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2016-11-03 11:34
国会特权赋予国会议员在国会内发言的保障。基本上,这意味着国会议员可以在国会内畅所欲言以及无需为在国会内的言论承担任何法律後果。即便是含有诽谤成份的发言也可以免於法律责任。这正是为何有时我们会听见一些国会议员羞辱另外一位国会议员,然後再有国会议员挑战羞辱他的国会议员在国会外发表同样的言论,因为在国会外,他们没有特权保障,可以被法律追究诽谤。
几个前部长因为在国会上提出了一些课题惹祸上身,这些课题是在他们还是内阁成员的时候得知的。很多人警告他们或许触犯了机密法令,以及内阁会议的机密条款。
我认为,就算牵涉到了官方机密(虽然我心存怀疑),就算即便有法令阐明内阁会议是绝对机密(这一点我也有疑虑),目前所涉及的议题是国会特权。
国会特权赋予国会议员在国会内发言的保障。基本上,这意味着国会议员可以在国会内畅所欲言以及无需为在国会内的言论承担任何法律後果。即便是含有诽谤成份的发言也可以免於法律责任。这正是为何有时我们会听见一些国会议员羞辱另外一位国会议员,然後再有国会议员挑战羞辱他的国会议员在国会外发表同样的言论,因为在国会外,他们没有特权保障,可以被法律追究诽谤。
在马来西亚,国会特权唯一的限制就是煽动法令,即便如此,也不涉及所有的条文,煽动法阐明如果国会议员在国会内提问与宪法第153条文下特别地位相关的问题,国会议员将不享有国会特权而且即便他们是在国会里发言,还是可以在煽动法令下被提控。
但是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是公平的,例如,如果国会议员在议会厅里泄漏官方机密,就可以通过国会纪律程序对付该名国会议员。
国会议员享有这样的特别待遇是为了让他们可以在国会里安心地畅所欲言。他们不是无畏的进行辩论,在辩论过程中说的任何激烈言论可以免於法律责任。
这种无畏的权利是任何国会民主的终极根基,因为每一个民主体制内都应该享有最大的自由,尤其是言论自由来讨论任何议题,尤其是贪污更应该被揭发。这些对前部长发出的威胁,就是对议会民主的威胁。
文章来源:
星洲日报/无畏新世界‧作者:阿兹米 Azmi Sharom‧马大法律系副教授·2016.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