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SRC案】未上报可疑交易 大马银行遭罚5370万

阿末法汉指证大马银行曾因没有上报可疑交易而遭到对付。(摄影:Najjua Zulkefli)

国家银行官员指出,大马银行曾于2015年11月,因为没有上报前首相纳吉银行账户的可疑交易,而遭到罚款。

国行调查官阿末法汉说,纳吉曾经在大马银行开设5个账户,而大马银行在2011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没有上缴所需的可疑交易报告。

阿末法汉是在SRC国际公司洗黑钱案审讯过程中如此说,但他没有透露罚款的数额。

大马银行曾于2015年11月23日因为大马银行及马银行伊银(AmBank Islamic)未有符合特定条规,而被罚款5370万令吉。

根据当时大马银行向大马股市报备,这是因为抵触金融服务法令第234条文和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第245条文。

纳吉在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分行拥有5个账户,其中包括1个储蓄账户和4个来往账户。

纳吉也因为在2014年至2015年,通过其中三个户口取得4200万令吉而面对7项刑事控状。

阿末法汉也是此案的第四名控方证人,他曾在2015年7月6日主导国家银行对拉惹朱兰路大马银行分行的突击行动。

纳吉的辩护律师沙菲宜在盘问时就针对可以交易事项多次追问,而阿末法汉强调无论国行或是大马银行都没有义务通知纳吉账户出现可疑交易一事。

沙菲宜一度询问阿末法汉,大马银行是否在国行发现可疑交易后,采取行动通知账户持有人纳吉?

阿末法汉说,本身的职责是研究大马银行有否上缴可疑交易报告,并没有深入研究可能造成的罪名,因为这并非调查的一部分。

沙菲宜也追问说,纳吉作为账户拥有人,为何未被通知有关可疑交易一事。

阿末法汉回答说,“申报的机关不能够向任何人透露信息。”

“你的问题是,纳吉是否应该被告知?这形同向他通风报信。”

沙菲宜也问说,如果大马银行有履行职务把此事告知户口拥有人纳吉,那纳吉是否早在2015年就对此事知情?

阿末法汉说,他不认同这样的做法,因为这造成通风报信,是在反洗黑钱法令下被禁止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