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网》2025年5月03日
陈顺安。
公正党槟州联委会组织秘书兼武吉牛汝莪区部主席准拿督陈顺安澄清,慈悯援助金(STR)计划受惠者“被消失”的说法并不属实,同时指受惠者须每3年更新申请。
“如果可以的话,请每年更新一次,根据我的经验,很多人都忘了什么时候提出申请;STR更新与申请全年开放的。”
他周六(5月3日)在文告中,针对槟州民政党公共投诉局主任黄义恩指STR原受惠者在系统“被消失”的投诉,这么表示。
他也说,刚经历配偶逝世或离婚的STR受惠者,必须主动向内陆税收局(LHDN)或通过线上平台更新个人资料;而更新需提交文件的文件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影印本、配偶的死亡证明或离婚证书影印本、17岁以下孩子的身份证及出生证影印本、及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月结单。
他提醒,更新STR非常重要,因为STR是获取各项昌明政府福利计划的先决条件,包括慈悯基本援助计划(SARA)、MyKasih、PEKA B4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