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长:政府料赔5977万 · 4大道明年有权涨价

2016-11-01 22:24
柔佛州东部疏散大道(EDL)

(吉隆坡1日讯)工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证实,2017年有4条大道有权调涨过路费,而政府预计将赔偿大道特许经营权公司5977万令吉。

他透露,这4条大道是柔佛州东部疏散大道(EDL)、加影芙蓉大道(LEKAS)、士乃迪沙鲁大道(SDE)和牙直利走廊大道(GCE)。

法迪拉是在国会下议院通过书面回答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的提问时,做出回覆。

南北大道经营权延长至2038年

另外,法迪拉也指出,南北大道是在

1989年开始兴建,直至1994年完工,耗资59亿令吉建造,除了征地费用外,其他费用完全由大道公司承担。

他透露,根据1988年签署的合约显示,南北大道的特许经营权应该要在2018年结束,但因为当局努力要降低大道收费,所以被迫在1999、2002和2011年调整收费架构。

“根据最新的南北大道公司(PLUS)重组的合约(2011年),该公司所有的大道,包括南北大道的的特许经营权延长至2038年12月31日。”

他指出,截至2015年底,南北大道一共收取的过路费为36亿3900万令吉,而政府2015年因为不允许大道过路费涨价而作出的赔偿为9亿1710万令吉。

法迪拉解释道,虽然大道特许经营权公司收取了高额过路费,但不意味这些公司会有大笔的盈利,因为他们还有其他的承诺。

他透露,大道特许经营权公司必须将

过路费的45%至50%,偿还给相关的贷款机构或银行,另外有20%花在管理方面,维护和提升大道的费用则占15%至20%。

他说,在这个情形之下,大道公司的股东可以从过路费中获得最多10%的盈利和回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