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高庭裁决,大马Hisbah改革中心主席拿督依占不能在他针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弊案向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马公司及其13名董事,以及政府等16造追讨36亿5700万美元的诉讼中,加入新加坡法庭因一马公司弊案而提控数名人士时所给予的判词。
高庭法官拿督聂哈斯末今日在内庭作出裁决,并谕令依占支付2000令吉堂费。
纳吉的代表律师拿督哈法立占披露,法官基于依占已逾期入禀相关的判词与文件,而认为高庭无须理会和接受新加坡法庭所发布的书面判词及相关文件。
他说,法官认为高庭迄今所掌握的资料与文件已足够协助高庭审理本案,所以无须任何一造提呈任何附加文件。
他表示,案件将于本月22日过堂,而高庭将择订日期开庭审理纳吉等16造要求撤销诉讼的申请。
依占在闻判后说,他一定会针对高庭今日的裁决提出上诉,并重申新加坡法庭所发布的判词和相关文件与下落不明的大马富商刘特佐有重大的关联,甚至可证明刘特佐在一马公司弊案中所扮演的积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