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敦馬政府非法革職 前總檢長求償220萬

(吉隆坡14日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入稟法庭,起訴前首相敦馬哈迪和大馬政府,並指馬哈迪革除他是不合法的,要求索償220萬令吉。

根據新海峽時報報道,阿班迪是通過Shukor Baljit & Partners律師樓,在昨日透過線上系統,向民事高庭入稟訴狀,並分別將馬哈迪和政府列為第一和第二答辯人。

報道指出,阿班迪是在9月30日向總檢察署發出律師信,要求賠償他在2018年遭“非法開除”後面對的損失,並要求總檢查署給予答覆,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要求適當的索賠,包括示範性賠償(Exemplary Damages)或懲罰性賠償(Punitive Damages)以及費用。

隨著總檢察署沒給予答覆,因此阿班迪向法庭入稟訴訟。

阿班迪是於2015年受委為總檢察長。他在訴狀中指出,馬哈迪革除他的職務是沒有遵循《聯邦憲法》第145條文規定,是不合法的。

阿班迪要求索償223萬3599令吉36仙的一般性損害賠償,示範性或懲罰性損害賠償,以及法庭認為合適的其它賠償等等。

阿班迪稱他是在2015年5月27日接獲政府首席秘書給予的一封信,被告知在獲得國家元首御準下受委為總檢察長,任期從2015年7月27日直到2018年7月26日。

他聲稱,在2018年4月6日,政府首席秘書通知他,指國家元首同意將他的任期延長3年,從2018年7月27日起至2021年7月26日。

他進一步指出,馬哈迪在2018年5月10日被任命為首相後,質疑他的職業操守,隨後勒令他休假30天。

阿班迪聲稱,馬哈迪的指示是不合法的。

阿班迪認為,本身是國家元首合法任命的,自由裁量權是由國家元首所行使的,而不是根據內閣或部長的建議。

他也聲稱,時任首相馬哈迪作為一名公職人員其行為不當,且在公職中犯下侵權行為。

在2018年6月,丹斯里湯米湯姆斯取代阿班迪,受委為總檢察長,但隨著希盟政府倒台後,湯米湯姆斯已在今年2月28日辭職。

聯邦法院前法官丹斯里依德魯斯在今年3月6日受委為新任總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