进行了调整,在西班牙社会发展问题上采取了更为灵活的姿态,采取了“全国和解”(national reconciliation)的政策,决定放弃通过革命推翻佛朗哥政权的策略,试图“以和平的方式取代佛朗哥政权”,以合法的斗争取代地下斗争。西共愿意通过谈判、协商,与所有“赞成全国和解的”政治团体联合,特别是与天主教实现和解与联合。共产党在这一时期的策略转变对于后来的民主转型是非常关键的。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才有了后来的一系列步骤:1970年的自由协定(the Pact for Freedom)开启了西共通过改革而不是革命来实现转型的大门。

1976年,西共和工人社会党一起接受在西班牙重建君主制的主张,通过这一让步来加速民主的回归。在1976年4月巴黎召开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卡里略表示,如果出现奇迹,国王要实行民主改革,共产党不会成为这一历史进程的障碍。1977年之后,西班牙共产党致力于塑造一种温和的形象,支持苏亚雷斯的共识政治,10月份签订的蒙克洛阿盟约就是这一策略的产物。这份盟约明白地显示了中间政党和共产党之间利益的汇合。而工人社会党在签署这一盟约时是非常不情愿的。可以说,西班牙共产党策略的转变是蒙克洛阿盟约得以达成的关键。卡里略对这种议会外的协商最起劲,事实上,正是他的态度迫使工人社会党人跟着走。

如果说共产党的温和化是精英共识达成的关键,那么,它对公民社会组织的掌控则是精英共识向社会领域传递的链条。我们知道,作为西班牙共识政治之象征的蒙克洛阿盟约尽管是在政治系统内部完成的,但它得到了公民社会绝大多数组织的拥护。这一点之所以能够做到,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左翼政党对其麾下的公民社会组织的去动员化(demobilization),让各个阶级保证协议的执行,防止政治极化现象的发生。在这一过程中,西班牙共产党和工人社会党的领导人劝阻社会抗议的发生和政党之外的组织的建立,首当其冲的就是邻里运动和学生运动。

一份研究转型时期邻里运动的报告指出,由于邻里运动和西班牙共产党之间关系密切,共产党的战略转变直接影响了邻里运动的策略选择。此前,邻里运动倡导的是一种断裂式的民主转型,也就是要将威权政体的政治精英排除在民主过程之外,但是,现在这种政治诉求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它们接受由政党和政府组织的协商。

与此同时,左翼政党还让工会接受蒙克洛阿盟约,他们还对几个主要的工会进行约束,使之不要发动过多的罢工。尽管人尽皆知西班牙工人在转型过程中表现温和,但是,工会领袖并不愿意通过与国家或企业主妥协的方式进入民主。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在民主化启动之时,劳工精英反对工会直接卷入政策制定过程。对于UGT的多数领导者而言,他们反对由他们曾经的对手制定的盟约,更反对与一个曾经数十年对工人运动进行镇压的威权政体合作。

对于CCOO的大多数领导者来说,工会参与盟约的制定无异于阶级背叛。当苏亚雷斯谈到社会公约时,转型时期最著名的工运领袖尼古拉斯•萨托里俄斯(Nicolás Sartorious)在西班牙最重要的报纸《祖国》(El País)上撰文警告道,工人运动应该反对这样的盟约,因为它会削弱工人阶级在政治变迁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伤害民主化进程。尽管这两个组织都对盟约持保留态度,但是,它们都不愿意反对工人社会党和共产党支持盟约的政治决定。最后,工会不得不将组织原则和意识形态搁置一边,以便与他们的上级党组织保持一致。

工会态度的转变起码产生了三个后果。其一,佛朗哥去世前后不断高涨的罢工热潮开始消退。1977年和1976年相比,罢工次数急剧下降,从1568次降为974次。然而1978年以后罢工的次数又涨起来了,而且数量翻了快1倍,1978年是1356次,且一路上涨到1982年的2582次。这又该如何解释呢?对此,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单次罢工的人数。1976年,罢工次数是1568次,参加罢工的人数是3638962人,平均每次2321人;1980年,罢工次数是1669次,参加罢工的人数是2461061次,平均每次1475人;1982年,罢工次数是2582次,参加罢工的人数是1634062人,平均每次633人。

也就是说,罢工的规模在不断下降;二是罢工的诉求结构。与政治相关的游行示威活动急剧下降,下降幅度排在前三位的均是政治性诉求:要求“实行大赦”下降了99.69%,要求“自由”下降了89.91%,要求“自治或独立”下降了55.46%。唯一一项上升的是“反抗国家的压迫”,增长幅度很大,但总量并不大,而且它和要求自治或独立的示威一样,主要集中在巴斯克和加泰罗尼亚等少数几个地区。这些北部地区恰好也是西班牙共产党力量相对较弱的地区。

 其二,会员人数在1978~1984年间大幅度下降。1978年,工会会员占工人总数的57.4%,到1980年,这一比例只有33.8%,1984年更是降至23%。67作为西班牙公民社会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工会,尽管没有像邻里组织一样走向解体,但其力量被严重削弱。

其三,帮助蒙克洛阿盟约得到了工人的拥护。CCOO称赞盟约是一个“历史性的契约”,“无论是对于工人运动来说还是对于民主来说,它都是一个重大的胜利,它能让工人们在独裁时期所做出的牺牲得到补偿”。由此,改革共识传递到工人和其他民众之中。一项针对工人对蒙克洛阿盟约的态度所展开的调查发现,无论是出于何种理由,工人都找不到比政府所提出的这项政策更好的替代性经济政策了。

