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报案 · 警方查林冠英“警方双重标准”

2017-01-17 09:35
林冠英发表文告指出,一位年仅13岁的小孩报案,竟然能“说服”警方以煽动法令对民选的首席部长展开调查。

(吉隆坡16日讯)槟城州首席部长林冠英表示,警方在煽动法令下雷厉风行对他展开调查,这延伸了很严重的问题,就是为何当有人针对国阵领袖报案的时候,警方为何没有采取相同的行动,马来西亚如今是否一国两制?

他发表文告指出,一位年仅13岁的小孩报案,竟然能“说服”警方以煽动法令对民选的首席部长展开调查,并且必须为了2016年11月23日的文告耗费一个小时向警方解释,着实让全体大马人震惊。他只因为在此文告提出既然巫统支持伊斯兰党,要求马华、国大党、民政党及人联党退出国阵就被当作是煽动。

“若不是一名13岁孩童,而是一名26岁或52岁的成年人针对1MDB的520亿令吉丑闻或数十亿令吉的捐献丑闻报案,警方是否会对首相采取相同的行动?”

指在野领袖有事警没行动

他表示,另一个双重标准就是当反对党领袖遭到诬蔑、甚至身体遭攻击威胁,即使报案也看不到任何逮捕与检控肇事者,但国阵领袖一有事马上就采取行动?

“例如,6年前当我15岁的儿子被人指控在槟城的中学非礼其女同学,被全国大肆报道,甚至连被指称为受害女生的照片也被亲巫统的部落客放上网络。至今,这些亲巫统的部落客即便被确认就是炮制这些野蛮罪行让我儿子深受其害的肇事者,他们仍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