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NGO,美国是“州官放火”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朱继东 时间: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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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美国国际民主主义研究所(NDI)被爆支持柬埔寨反对党“搞垮”执政党。柬埔寨外交部日前已勒令关闭该组织,并责令其外籍人员在7天之内离开柬埔寨。而且,柬外交部还表示,正在加紧对其他不遵守法律的外国非政府组织“采取相同措施”。

这表明,在忍耐了一个时期之后,柬埔寨终于开始对以NDI为代表的西方政治类非政府组织出手,而且是依据其此前出台的《协会和非政府组织法》进行依法严管。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对非政府组织进行立法管理,尤其是对西方政治类非政府组织依法进行严管,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依靠非政府组织对他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图谋将更难以得逞。

越来越多国家对西方政治类非政府组织依法进行严管,某种意义上是被西方逼出来的,俄罗斯就是最典型的代表。苏联解体后,那些曾在推动苏联解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西方非政府组织并没有罢手,而是继续阴谋颠覆俄罗斯政府。

面对西方非政府组织的巨大危害,2005年12月,俄国家杜马通过《非政府组织法》。这部法律规定,在俄注册的外国非政府组织必须向俄方通报资金来源并说明资金用途,俄本国非政府组织如果接受了国外资助,也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和用途。如果这些组织的活动目的被发现与俄宪法相抵触并威胁到俄国家利益,其注册权将被取消。

普京在2012年7月20日又签署了修改后的《非政府组织法》。根据该法,接收海外资助并从事政治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将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截至2015年6月12日,69个接受西方国家资助并进行政治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因此被定性为“外国代理人”,遭到取缔或限制活动的处罚。

2015年5月,俄国家杜马又通过《不受欢迎组织法》,规定“威胁俄罗斯宪法制度基本原则、国防能力或国家安全”的外国或国际非政府组织可被认定为“不受欢迎的组织”,不允许其在俄境内传播信息资料,禁止俄金融机构与之开展业务,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同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开放社会”基金会和“促进”基金会先后被定性为“不受欢迎的组织”。这一系列举措对外国或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威慑力非常大,也对维护俄罗斯国家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美国千方百计通过非政府组织等方式在别国推行“颜色革命”,并指责俄罗斯等国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管理的做法,事实上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多年来,美国决不允许其他国家对美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或介入美国政治决策等,并通过法律规定扎紧了防范篱笆。在美国,有多部法律对外国势力在美活动进行严格限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外国代理人登记法》,俄罗斯修改后的《非政府组织法》就是借鉴了这部美国法律。美国制定《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最初的理由是严控“纳粹宣传”,后来调整范围是“外国势力”在美国的“具有政治影响能力或准政治影响能力”的活动。

随着美国《爱国者法案》在2001年的出台,《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在更大范围内被以更加广泛的方式得到进一步利用。根据《爱国者法案》授予美国政府的主动审查权力,美国政府对于所有的外国非商业机构进行了比照《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要求的审查,以排查“恐怖分子嫌疑人”。而至于具体排查什么、如何进行排查等,则是由美国有关部门自行掌握,其效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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