随后产生的各种协议继承了蒙克洛阿盟约的精神:社会信任、团结和合作的精神,社会共商成为西班牙民主巩固阶段最重要的政治经济特征。这解释了为什么在后佛朗哥时代西班牙成为一个新合作主义的社会,无论是在国家—社会关系上,还是在政策制定领域,协商和共识(bargaining and consensus)都成为主流。在1977~1986年这十年间,蒙克洛阿盟约成为经典模板,每当这个新兴的民主政体遇到困难时,如控制通货膨胀、面对不断攀升的失业率、面对军事威胁,人们都倾向于通过社会协商的机制来制定公共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讲,整个社会民主协商的过程恰好体现了新法团主义的理念,民主共识的达成依赖于不同社会力量在如下问题上达成一致:为了民主这一长期的宏伟目标,抑制短期利益,甚至对他们的政治信仰进行修正。无论是1977年的第一次选举,还是1978年新宪法的通过,西班牙人都获得了全新的政治体验:相对和平、平静、温和的改革。伊比利亚的民主诞生于险情之中,因而它只能是温和的。时至今日,政府和在野派达成协议,至少是各方的主要领导人进行富有成果的讨论,这种习惯做法仍是西班牙政治生活的特点。

 (三)公民社会与民主政治文化的形成

 在西班牙,民主的政治文化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民主价值和制度的认同;二是对共识型而不是竞争式的民主的青睐。

其实,在佛朗哥去世之前的15~20年中,新的政治文化传统即在孕育之中,这一过程一直没有间断,它为其后的政治转型铺平了道路。这些传统的形成是由那些倾向于改革又有机会推动改革的社会团体启动的。在佛朗哥晚期,西班牙曾经历了公民社会的复兴,在这一过程中,CCOO利用体制内的集体协商机制在车间、办公室内部催生了民主结构的成长,并带动了邻里协会等组织的发展。公民权和民主的思想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培养的。

随着人口的转移、技术的更新和经济的发展,不仅城市生活的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村社会亦是如此。推动变革的社会团体面临着新的环境,这迫使他们去寻求新的生活方式。同时,这些人有机会接触新的文化,据此,他们可以对他们所处的环境重新界定,赋予他们的行为以新的含义和方向。例如,欧共体的模式、欧洲知识分子的异议传统、教会的现代化和新的消费模式。这些社会团体引入新的传统,并逐渐占据社会的中心舞台,通过他们,新的传统辐射到其他的人群当中。

当时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旅游业对西班牙民主政治文化的影响。60年代中期,西班牙的地中海沿岸已经成为欧洲人的度假天堂,这些旅游者以其惊人的收入和闲暇对佛朗哥的国家构成了巨大的冲击。一些学者在对欧洲人在西班牙的旅游进行评估时,强调它对西班牙社会民主化的作用。按照一位外国游客令人印象深刻的观察:“外国旅游在西班牙年轻人中激起了一股难以抑制的愿望,他们希望能像欧洲人一样生活。”西班牙著名的历史学家安赫尔•比纳斯评论道:旅游者使西班牙人认识到,“生活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政治制度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并不是像民族主义者所宣传的那样一成不变”。

西班牙民主

西班牙优美而独特的风景成为欧洲的度假天堂

到70年代中期,公民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接受了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相互宽容、按照既定的游戏规则谈判,这些都已经成为社会的基本规范。对社会、经济和文化领域掌权者权力的运用进行制衡也已常态化。在公共领域公开宣称各种观念、主张自己的利益,这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与之形成对照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将佛朗哥政权视为一种反常的现象。

正常与反常的标准已经开始发生逆转。据此,我们才可以理解,为什么苏亚雷斯在1976年夏天的公开演讲中呼吁人民通过政治改革法案能获得成功。在这次演讲中,苏亚雷斯运用对立的修辞——正常的社会生活对不正常的政治生活——来打动民众。其基本的逻辑是:我们应该打通这二者,将日常生活中的规则引入到政治生活中,这就是政治民主的目标所在。

媒体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民众对民主的好感,并将精英之间达成的共识成功地传递到社会之中,传递到普通民众之中。调查显示,到1984年,有91%的西班牙人认为选举是必要的,有81%的人认为议会是必要的。民众对其政治制度和民主过程的高度评价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公共舆论强烈支持民主,并坚决反对任何其他的替代形式,包括军人政府。1978年,有77%的西班牙人认为“民主是最适合于西班牙人的政治制度”,只有15%的人认为威权体制是“最适合于西班牙人的政治制度”。1985年,76%的民众为转型感到骄傲,只有9%的人认为转型不值得骄傲。认为民主是“最适合于西班牙人的政治制度”的人,在1981年是81%,1988年是85%,1993年是79%。

