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1万令吉交易 明年起须单独开电子发票

 

超过1万令吉交易 明年起须单独开电子发票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中国报》2025-06-05

(八打灵再也5日讯)从明年1月1日起,凡涉及措施的纳税人,都需为每一笔超过1万令吉的销售或服务,单独提供,而非统一发票。

局发文告宣布各阶段新的落实,各阶段的落实日期生效后有6个月宽限期。

在宽限期期间间,被允许为所有发出,详情如下:

a) 允许所有活动或行业发出统一发票,包括自开账单的

b) 允许在“产品或服务说明”栏目中输入任何信息;

c) 如果买方要求,卖方也可以只开统一发票,而不需要为每一笔单独发出

相关新闻 >>电子发票措施再调整 年销售额低于50万暂豁免在宽限期内,若遵守上述的要求,就不会因违规而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120条文下被提控。

无论如何,文告指出,明年1月1日起,每一笔超过1万令吉的商品或服务都必须发出,并且不允许发出统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