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在大马有不同话语?

《当今大马》2014年2月26日 下午3点12分

评论

我和其他海外的马来西亚友人一样,对“阿拉”字眼争议很有兴趣,但也非常关注。我认为,如果放任这个议题不顾,将可能撕裂马来西亚,毁掉营造“马来西亚国族”的梦想。

每个社会都有族群和宗教议题,但是马来西亚的情况较特殊,因为政府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而纵容甚至挑起这些紧张。

多年以来,巫统为自己存在辩护的理由是,马来人备受威胁,只有巫统才能保卫“马来种族”。

巫统收窄争取的对象

第13届大选,巫统全国总得票只占30%,而国阵总得票是47%,该党有两个选择,不是扩大党诉诸的议题,就是收窄党关注的诉求,而力争伊斯兰党基本盘选民支持。就伊斯兰而言,该党更关注宗教而非种族。

不幸的是,巫统选择的是后者,因此开始打出争取“穆斯林”牌。现在,根据政府和巫统的说法,不只马来人被威胁,连伊斯兰也蒙受危险。至于打出的“马来人”牌,巫统越来越极端,怂恿极端的种族情绪,土著权威组织是始作俑者。

马来人和伊斯兰蒙受威胁的说法其实很讽刺,因为马来西亚马来人和穆斯林都是占多数,而且巫统控制了政府。因此马来人和伊斯兰在大马怎样备受威胁呢?

对巫统领袖来说,这不是问题,根本没有必要解释。他们信口雌黄,只需动用马新社、马来西亚电台与电视台(RTM)、《马来西亚前锋报》、《新海峡时报》等宣传工具传播他们的说法。

罔顾伊教世界的实践

从国际的观点来看,他们的说辞完全不符合世界上其他的伊斯兰思想和作为。试想想,马来西亚是世界上唯一罔顾历史和语言学的国家,竟敢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

就像(童谣里的)蛋型矮胖人(Humpty Dumpty)一样,马来西亚坚持自己意见,宣称有权决定语词意思以及人们阅读、书写、思考和讨论的字词。

伊斯兰世界没有一个人支持这样的说法。首相纳吉及其政府,乃至其支持者,怎样为他们的行动辩护呢?伊斯兰学者惹沙阿斯兰(Reza Aslan)说,“我们正在嘲笑你”,他们怎样回应呢?

他们没有回应,因为不知道要说什么,他们似乎活在他们自己的星球上。

政府展开连串的行动

但重要的不是纳吉及其政府说了什么,而是他们做了什么。是政府在2009年扣押超过2万本圣经;是政府禁止天主教《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是政府的警力配合临检马来西亚圣经公会,没有搜查令而扣押超过300本圣经。

是政府的宗教部门伊斯兰发展局(Jakim)指全马的清真寺宣传伊斯兰面临威胁,基督徒和犹太人是“伊斯兰党敌人”,基督徒教唆穆斯林相互争斗,蒙骗他们导致丧失权利。

是纳吉的内阁保持沉默,没有执行十点方案,恢复国家的宗教和谐。是政府拒绝采取行动,尽管土权领袖呼吁烧毁圣经。

没有比前首相马哈迪更能代表官方说辞的例子了,他宣称基督徒“没有权利”使用“阿拉”字眼。因为他是马哈迪,他就这么说,他要求所有人都同意。

只要抛出一个话题,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但不是根据自己独有的事实。历史和事实并没有站在马哈迪那一边,马哈迪是百分之百错了。

基督徒最早用“阿拉”

先知穆罕默德诞生以及伊斯兰兴起以前,口操阿拉伯语的基督徒已经使用“阿拉”字眼好几个世纪了。考古学家甚至发掘出阿拉伯语圣经(西奈山阿拉伯法典151)约有1300年之久,那时上帝就唤作“阿拉”。

其实,有人或许会问,穆斯林有什么权利说“阿拉”这个词,那是基督徒先使用的。是谁侵害谁的权利?