但是,仅有对民主价值和制度的认同是不够的,在西班牙,我们还需要解释另外一个事实,即西班牙人对共识型而不是竞争式的民主的青睐,因为西班牙在转型期间所采用的是一种共识型的民主模式。共识型民主需要共识型政治文化的支撑,而共识型政治文化要求社会主体和政治主体愿意通过协商和妥协来解决问题。这种共识型的政治文化一方面源于佛朗哥时期法团主义政治实践的塑造,一方面也源于转型时期大众媒体的塑造。关于前者,我们已经有所论及;下面,就来看看媒体在公民政治文化的塑造过程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自60年代以来,电视开始进入西班牙人的生活。1960年,只有1%的家庭拥有电视机;1969年,62%的家庭都拥有了电视机。1966年的《新闻法》更是让新闻的影响力大增。无论是民众对民主价值和制度的认同,还是共识型政治文化的培育,媒体的作用都是巨大的,它将精英和大众联接起来。有学者通过对转型期间重要报刊的分析,向我们展示了主要的报纸在转型期间是如何支持由主要政党制定的政治改革方针和共识策略的,从而凸显了媒体在转型中的作用和地位。

他们的分析所采取的是复式取样,一是日报,二是政治事件。报纸样本是12种报纸的社论,事件样本则是转型期间具有标志性意义的21个事件。

在全部441篇社论中,“民主”概念以名词、形容词和副词的形式明确地出现在2 / 3的社论中,“公民自由”出现在1 / 2的社论中,“特赦”和“自治”也有出现,但没有那么频繁。

 在1975年11月22日卡洛斯国王第一次发表正式的官方讲话之前,基本很少有报纸敢明确而公开地使用“民主”一词。《消息》(Informaciones) 和《加泰罗尼亚邮报》(El Correo Catalán)是例外。但是,当卡洛斯国王在1976年6月访问美国并在国会做了那次著名的演讲之后,所有的报纸都开始广泛地使用“民主”一词了。“和谐”、“和解”在当时的报纸上是经常使用的两个词,这与卡洛斯的讲话精神也是一致的。除了极右翼的《堡垒》(El Alcázar)以外,所有的报纸都频繁地呼吁全国和解。卡洛斯国王继续担当社会和谐保证人的角色。与之相关的词汇——共识、共处、协商——也逐渐出现在记者的笔下。对于和谐这一主题而言,有两个事件是标志性的:一是国王1977年7月22日在民主议会第一次会议时的讲话,一是1978年的宪法公投。在议会第一次会议上,内战中相互敌对的双方坐在了一起,这一画面以形象的方式阐释了“和解”的内涵。对宪法持批评态度的只有两家报纸:《堡垒》和巴斯克民族主义的报纸。

西班牙国王

37岁的西班牙卡洛斯国王登基(右一)

极左和极右势力的激进主义可以说是民主过程中最大的敌人,因此,大多数人都希望实现相互之间的和解。1977年1月,当绑架潮和暗杀潮来袭时,转型处于危急之中。当时马德里所有的报纸都发表了一篇题为《所有西班牙人团结起来》的社论。这种一致性是一个历史的里程碑,它代表了转型过程中西班牙人对和谐和团结的渴望。马德里所有的报纸都采取集体行动,即使是极右的《堡垒》也不例外,这非常不容易。

这篇社论指出,无论是谁,他只要发动绑架和暗杀,他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敌人,是西班牙人民的敌人。他们的阴谋很清楚:阻止西班牙人享有公民权利,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开放的公共生活与和平共处。面对这样的挑战,所有的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都有义务进行抵制,大家应该求同存异,下定决心,努力通过自由的选举走上民主之路。在此,我们也看到,作为公民社会之重要组成部分的媒体,在此期间和其他的社会团体一样,采取和政府合作而不是对抗的态度。除了《堡垒》之外,所有的报纸都明确地支持政治改革,他们认为,议会民主是西班牙最佳的政治制度。

四、何种公民社会、何种民主化?

回到我们在文章开头提出的问题:虚弱的公民社会和非常成功的民主转型,这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西班牙案例提醒我们,公民社会和民主化之间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不是说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就一定有助于民主的转型与巩固(巴西是一个反例);也不是说,民主化要想顺利进行,首先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反过来讲,不是说一个弱的公民社会就一定不利于民主的转型(西班牙是一个反例);也不是说,民主化要想顺利进行,首先必须削弱公民社会。尽管跨国调查的数据表明,有着稳定民主最悠久历史的国家,也是公民社会密度最高的国家;反之亦然。但是,“相关”(correlation)并不意味着因果,西班牙和巴西的经验正好说明这一点。在这两个国家,公民社会的发展状况完全无法解释各自民主巩固的命运。这两个案例对我们通常的一个理论假设提出了挑战,该假设认为,健全的公民社会与民主巩固之间存在很强的正相关关系。而且,它们不是孤例。

跨国数据也表明,社团的密度和民主的质量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一些公民社会力量很弱的国家也建立了成功的民主体制;而一些公民社会力量很强的国家却在建立稳定民主制度的过程中步履蹒跚。正如拉里•戴蒙德(Larry Diamond)所言,在很多脱胎于长期的威权主义统治的新生民主国家中都存在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这问题来自公民社会作为抵抗国家的运动取向。一个极度活跃、满怀对抗精神而又残酷无情的公民社会,可能靠着它对国家提出各式各样的大量要求而压垮一个脆弱的民主国家。86而西班牙的经验则告诉我们,只有当公民社会与支持民主的政府不再处于对抗状态,而是走向合作,民主巩固才有可能变成现实。当然,只有当政治制度值得公民社会信任和尊重时,政府才能取得这样的成绩。

