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勒‧玩火最终烧着谁?

《星洲网》2017-01-30 13:58

形势演变至此,国阵成员党了然于胸,心知已无退路。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就此拍案而起,接连斥责巫统勾结伊党、背弃国阵,其言论代表了巫统以外大部份国阵成员党的意见。

如果巫统在修改355法令的私人法案上向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放水”,甚至打算跟伊党联手通过此项修正案,是为了拉拢伊斯兰党,进而分裂在野党阵营,那么巫统的目的算是达到了一半。

这个目的事实上是一体两面——只要能拉拢伊斯兰党,在野党阵营的分裂就无可避免;若能分裂在野党,则伊斯兰党向巫统靠拢乃是顺水推舟的事情。但是,说巫统的目的只算达到一半,因为对于通过伊斯兰党的355法令修正案,或者说,对于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其实并无关巫统的意识形态。换句话说,巫统显然不是真心要落实伊刑法,而伊斯兰党对此心知肚明。

其一,巫统若真心要落实伊刑法,早在该党力量最强大、政权最稳固的时候就去付诸实行,当伊党在1993年于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伊刑法时,时任首相马哈迪也早该予以支持,而不必等到今日巫统出现内部分裂时,才来借伊刑法课题向伊党示好。

其二,巫统若真心要落实伊刑法,就不必费尽唇舌向国阵成员党和非穆斯林社会辩解说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无关伊刑法,坦荡荡承认有关修正案正是伊刑法不是更能凸显本身对伊斯兰的虔诚之心吗?巫统的反应,说明该党也知道其串通伊党的行为,无论就巫统先辈建国理念或国阵精神而言,乃是于理有愧。

哈迪阿旺和伊斯兰党不是政治雏儿,当然不会看不懂纳吉和巫统的手段,所以也不可能把赌注都押到巫统身上。伊斯兰党刻意在姿态上疏离在野党阵营,但从未明确表达与在野党阵营断绝任何合作可能性的立场。伊党开出的条件,就是只要不是诚信党和行动党,就有合作可谈。既有明确条件,就有缔约的空间。如果希盟与土团党的结盟可诠释为3+1的模式,那么希盟与土团党、伊斯兰党的结盟,也大可冠上3+1+1或3+2的名堂。

问题是,巫统这次具有政治布局目的的战术操作,几乎弄假成真,形势一发不可收拾,355法令的修正案眼见就要在国会通过。纳吉在巫统大会上声明政府将接手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而成为一道政府法案。如此一来,伊刑法的战场,就从国阵以外,转移到了国阵以内,成了巫统与其余成员党之间的对抗。

形势演变至此,国阵成员党了然于胸,心知已无退路。马华总会长廖中莱就此拍案而起,接连斥责巫统勾结伊党、背弃国阵,其言论代表了巫统以外大部份国阵成员党的意见。但手握37国会议席强的行动党,尚且无法阻止仅有21国席的伊斯兰党执意推动落实伊刑法,只有区区7国席的马华要阻止拥有88国席的巫统,当然更是螳臂挡车。

更重要的是,巫统这场冒险游戏愈玩愈大,如今已成骑虎难下之势。

一旦哈迪阿旺版本的355法令修正案在国会表决通过,则为各州属落实伊刑法大开方便之门,马来西亚独立以来的世俗多元民主宪政体制立国之本将开始瓦解。

这套宪政体制,是由巫统和马华的开国先贤所创,如今巫统为了火烧在野党阵营,结果玩火自焚,不惜把自己列祖列宗建立起来的体制一把火烧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