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与莱纳斯合作? MARA:未获董事部批准

《中国报》2019年11月05日

(吉隆坡5日讯)人民信托基金会(MARA)指出,该会旗下人民信托基金机构公司(MARA Corp)与莱纳斯签署发展稀土下游工业的合作协议,并未获得董事部批准。

该会透过文告说,人民信托基金会将在近日内针对人民信托基金机构公司的进一步动向做出宣布。

“为此,人民信托基金会规定,任何合作计划都必须交由董事部和乡村发展部批准。”

据了解,人民信托基金机构公司昨日宣布,该公司与莱纳斯签署了稀土下游工业合作备忘录,合作项目包括将存放在莱纳斯稀土厂的底流中和固体(NUF)加工成肥料并会提供给巫裔农夫,并且提供相关的的教育和培训。

人民信托基金机构公司主席阿克兰沙,与大马莱纳斯董事经理拿督马沙阿末签署有关备忘录,阿克兰沙也是土团党最高理事。

阿克兰沙(左3)与马沙阿末交换备忘录。
阿克兰沙(左3)与马沙阿末交换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