 那么,公民社会和民主化之间究竟是完全没有关系,还是有某种关系?如果有关系,它是什么样的关系?应该说,二者之间还是有非常紧密的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不是像有些学者所理解的那样简单。关键的问题是,公民社会是如何与民主化进程关联起来的。也许,对于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应该追问的是,什么类型的公民社会,什么类型的民主化,以及公民社会在民主化的哪个阶段以何种方式发挥作用。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把问题看得更加清楚。 那么,公民社会和民主化之间究竟是完全没有关系,还是有某种关系?如果有关系,它是什么样的关系?应该说,二者之间还是有非常紧密的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不是像有些学者所理解的那样简单。关键的问题是,公民社会是如何与民主化进程关联起来的。也许,对于这一问题,我们首先应该追问的是,什么类型的公民社会,什么类型的民主化,以及公民社会在民主化的哪个阶段以何种方式发挥作用。只有这样,我们才可能把问题看得更加清楚。

宪制选择与巴西民主的巩固

聂智琪

一、引言

亨廷顿(Samuel Phillips Huntington)曾指出,正如历史上的民主化浪潮都会面临部分的回潮现象,第三波的民主化国家同样出现了部分国家向威权政体倒退的迹象。即便倒退回原来的威权体制的国家并不多见以至于无法撼动第三波的民主成就,但越来越多的新兴民主国家正日益冻结成被冠以“拟态民主”(pseudo-democracy)、“竞争性威权主义”(competitive authoritarianism)、“委任式民主” (delegative democracy)、“半民主制” (semi-democracy)、“混合体制”(hybrid regime)等称号的介于民主与威权之间的政体形态,也足以使人“看到民主所受到的侵蚀和停滞抵消了自由化和民主的巩固”。“自由之家”所发布的数据也显示,近些年自由度增加的国家数量远远落后于自由度下降的国家数量。诸如此类的问题在民主化研究领域已经激发了从转型学到巩固学的转变。如果说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的转型学的重点是从行为者的战略选择研究民主化的起因、转型路径和模式,那么80年代末逐渐兴起的巩固学则将重点转向探讨如何才能巩固这些新兴国家的民主体制。学界的这一转向,使“民主巩固学”成为近二十年民主化研究的主导方向。

而在民主巩固学中的诸多问题域中,如何判定民主巩固的条件进而提出更具操作性的建议,成为学者们的关注焦点。虽然之前转型学就民主化的原因和条件给出了丰富且极有洞见的分析,但是正如亨廷顿所指出的,促进民主化的因素未必有助于民主的巩固。因此,对于民主巩固的条件,学界依然是众说纷纭。但是根据既有的研究,大体上我们可以列出民主巩固的条件抑或是影响因素:经济发展、文化传统、公民社会、阶级结构、国际因素、文武关系、转型模式、转型前的政体类型、特殊情景问题以及宪制选择等。

在上述条件和影响因素中,宪制选择正日益受到民主化学者的关注。从理论范式的变迁视角看,这种对制度的特别关注可归因于新制度主义的兴起。此外,对政治制度及其设计的重要性的强调,还应部分归因于民主巩固学本身的学术特征。作为巩固学的先导,转型学的核心特征即在于抛弃之前从宏观的结构论视角来探讨民主化的做法,重视当时的政治行为者所主动采取的策略对于民主化的关键作用。后续民主巩固学同样继承了这种突出行为者的主动性以及由此而来的对于政治因素的强调的特点,并且试图据此就新兴民主国家的制度选择提出可供操作的建议。

正是在这一思路的激励下,研究民主化的学者致力于探究政府体制、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等宪制形式对于民主巩固的影响,提出了很多富有洞见的观点,以至于形成了一门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称之为“宪政工程学”(Constitutional Engineering)的学问。不过应该指出的是,宪政工程学虽然硕果丰厚,但其潜在的追求一般化理论的普适化冲动可能导致对多样化的经验事实的忽视。其中不少研究,要么是依循理性选择的分析范式对相关制度的运作逻辑予以推演,进而将所得出的结论予以公式化的套用(例如在单名选区制与两党制、比例代表制与多党制之间设定因果关联的“迪韦尔热定律”),要么是通过对剔除了具体经验事实的跨国数据的分析,推出具有普适性的结论(如通过对实行总统制与议会制的国家在民主生存率上的数据对比,来论证议会制更有助于民主的巩固),而即使将研究对象锁定为某一地区或国家,也多是将具体的案例视为对前述研究结论的辅证。

这些研究取向固然很有价值,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其理论的边界和具体经验上的差异,例如,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下“迪韦尔热定律”可能会失效,总统制国家的民主生存率低也可能与其他制度变量和社会因素相关。此外,既有的宪政工程学过多地关注制度本身的理想价值而忽视了制度选择的现实逻辑。换言之,基于宪政工程学主动介入的风格,相关的研究更多是站在“公正的立法者”角度来提出制度变革的建议,但是现实所选择的制度往往是不同政治力量在既定的结构性因素约束下博弈的结果,而后者更需要考虑具体国家的差异性。凡此种种,需要民主巩固学在整合和反思既有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深入具体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情境中,注重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平衡,以增强自身理论的解释力。

有鉴于此,本文试图以巴西这一案例为切入点,通过考察巴西制度选择的现实逻辑以及具体的制度安排之于民主巩固的多重影响,揭示制度选择与民主巩固之间的复杂关联,为该领域的未来研究提供进一步思考的方向。之所以选择巴西,不仅是因为其在人口、地理规模上是拉美最大的国家,也不仅仅是因为其在经济上的突出表现而享有金砖四国之一的美誉,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巴西民主转型与民主巩固的过程历经磨难,其突出的贫富差距及其他社会经济问题与一系列特殊的宪制安排使巴西成为民主巩固学家们关注的热点。

