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读报,总会碰到许多时髦名词:民族国家、公民社会、跨族群、扭转国运方略等等,不一而足,令人眼花缭乱。以下试解读“公民社会”到底是什么。
“公民社会”其实不是一个新概念,卢梭、洛克、黑格尔、马克思都曾用过这个概念,但各人的理解不尽相同。
让我们简单回顾公民社会这个概念产生的历史及其内涵的演变过程。
古希腊是城邦国家,城邦内的奴隶主才拥有“邦民”(公民)权利;而奴隶则处于无权状态,例如著名的“龟兔赛跑”寓言作者伊索,就是个奴隶,不具备“邦民” 身份。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以前,公民社会里只能是封建领主说了算数,广大农奴则靠边站。 到了十七、十八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市场经济全面建立和蓬勃发展,这个时候的公民社会主要是以市场经济活动为基础,资产阶级占据主导地位,无 产阶级属于从属地位。
踏上二十世纪及以后,自然资源、 社会财富最后为一少部分财阀所垄断。在财阀私有垄断的社会里,西方思想家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公民社会。大部分人成了公民,谁的公民呢?财阀垄断者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