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發帖文 留言 合成照 3男女侮辱首相被控

《光明日报》08/18/2017 – 14:22
(吉隆坡18日訊)3名男女涉嫌在臉書發表侮辱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及夫人的照片、帖文及留言,今日被控上庭,他們否認有罪。
3名男女是以傳票人(OKS)的身份出庭面控,他們是諾莎峇麗雅(29歲,招聘人員)、黃泰娟(19歲,倉庫管理員)及馬茲蘭尤索(48歲,印度煎餅賣家),他們各別面對一項控狀。
根據控狀,諾莎峇麗雅被指於今年2月1日下午5時11分,透過個人臉書帳號在“Otai Bersih”的臉書專頁發表意圖傷害他人感受留言,表示憎恨納吉及指他是流氓。
黃泰娟(譯音)則被指於2016年12月15日晚上7時,及2016年12月16日早上7時,在其個人臉書發布一張納吉及羅斯瑪的合成照片,意圖傷害他人感受。
馬茲蘭尤索則涉嫌於2016年11月11日凌晨2時53分,在臉書發表一則題為“今日的津巴布韋是未來的馬來西亞”(Zimbabwe Today Is M’sia Tomorrow)的帖文,並附上一張納吉與中國前最高領導人毛澤東的合成照片。
這些照片、帖文及留言是在今年2月2日早上9時、去年12月16日下午3時,以及2016年11月14日早上8時06分,在班登英達的Pandan Kapital A座大廈11樓的某一單位被讀取。
3人因此抵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條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