就制度选择与民主巩固的关系而言,相较于其他第三波民主化的国家,巴西在宪制选择上充满争议且一波三折,制度改革也长期成为媒体、学界和政界持续关注的话题。有学者就指出,世界上很少有国家像巴西那样,其宪法设计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并且围绕其展开的学术争论对媒体和政党产生如此之大的影响。

而在民主巩固学界,巴西的宪制安排及其对于民主巩固的影响也一直是学者们热议的焦点。从对巴西民主崩溃的担忧到对巴西民主日渐巩固的确认,学界对巴西的制度安排的评价也几乎给出了截然相反的判断。这无疑使巴西成为考察制度变量之于民主巩固的影响的绝佳案例。

巴西里约热内卢耶稣像

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耶稣像,他俯瞰众生静静为巴西祈祷

二、巴西的民主转型与宪制选择

在拉美第三波民主化的浪潮中,巴西属于再次民主化的类型。1964年,在逐渐高涨的民粹主义和日益严峻的经济问题的刺激下,巴西军人发动政变,推翻了民选政府,从此进入军事威权统治时期。虽然军人统治下的巴西经济实现了连续的高速增长,但是贫富差距也在日益扩大,经济表现也并没有自动增加军政府的合法性。

到70年代初,随着左翼游击队被摧毁,尤其是同情民主价值的温和派军人盖塞尔于1974年担任总统,巴西开始了在军人严格掌控下的缓慢、渐进的民主转型。书报检查制度被大部废除,政治迫害得以减轻,政府与反对党——巴西民主运动党达成了非正式谅解并允许成立新政党,军方强硬派也受到打压。

随着民主化的进一步推进,1984年巴西爆发了大规模的要求总统直接选举的政治运动,但是军政府坚持总统由军政权时期组成的选举人团间接选举产生。1985年,内维斯成为此次民主化以来经间接选举产生的首位文职总统。但是内维斯旋即因病去世,副总统萨内尔接任总统。1988年,巴西新的民主宪法颁布,规定下一届总统大选的时间为1989年12月。总统大选如期举行,首位直接选举产生的文职总统科洛就任,至此历时16年的巴西民主转型宣告完成。

巴西民主转型属于亨廷顿所说的“变革模式”,即由温和的威权统治者主动让步并实行自上而下的变革。虽然西班牙民主转型的成功使此种转型模式颇受赞誉,但是此前威权因素的遗留所导致的保守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后续的民主巩固。就巴西而言,军人对民主转型的控制使其能够为其退出索取高额的回报,并且对民选政府依然长期保有重要的影响力。在萨内尔1985~1990年的任期内,军人实际上与文官分享了统治权。有六位军人直接担任了内阁部长,军队在一些重要的社会事务上仍享有特权,例如,在很多时候可以单方面决定镇压工人罢工,甚至在土地改革的边界划定上也有发言权。

当然,随着民主化的持续推进,尤其是卡多佐总统任期内对文武关系的调整,军方特权被逐步取消,文官对军队的控制逐渐成为现实。让军人回到军营、使其听命于文官政府,的确是巴西民主化的重要成就。但是,变革模式导致的军人特权的一度保留以及对文官的影响力,毕竟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威胁着巴西的民主巩固。

而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转型模式使军方对民主宪法的制定有着至为重要的影响。1988年新宪法最终选择总统制,与军方的介入密切相关。虽然巴西历史上有总统制的传统,但是鉴于之前总统制容易导致总统与议会之间的冲突进而引发军事政变的教训,起初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交的宪法草案是想在巴西引入半总统制,增加议会制的因素,但是因为该草案试图削减总统的任期遭到了萨内尔总统的反对,而军方也认为总统制更有助于加强其对政府的影响力,在此压力下总统制最终被写入宪法。

当然,巴西政治制度的选择并不能完全归于军方的控制,其他政治势力甚至巴西民众都参与其中。比如总统制虽然在军方影响下写入了新宪法,但是1993年巴西就政府体制问题举行了一次全民公决,结果总统制依然获得最多数民众的支持。这一结果虽然令那些支持议会制的学者感到遗憾,但这的确反映了总统制的传统在巴西民众中的影响。此外,民众对军政府时期的反感也成为最终选择总统制的理由之一。

总统制的支持者在呼吁民众投票支持总统制时,就特意强调了军政府时期阻碍民众直接选举总统这一点。同样,当时主导巴西政治精英的诸多政治理念也影响了政治制度的选择。例如,就选举制度而言,起初宪法起草委员会试图引进德国式的混合选举制度(选举门槛为3%的比例代表制与单一选区制各占一半),但是国会予以否决,最终选择了有助于增加政党数目的比例代表制(且未设定选举门槛),作为对军政府时期限制政党措施的反对。基于类似理由,议员们选择了比例代表制中纪律最为松散的开放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在这种制度下,候选人的名单虽然由政党提供,但是最终是否当选取决于候选人自身得到的票数,而不是在候选名单上的排列顺序。显然,相对于封闭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其中候选人能否当选取决于政党提供的名单中的排列顺序),这种制度使得政党领袖难以实现对本党候选人的有效控制,候选人更加关注的是其个人与选民的直接联系。而在政党制度方面,议员们也选择了增强个人自主性的一系列制度,比如对党员更换政党身份的行为并不施以限制和惩罚等。

