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2016-11-03 11:34
几个前部长因为在国会上提出了一些课题惹祸上身,这些课题是在他们还是内阁成员的时候得知的。很多人警告他们或许触犯了机密法令,以及内阁会议的机密条款。
我认为,就算牵涉到了官方机密(虽然我心存怀疑),就算即便有法令阐明内阁会议是绝对机密(这一点我也有疑虑),目前所涉及的议题是国会特权。
国会特权赋予国会议员在国会内发言的保障。基本上,这意味着国会议员可以在国会内畅所欲言以及无需为在国会内的言论承担任何法律後果。即便是含有诽谤成份的发言也可以免於法律责任。这正是为何有时我们会听见一些国会议员羞辱另外一位国会议员,然後再有国会议员挑战羞辱他的国会议员在国会外发表同样的言论,因为在国会外,他们没有特权保障,可以被法律追究诽谤。…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