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阿末扎希、洛曼言论藐视法庭案


阿都法立说,律师公会认为两名巫统领袖的言论“无理及藐视”。(档案照:透视大马)
大马律师公会表示,巫统主席阿末扎希和最高理事洛曼,不应对司法发表存“无理及藐视”的言论。

律师公会主席阿都法立发文告说:“不应该对法庭作出如此不成熟、恶意及鲁莽的攻击,而且完全不应该发生。”

阿末扎希日前批评法庭释放撞死8名脚车党少年的华裔女子,而洛曼则指首相马哈迪介入纳吉SRC国际案的审讯。

在经过两年审讯后,柔佛地庭于10月28日宣判被控鲁莽驾驶致死8名蚊子脚车少年的24岁女子沈可婷无罪释放。

阿末扎希在丹绒比艾发表演说时表示:“当8名小孩在柔佛州玩脚车时,被一名女性(司机)撞及,该女性却因没证据而被释放。”

本周初,检控署就地庭的这项判决提出上诉。

阿都法立形容阿末扎希的言论为“鲁莽”,并指对方的言论将导致公众认为地庭在该案件的判决上,“考量了不应被考量的事项”。

另一方面,洛曼则是在吉隆坡高庭宣判纳吉需对7项对他的控状进行自辩时,对马哈迪做出指控。

纳吉已经表态,将在下个月案件续审时,在犯人栏进行供证。

阿都法立说,律师公会认为两名巫统领袖的言论“无理及藐视”。

他说,阿末扎希和洛曼所提及的案件,目前尚处于审讯初期,他们的言论已经超越了公平批评的定义,以及毁谤了司法界。

“类似的言论破坏公众对司法的信心,也侮辱了法庭庄严、廉政及公正。”

“两宗案件尚有进一步的查证的潜能,这完全取决于各方的了解。”

他说,刑事司法系统含数阶级,包括被控者遭逮捕、扣留以及起诉。

“一旦有足够的证据,将会在法庭开审,这是控方需成立表明证据。”

“一旦表面证据成立,辩方则需决定是否要辩护该案件,类似的案件是首次在法庭由一名法官听审,一般上是涉及传召证人。”

他补充,这些案件可向上诉庭及联邦法院上诉至少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