需要提及的是,上述强调候选人个人自主性的制度安排也反映了流行于当时巴西政治文化中的“个人代表观”。这种代表观与“政党代表观”不同,认为只有候选人而非政党才是选民的代表,候选人的去留也只能决定于选民而非政党,因此无论是强调政党领袖对候选人的影响力,还是对变更政党身份的候选人予以惩罚,都与此种代表观相违背。

当然,巴西之所以选择开放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等诸如此类的弱化政党纪律的制度,除了观念上的原因,政治人物也有维护其个人利益的意图。选择增加自主性的制度有利于议员摆脱来自政党领袖的控制。因此,我们在巴西政治制度变迁的历史中可以发现,即使认为巴西必须进行政治改革的观点一度占据主导,作为既有制度的受益者,在任的政治精英也未能真正推动所倡导的政治改革。

正是各方政治势力在观念和利益的双重影响下,推动巴西确立了以总统制、开放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多党林立的政党制度、两院制以及赋予地方极大自治权的联邦主义制度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体系。这一系列的制度组合构成了鲜明的巴西特色。人们自然要问,如此特殊的制度组合对于巴西后续的民主巩固有着怎样的影响?由于巴西民主发展历程本身的一波三折以及评判巴西民主巩固现状的复杂性,比较政治学界至今未就此问题达成共识,而是呈现出两种看似截然不同的评价。

三、对巴西宪政体制的评价

如果以时间段划分,在1995年以前,人们对巴西选择的宪政体制普遍持否定态度,认为只有大幅度改造巴西的政府体制、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等才能巩固巴西的民主。而随着巴西民主呈现日益巩固的趋势,尤其是卢拉执政以来巴西经济社会形势的好转,不少学者就巴西的宪制安排提出了新的看法。

对巴西宪政体制持否定态度的学者以梅因沃林(Scott Mainwaring )、奥唐奈(Guillermo A. O’Donnell)、萨托利、斯泰潘(Alfred Stepan)、林茨(Juan J. Linz)等主流的民主巩固学家为代表。这些学者主要批判巴西选择的一系列制度组合加剧了民主治理的困难,进而威胁到民主的巩固。总统制曾被指责要为巴西一度出现的行政与立法之间的冲突负责,因为总统制经常产生在国会无法获得多数支持的总统。因此,巴西总统的权力是相对分散的,加上总统缺少能够用来解决行政和国会之间冲突的机制,例如,议会制下的不信任投票和重新进行大选,最终导致总统和国会的关系陷入僵局,从而可能酿成宪法危机。在奥唐奈看来,这就容易使民主蜕变为“委任式民主”,即总统以全国民众的代表自居越过国会搞总统的个人集权,导致民主的危机。

但是梅因沃林认为,不能仅仅将罪因归结为总统制本身,实行多党制的总统制才是影响巴西民主治理的真正原因。正是在多党林立的政党制度下,总统才难以在议会中获得稳定多数的支持,因而常导致政策的难产。而这种多党制显然又源于几乎未设定选举门槛的比例代表制。在这种选举制度下,甚至在全国只获得0.04%选票的政党也能进入国会。这不仅导致总统所属的政党在国会中的席位从未超过20%,使得总统所欲推行的政策难以获得国会的支持;还造成国会中有效政党数目过多,难以形成稳定的多数联盟,进而加剧政策僵局。

例如1990年有21个政党进入国会,有效政党数为8.7个;1994年的国会总共有18个政党,有效政党数约为8个。林茨和斯泰潘就指出,在长期存在的总统制国家中,没有一个国家的国会的有效政党数目超过2.7个。显然巴西国会的分散化程度大大高于那些长期存在的总统制国家。他们认为,如果是议会制下的多党制,即使有效政党数目过多,由于离开多数的支持,政府就无法成立和持续下去,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议会制能更多地激发出联合的多数。相比之下,总统制下的政府与国会相互独立,因而促成联盟的动力就小得多。

除了政党数目繁多,过于松散的政党纪律被认为进一步加剧了政党制度和国会的分散化。开放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是造成巴西政党纪律涣散的重要原因。这种选举制度诱导同党的候选人之间的竞争,甚至某些候选人为了当选,与其他政党的候选人达成交易以打击党内其他的候选人。此外,巴西对变更政党身份的议员并不施以任何惩罚的做法也鼓励了人们频繁变更政党的行为。1986~1990年、1990~1994年两届国会中的议员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变更了政党身份。

萨托利认为很难找到像巴西这样的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反政党倾向如此严重的国家,巴西的政客更多是将政党视为寻租的工具,他们自由、频繁地更换政党,在投票上与同党同志唱反调,拒绝接受任何施加其上的政党纪律,认为他们代表选民的自由不容侵犯。此外,政党纪律的涣散也与巴西的联邦制度密切相关。斯泰潘认为,巴西是世界上为了防范中央政府被民粹主义的多数主导设限最多的联邦制国家,其关注的价值是个人权利而非多数决策的效率。这种联邦制也使得州一级的政党组织对党员的影响力要高于党中央,国会大选时州长的影响力也高于总统。

正基于此,林茨和斯泰潘悲观地指出:“在每个决策分歧点上,巴西都选择了最能导致政党分化的规则。”其他一些学者也认为,选举制度、政党制度、联邦制度所导致的叠加效应造成了巴西国会的极端分散化。事实上,如梅因沃林所指出的,同样实行开放式名单比例代表制的芬兰,由于其政治文化中的政党认同度高,党员在投票时基本上服从政党纪律,加上实行的是有助于维护政党纪律的议会制,因此并未造成巴西那样的治理困境。

