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SRC案审讯第3周 揭KWAP缺乏监督

吉隆坡高庭上周从证人供证中,获悉公务员基金局基于缺乏监督,允许40亿令吉款项汇入一家未经证实的企业。(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上周从证人供证中,获悉公务员基金局(KWAP)基于缺乏监督,加上投资小组无视贷款规定,允许40亿令吉款项汇入一家未经证实,且只有很少文件证明有盈利的企业。这笔由KWAP在2011及2012年提供给SRC国际公司的贷款,获得的支持文件远比一般贷款所需审批文件少,如SRC国际公司董事聂法依沙仅向KWAP提交一份2页信函,以申请39亿5000万令吉贷款。

KWAP固定收入部门证人上周供证时说,这封誌期2011年6月3日的信函,包括纳吉亲手写的笔记与签名。SRC国际公司的贷款后来减少至20亿令吉,这是该公司首次贷款。

首次贷款的款项于2011年8月29日开始分4次支付,每一次5亿令吉。第二次20亿令吉贷款则在2012年3月28日完成支付。

负责签发40亿令吉付款凭据的两名高级主管证实,这是他们职业生涯中遇到的最大笔贷款。

纳吉面临3项刑事失信罪、3项洗黑钱罪,以及一项滥权罪,指控他的个人账户在2014及2015年收到4200万令吉。当时他是首相兼财政部长。

根据证人供词,这笔钱源自于KWAP在2011及2012年提供给SRC国际公司的40亿令吉贷款。

KWAP固定收入部门副总裁阿米鲁告诉法庭,这笔贷款违反了投资准则和政策。

他作证时说,SRC国际公司首笔贷款违反KWAP投资政策与方针第5条,即贷款数额超过了股东的股权,该公司的股权价值只有1百万令吉。

他说,KWAP投资政策第2条阐明,KWAP借贷形式的投资额不能超过国内固定收益投资的10%。

阿芝丽达供证时,尽管投资会议成员担心贷款给SRC的风险,并质疑SRC管理层在处理投资上的能力和资历,但最终投资小组投票赞同贷款20亿令吉给该公司。(档案照:透视大马)
阿芝丽达供证时,尽管投资会议成员担心贷款给SRC的风险,并质疑
SRC管理层在处理投资上的能力和资历,但最终投资小组投票赞同贷
款20亿令吉给该公司。(档案照:透视大马)

来自KWAP法律及秘书部的副总裁阿芝丽达供证时,尽管投资会议成员担心贷款给SRC的风险,并质疑SRC管理层在处理投资上的能力和资历,但最终投资小组投票赞同贷款20亿令吉给该公司。

6名成员是通过回复通告(circular paper)的方式批准有关贷款。6名成员为KWAP主席,时任财政部秘书长旺阿都阿兹、莫哈末阿兹兰、阿都华希、诺丽扎巴哈里、谢德光(译音,Cheah Tek Kuang)及仄扎基雅。

2012年3月20日,第二次20亿令吉贷款文件提交给旺阿都阿兹主持的投资小组。阿米鲁证实,由纳吉所签署的担保信函是唯一批准这笔贷款的“卖点”。那时,SRC国际公司已被财政部属下的一马发展公司所拥有。

KWAP在隔天收到誌期2012年3月27日的政府担保信函,并把贷款转至SRC国际公司。40亿令吉贷款属于伊斯兰贷款。

与此同时,来自马银行(MAYBANK)的证人告知法庭,SRC国际公司在2014年中旬曾汇款1亿7000万令吉给Putra Perdana建筑公司。该公司账户在2014年下半年犹如交易中心,进行了10多笔交易,包括Putra Perdana建筑公司、Permai Binaraya公司,以及一名证人指出属于纳吉的大马银行个人账户。

一名证人供证时说,在2014年7月8日,Permai Binaraya公司曾经汇款给纳吉尾数为880 的大马银行个人户口,款项为2700万令吉。

她说,6个月后即在2014年12月29日,相同数额的款项汇回给Permai Binaraya公司。

其中最大的一项交易时在2014年12月12日,由Putra Perdana建筑公司汇款1亿4000万令吉给SRC国际公司。

这三家公司在过去曾被指是Putrajaya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而这家公司曾经被华裔富商刘特佐控制。

据报道, Putrajaya Perdana在2008年就出售给 时任砂拉越首长泰益马目家族的UBG有限公司,并且在2010年被Petrosaudi International有限公司收购,最终在2012年出售给Cendana Destini私人有限公司。

最后,证人也告诉法庭,大马银行曾于2015年11月,因为没有上报前首相纳吉银行账户的可疑交易,而遭到罚款。不过,没有向法庭披露罚款数额。

据报道,大马银行曾于2015年11月23日因为大马银行及马银行伊银(AmBank Islamic)未有符合特定条规,而被罚款5370万令吉。

纳吉SRC国际案审讯将于星期二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