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巫统话望生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强调,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所提呈的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私人法案动议,不但违反联邦宪法,更侵犯各州苏丹身为伊斯兰教领袖的权力。
他表示,各州苏丹拥有宗教领袖的地位,这在英殖民地时期就已受到肯定並维持至今,况且这些马来统治者是为我国爭取独立、草擬及接受宪法的其中一群重要人物。
他说,伊斯兰宗教事务是在马来统治者的管辖范围,只有苏丹有权草擬及修改伊斯兰相关法令。
「哈迪阿旺的动议提呈到国会之前,是否获得殿下的批准?」
他说,这意味著,任何人包括国会议员及州议员在伊斯兰宗教事务上没有任何权力,只有苏丹有权草擬及修改伊斯兰相关法令。
东姑拉沙里今日在出席「你对伊刑法了解到底有多少」论坛时,如是指出。
他在论坛结束后也表示,就连吉兰丹及登嘉楼数年前在州议会所通过的伊刑法,与联邦宪法是有衝突的,所以哈迪阿旺才在国会提呈该私人法案寻求通过,好让两州伊斯兰法庭可以执行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