开放式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如果配以单一制、议会制和较高的政党认同度,政党纪律就不会过于涣散。而不幸的是,巴西恰恰集合了所有这些导致纪律涣散的制度。所以从1985年到1994年,巴西连续七个经济改革方案都因为无法结成有效同盟而以失败告终。

考虑到巴西经济问题本身的严峻性,这种治理上的困局对于巴西民主巩固的消极影响可想而知。而更严重的是,总统与国会之间的矛盾可能被激化,以至于出现类似于秘鲁总统藤森、俄罗斯总统叶利钦与国会发生武装冲突的政治悲剧。科洛当巴西总统时就因为与国会的剧烈冲突而直接把经济方案诉诸媒体,而国会使用弹劾手段来反制科洛。

所幸当时的科洛没有像秘鲁总统藤森那样以发动政变的方式来解决冲突。但是有学者认为,如果遇上希特勒那样魅力型的领袖,巴西这种极易诱发总统与国会之间冲突的制度很有可能导致总统专权甚至是民主体制的崩溃。以至于萨托利说,巴西1988年形成的这一体制完全是没有希望的。

但是吊诡的是,与主流的民主巩固学家的判断相反,20世纪90年代中期尤其是巴西劳工党领袖卢拉2002年执政以来,巴西在缩小贫富差距、持续的经济发展、参与国际事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其民主体制令人惊奇地呈现出日益巩固的迹象,甚至在某些方面的成就可以媲美甚至超过成熟的西方民主国家。这显然令那些唱衰巴西民主的学者大跌眼镜。这种强烈的反差促使学界开始重新检视之前的研究。这种努力主要从两方面展开:一是挖掘巴西宪制本身有助于提高治理效率的制度安排;二是从新的视角对巴西高度分散化的体制予以正面评价。

 就前者而言,已有不少研究发现,巴西总统尤其是卡多佐任职以来在国会经常能赢得多数的支持,从而能有效推行各方面的改革计划。例如柴巴布(Jos Antonio Cheibub)、利蒙吉(Fernando Limongi)就指出:

自1988年以来,巴西总统所提出的法案中有86%得到了实施,行政部门提出的法案的通过率达到78%。总统为了实行统治而形成了联合,并且在批准其立法的过程中,一直能够可靠地获得属于联合政府的各政党的支持:总统制联合政府中的平均服从率(average discipline)(这是根据与政府首脑在议院提出的公开建议一致的投票行为来定义的)是85.6%。

这一支持足以使得总统很少能够在投票中被打败。因此,尽管巴西的总统制就像其政党法律和选举法律所显示的那样具有“离心力”特征,但是,其总统一直能够依靠一个服从纪律的联合政府来实行统治。

学界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导致这一结果的多种原因。

首先在制度设计上,巴西的总统制与美国的总统制其实是有区别的。而之前人们对总统制的探讨倾向于以美国作为参照。但正如柴巴布和利蒙吉所指出的:“如果我们考察所有范围内的现有总统制政权,我们将发现美国是一个例外,因为它很少或者根本没有赋予行政部门立法权力和议程权力,因此,它无论如何也不能代表总统所能做的事情。”事实上,巴西总统被赋予了更大的权力以助于实现总统的计划。除了与美国总统一样拥有对立法的否决权,巴西总统还享有宪法赋予的其他立法权力,对立法议程的确定有直接影响,如可以将其认为是最重要和最紧迫的议题放入议程等。

其次,实践中巴西总统会试图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其对其他政党成员和议会的控制。例如,在组阁时运用联盟手段将其他政党纳入进来以扩大自己的执政基础,这样,“行政部门为各政党领导人提供了用来惩罚那些没有遵循政党路线的普通议员的手段:他们分享官职的机会将被拒绝。考虑到它所控制的各种资源,行政部门反过来处于一个非常有利的地位”。此外,总统还可以利用政党纪律的涣散,通过谈判、交易等形式争取其他政党成员的支持,挫败政党领袖要求其成员按政党界限对政府投反对票的意图。

再次,巴西政党的制度化水平一直在稳步提高。事实上,随着巴西民主进程的推进,不少政党日益从传统的侍从主义、个人化色彩浓厚的组织转变成为能有效回应选民偏好的有稳定纲领的现代政党。尤其是以巴西劳工党为代表的左翼政党,非常强调政党纪律,在其选民中也获得了更稳固的支持。伯恩斯切尔也指出,在一些拉美国家,如智利和乌拉圭,在迈向民主的起步阶段就出现了激烈的意识形态分化,纲领性政党在早期就已经出现。

而在其他一些国家,政党通常主要依赖对特殊利益的庇护、侍从主义和魅力型领袖来获取选票,几乎没有什么稳固的社会基础,其组织的运作常以一种高度个人化的方式发挥作用,进而导致了短命政党抑或带有民粹主义色彩的领袖的出现,使其政党制度难以实现对民众诉求稳定、有序的回应。但在巴西这样的国家,虽然早期其政党制度化水平较低,后来却出现了明确致力于改变传统的靠庇护来动员选民方式的左翼政党,如巴西劳工党,而这些新兴的纲领性政党进而迫使其他政党采纳更为明确的纲领,从而加强了政党的社会基础。这使得巴西在政党制度化的某些指标上赶上了诸如墨西哥和阿根廷这样拥有最具制度化的政党制度的国家。