答案很简单,即便是犹太人和基督徒先使用这个词,他们从来没有否认穆斯林有权使用“阿拉”这个词,因为多年来人们已经使用不同的方式践行和诠释自己的宗教。最终,我们都是崇拜同样的上帝,即亚伯拉罕的上帝,宇宙的创世者。这就是答案。

在整个伊斯兰世界里,为何只有马来西亚人宣称呼唤或书写“阿拉”字眼是穆斯林的专有权利?为何只有马来西亚一些穆斯林会宣称,如果基督徒等其他人在自己的教堂祈祷或在自己私人住家阅读圣经使用“阿拉”字眼会就产生“混淆”,而世界上其他地方都没有这样认为?

有什么因素使得马来西亚穆斯林和世界上其他15亿穆斯林不一样?我希望马来西亚那些鼓吹禁止(非穆斯林)使用“阿拉”字眼的人解释这一点,不是向我这这个基督徒解释,而是向其余的伊斯兰世界解释。

快速浏览资料的危险

审理“阿拉”字眼上诉案的资深法官阿班迪阿里(Mohamed Apandi Ali)在判词说,他“快速浏览”《圣经》语言的历史后认为:“明显的,在希伯来文经文里,根本没有出现过一次上帝的名字是‘阿拉’,抑或是人的名字。‘阿拉’的名字完全没有出现在《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

“希腊文《新约圣经》根本就没有这个词。在《圣经》的世界里,上帝经常被唤为‘雅威’,或简称‘雅’。凭这历史事实,可以归结说,‘阿拉’字眼或名字不是基督信仰和实践的完整部分。”

法官阿班迪阿里的判决清楚地显示“快速浏览”的危险。他应该多在网上花些时间,不过既然他提出‘上帝’这词在希伯来文、希腊文和阿拉伯文怎样表达的问题,也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我们使用不同语言指示上帝的语言和文字问题。

世界上有多少中语言?根据英国威克理夫圣经翻译会的资料,《圣经》的全译本或节译本多达2817种语言。全译本有513种语言,其中涵盖了阿拉伯文和马来文。

阿拉伯文和马来文版《圣经》都使用“阿拉”字眼指示上帝。阿拉伯文圣经已经有1300年历史,而马来文圣经是从阿拉伯文借用“阿拉”字眼的,也有至少300年历史。

即便如此,法官阿班迪阿里还是宣称阿拉伯文和马来文对上帝的称呼是“阿拉”,并且是穆斯林专有的。

不顾历史语言学证据

其实,犹太人和基督徒早在先知穆罕默德诞生以前就使用“阿拉”字眼。法官阿班迪阿里说犹太人经常唤上帝为“雅威”,是错误的。我“快速浏览”维基百科,或许比那位博学的法官多耗了15秒,发现希伯来文圣经用许多名字称呼上帝。

“雅威”是最常见的称呼,其他两个是“埃拉”(Elah)、“埃洛阿赫”(Eloah),这两个词的声音都非常接近“阿拉”,而这是有原因的。犹太人、基督徒和穆斯林都相信亚伯拉罕的上帝,希伯来文、亚拉姆文和阿拉伯文之间都有关系。

许多学者认为,耶稣口操亚拉姆语而不是犹太语。耶稣称呼上帝时是用“埃拉”,其声调很不寻常地与阿拉伯语的“阿拉”非常接近,这是因为亚拉姆语和阿拉伯是语言学家所称的“同语系”。

犹太教和基督教的词语传播到阿拉伯半岛时,“阿拉”就成为亚伯拉罕的上帝的阿拉伯文名称。“阿拉”这个词首先由阿拉伯的基督徒和米兹拉希犹太人使用,后来才由先知穆罕默德和穆斯林使用。

抱歉啊,法官阿班迪阿里、马哈迪、纳吉和巫统,如果说有谁握有“阿拉”字眼的“版权”,那么就是基督徒。他们先把亚伯拉罕的上帝的名称传播到阿拉伯半岛,然后首先使用“阿拉”一词。但是,重点是马来西亚的基督徒及非阿拉伯语基督徒都没有坚持“阿拉”字眼是专属于他们。

所以,举证的责任落在那些罔顾历史、语言和事实的马来西亚人身上,他们不顾其余的伊斯兰世界情况,简单地断言只有马来西亚穆斯林可以使用“阿拉”字眼。

约翰马洛特(John Malott)是前美国驻马来西亚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