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首席大法官任期.“若超过年龄限制违宪

《星洲网》2017-05-04 09:59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认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任期延长超过规定的年龄限制,是一件违宪的事。

(吉隆坡3日讯)马来西亚律师公会认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任期延长超过规定的年龄限制,是一件违宪的事。

律师公会主席乔治瓦鲁格斯指出,联邦宪法第121至131A条款阐明,成为联邦法院(包括首席大法官)的成员,法官的年龄不得超过66岁6个月的先决条件。

此外,联邦宪法第122(1A)条款规定,首席大法官不能被委任为“联邦法院额外法官”,任何这样的委任都是违宪的,也是前所未有的。

“首先,‘额外’一词是指目前不是联邦法院法官的法官。目前是联邦法院的法官(包括首席大法官)不能被委任为一名‘额外’法官。”

根据宪法,联邦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龄为66岁,但任期可获延长不超过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