可见,巴西的制度并不是高度分散化的,之前的判断过于简单。不过,与这种在效率和权力集中的维度对巴西制度的重新确认不同,另外一些学者试图挖掘巴西分散化的权力体制对于民主巩固的正面影响。在他们看来,之前唱衰巴西民主前景的学者倾向于将制度的决策效率视为民主巩固的首要甚至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这显然忽视了制度的合法性抑或代表性对于民主巩固的价值。

多党制、联邦制等制度的组合使得巴西的决策难以快速做出,但这恰恰有助于使决策容纳更多政治力量和选民的诉求,从而增强人们对民主体制的认同。这显然与利普哈特(Arend Lijphart)倡导的共识民主模式颇为契合。

正如赛佛利斯(Peter Siavelis)与韦伦斯勒(Arturo Valenzuela)所说:“在拉丁美洲赢者全拿的总统制度情况中,比例代表制容许反对党在多党制度下,可以按其选举优势成比例进入民主制度中,保证所有的主要政党派别对支持民主制度有着利害关系。比例代表制的这些面向对高度分歧与混杂的社会而言,被视为一种节制的力量。”就巴西而言,分散化的体制使卢拉所代表的左翼政党有机会进入权力体制,并且在赢得大选之后必须将更多的政治派别纳入决策体制,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左翼的激进化倾向。

事实上在卢拉当选巴西总统后,并没有完全执行左翼的政策路线,而是对民粹主义、工会运动乃至于大众动员保持距离,采取了更为温和包容的施政纲领,同时也注重联合更广泛的政治力量,这不仅重塑了左翼选民的利益表达,还赢得了更广泛的巴西民众的支持,从而对巴西的民主巩固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四、开放式结语

作为民主化的经典案例,巴西引发了人们就宪制选择与民主巩固之间关系的诸多争论。首先,我们应如何看待前面两种看上去截然相反的对于巴西宪制安排的评价?看似前后矛盾的评价是否表明民主巩固学中的制度主义学派所做出的解释是一种事后追溯式的?也即根据现实的民主发展进程来决定对既有制度的评价,这显然与其标榜的站在事先设计的立法者的前瞻性角色相矛盾。笔者认为,不能排除某些研究者存在这种事后解释的嫌疑,但是从宪政工程学的本意来看,这种根据具体的现实变化修正之前的判断也是学术积累的重要方式,只要这种修正仍是基于对制度运作的内在逻辑的判断。

此外,人们还可能追问,如何理解这两种看似截然相反的评价?抑或,其中哪一种评价更准确地揭示了巴西民主的真相?确实,笔者认为之前以林茨、斯泰潘为代表的主流民主巩固学家对巴西民主前景的悲观态度有待反思,如过于强调治理的有效性对于民主巩固的作用,而忽视了代表性维度和共识民主模式的价值,对宪制的运作逻辑的考察也未能充分深入到具体国家的情境之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前后两种视角之间是完全对立的关系。

重新发现巴西制度有效性的一面,其实依然延续了之前对于制度的治理效率的强调,而从代表性维度对分散化的决策体制的辩护也只是强调了民主的巩固需要同时考虑制度的有效性与代表性,并不是要完全否认效率抑或有效性对于民主巩固的作用。因此,关键的问题不在于简单地在这两种评价中任选其一,而是在重新整合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能获得何种启示,以期为既有的民主巩固学提供新的知识增量。

其次,巴西的案例是否表明,对于民主的巩固而言,制度并不重要甚至本身就无足轻重?在有些学者看来,巴西的民主巩固可能更多地取决于诸如社会结构、政治文化、政治精英的个人特质等非制度性因素。例如,与其他一些拉美国家相比,巴西的政治文化相对温和,极端意识形态的影响力甚微,这显然有助于催生共识;再如,卢拉本人对于自由民主价值的推崇使他没有效仿委内瑞拉的查韦斯,利用其在民众中的声望通过修改宪法寻求连任,从而使巴西的民主奠立在更为稳固的法治基础之上。因此,巴西的宪制安排不管是选择高度分散化的还是权力更为集中的,对于民主巩固的影响其实并不重要。

 这种质疑虽然也有极端化的倾向,但确实有助于提醒我们不要落入制度决定论的陷阱,而且也启发了宪政工程学应注重结合制度运转背后的经济、社会因素来进一步细化制度与民主巩固之间的因果机制。就前者而言,作为型塑人的动机和行动机会的结构性因素,宪政制度的具体形式固然重要,但其他因素对于民主的巩固同样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甚至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其重要性远不如贫富差距、文化传统等非制度性的因素。

就后者来说,正如鲍什(Carles Boix)所批评的:“研究民主化的新制度主义学派并未考虑既已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在他们看来制度似乎是在社会真空中运转的。”邦斯(Valerie Bunce)也指出,既有的一些研究文献通常关注制度对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对政客和机构之间冲突的程度的影响,一是对意识形态分化的广度和持极端路线者能够获得的支持的影响;还有就是对主要领导人无视、绕开、架空民主的游戏规则的意愿及能力的影响。”其实制度对于民主巩固的影响机制可能远比这些复杂,而这就需要宪政工程学对既有的研究取向予以反思,通过深入具体的经济、社会情境来探究制度赖以发挥作用的更为细致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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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放时代 | 责任编辑:倪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