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0日訊)大馬律師公會抨擊政府,對於是否延長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蒙任期一事保持沉默且不作為做法。
律師公會主席莫哈末依茲里今日在文告中指出,治理體系的失靈,將損害民眾對司法機構的信心,並可能引發猜疑。
「首席大法官的職位並非象徵性,它對司法機構的廉正、獨立和正常運作至關重要。離退休日僅剩這麼短的時間,卻仍無做出明確決定,顯示出制度責任的失敗。」
他說,律師公會一貫不主張支持或反對任何特定法官的任命或延任,律師公會的角色不是遊說、背書或干預任命程序,並尊重這一界限。
「但當制度性的沉默威脅到司法獨立時,我們就必須發聲。這不是關於遊說或個人偏好的問題,而是關乎緊迫性、透明度,以及憲政民主是否正常運作。」
莫哈末依茲里指出,如果缺乏明確說法,民眾就會開始猜測,而這會進一步削弱他們對政府的信任。
他說,這一切本都可以通過及時行動來避免,但最終還是發生了,並且東姑麥蒙目前的的情況也是「史無前例」的。
「大馬其實有明確的司法領導層過渡先例,必要時會有代任安排,過去也通常是有預見性地處理這些交接。但眼下的情況前所未見。距現任首席大法官退休不到48小時,當局仍未發表任何正式聲明。這種出現在司法體系最高層的權力真空,既荒謬也危險。」
對於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強調,他從未干預司法任命或法庭的裁決的說發,莫哈末依茲里認同華的立場,並補充,律師公會完全支持司法任命必須遠離遊說或外界壓力的原則。
然而,他指出,律師公會對即將到來的司法領導層交接所提出的呼籲是出於善意,並符合維護司法制度連貫性和民眾信心。
「在這個關鍵時刻,我們需要的是明確的領導和及時果斷的行動。律師公會呼籲相關當局立即公佈決定。無論是延任還是新任命,都應依據聯邦憲法和司法委任委員會的程序行事。」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蒙7月2日正式年滿66歲,且其任期將於本月30日屆滿,而阿邦依斯干達和納麗妮分別將於今年7月3日和8月23日年滿66歲。
根據聯邦憲法第125(1)條文,聯邦法院法官的任期屆滿年齡是66歲,但如果獲得國家元首禦準,則可被延長不超過6個月。
安華今日強調,他從未干預司法任命或法庭的裁決,反而始終尊重國家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原則。
他說,所有與公務員,包括法官的任命或續約相關程序都必須遵循既定程序,不應受到各方的宣傳或壓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