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菲茲稱依沙僅是代罪羔羊 “拍板者更應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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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黨副主席拉菲茲認為,反貪污委員會就聯土局投資機構(FIC)在倫敦高價購置酒店,調查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前任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案件中,後者僅是代罪羔羊。

他今日發文告說,無論在政治、工作或政府機構,我國的問責文化僅專注在被犧牲的代罪羔羊,每當舞弊或投資虧損事件發生時,只有代罪羔羊被調查和懲罰。

他補充,當政聯公司虧損時,只有總執行長受到懲罰,那些負責做決定、讓總執行長執行收購交易的董事局,卻反而沒受到對付。

“就我處理瑪拉子公司在澳洲炒房醜聞的經驗,聯土局投資機構在倫敦高價購置酒店,必定需經過由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其他官員領導的經濟委員會批准。“若莫哈末依沙因在購置酒店一事中被扣查,那納吉和其他經濟委員會的成員也需被調查,確定他們有否貪污,因他們才是批准購置酒店的決策者。”

他認為,雖然莫哈末依沙已成為代罪羔羊,但不代表納吉可撇清關係,更指後者應被反貪會傳召調查。

另外,他指人民和希望聯盟不應就莫哈末依沙被捕一事拍手叫好,因他認為調查不夠全面將無法將涉事者繩之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