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1-12-09 09:16
公務員的工作能力是各項轉型計劃成敗的關鍵,也關係到國家競爭力及國陣政府的形象,因此政府決定辭退表現差的公務員,完全正確。
公共服務局終於認清現實,必須清除“腫瘤”,才能讓行政工作運行順暢,杜絕陽奉陰違及舞弊等弊端。國家奉養公務員一生,不能奉行“大鍋飯政策”,能不能工作一律留任,直到退休,這對人民不公平。
不過,公共服務局只是成立特別小組,監督表現欠佳的公務員,若沒有改善,就要他們自行離職,這樣的措施還不足以改善整體水平,必須制定公共領域的路線圖,包括推行更嚴格的管理、賞罰制度、生產力指標及瘦身計劃。
除了捉普通公務員的表現外,也必須監督主管人員。每年的總稽查司報告揭露的各種浪費公款、買貴貨、舞弊等問題,顯示公共領域的管理不行。公共服務局應該強制部門、機構和小組主管參加管理課程,然後評估他們的管理能力,若年度表現評分少過70%,需接受特別小組6個月的監督,再無法改善,就直接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