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木:“尼克松主义”与中国发展机遇(二)

张文木 · 2016-11-19 · 来源:乌有之乡

二、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8]

  (一) 北平方式、西藏方式、香港经验及其对解决台湾问题的启示

我们在战略上藐视困难的同时,更要从战术上重视我们面临的挑战,尤其是当前来自台海的挑战。“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9],也是选择解决台湾问题方式的客观依据。在这方面我们应有和平与非和平的两手准备:在台湾当局承认“一个中国”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10]的原则的条件下,台湾问题解决将会更多地表现出双向和平的特点;如果台湾当局放弃甚至拒绝“一个中国”的原则,那么,台湾问题的解决将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表现出双向非和平的特点。但不管台湾问题解决方式如何,其结果都要有利于祖国统一进度越来越快而不是越来越慢、有利于台海两岸的政治距离越拉越近而不是越拉越远,有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人气越聚越旺而不是越来越散。

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既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中央政府在“一个中国”原则前提下的优先选择。在这方面,毛泽东同志在1949年和平解放北京城时采用的“北平方式”会对我们提供有益的思路。

1948年12月中旬,人民解放军攻克新保安、张家口,截断了傅作义西逃绥远的退路之后,又迅速进击,扫清了盘踞在北平外围沙河、昌平、南口、密云、怀柔。通县、廊坊、门头沟、石景山、宛平、大兴、丰台和南苑的国民党军队,将困守北平的傅作义20万军队团团包围。再加上强大的政治攻势,1949年1月15日,驻守北平的傅作义派邓宝珊、周北峰出城前往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与罗荣桓政委、聂荣臻司令员等商谈和平解放北平有关问题,表示愿令所部出城听候改编。1月16日,傅作义在中南海宴请北平院校十余位教授,大家一致主张和平解放。1月22日下午公告和平解放北平协议,正式宣布北平和平解放。1月31日清晨,担负北平城防警备任务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入城接防。3月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上将北平解放的方式称作“北平方式”。他说:

辽沈、淮海、平津三战役以后,国民党军队的主力已被消灭。国民党的作战部队仅仅剩下一百多万人,分布在新疆到台湾的广大的地区内和漫长的战线上。今后解决这一百多万国民党军队的方式,不外天津、北平、绥远三种。[11]

他还具体解释了这三种方式的含义:

用战斗去解决敌人,例如解决天津的敌人那样,仍然是我们首先必须注意和必须准备的。人民解放军的全体指挥员、战斗员,绝对不可以稍微松懈自己的战斗意志,任何松懈战斗意志的思想和轻敌的思想,都是错误的。按照北平方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是增加了,这就是迫使敌军用和平方法,迅速地彻底地按照人民解放军的制度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用这种方法解决问题,对于反革命遗迹的迅速扫除和反革命政治影响的迅速肃清,比较用战争方法解决问题是要差一些的。但是,这种方法是在敌军主力被消灭以后必然地要出现的,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于我军于人民有利的,即是可以避免伤亡和破坏。因此,各野战军领导同志都应注意和学会这样一种斗争方式。这是一种斗争方式,是一种不流血的斗争方式,并不是不用斗争可以解决问题的。绥远方式,是有意地保存一部分国民党军队,让它原封不动,或者大体上不动,就是说向这一部分军队作暂时的让步,以利于争取这部分军队在政治上站在我们方面,或者保持中立,以便我们集中力量首先解决国民党残余力量中的主要部分,在一个相当的时间之后(例如在几个月,半年,或者一年之后),再去按照人民解放军制度将这部分军队改编为人民解放军。这是又一种斗争方式。这种斗争方式对于反革命遗迹和反革命的政治影响,较之北平方式将要保留得较多些,保留的时间也将较长些。但是这种反革命遗迹和反革命政治影响,归根到底要被肃清,这是毫无疑问的。

毛泽东所说的“北平方式”是从外围战役即地区性胜利入手,做好“诗外功夫”,最终由面及点,最后达到不战而和平接管北京城的目的。沿着这一思路,我们可以体会出1959年炮击金门时,毛泽东最终形成“金、马、台、澎是一起的,现在统统归蒋介石管,将来要解放一起解放”[12]的一揽子解决台湾问题的方案中,就透露出运用“北平方式”从外围即中美关系着手解决台湾问题的思考。

当然,将“北平方式”运用于台湾问题也是有条件的,这就是当时毛泽东分析蒋介石“他这个人是亲美派,但是亲美亲到要把他那点东西搞垮,他就不赞成”的特点。[13]毛泽东将“一个中国”原则作为选择1959年处理台湾问题方式的依据。在“一个中国”原则下,解决台湾问题的方式将以民族矛盾即中华民族与西方敌对国家的矛盾为优先,反之,台湾问题的解决则要以国家内部的阶级——这在现今已转化为国家统一与分裂——的矛盾为优先。

那么,今天的台湾是否还具备1959年炮击金门时的特点呢?结论是悲观的。

我们知道,李登辉被蒋经国推上国民党主席台后,他就卸下“统派”面具[14],日益与“一个中国”原则渐行渐远。1990年5月就任台湾“总统”后,台湾地区的“台独”意识迅速放大。1999年5月17日,李登辉发表《台湾的主张》,提出分裂中国的“七块论”;8月29日,台湾国民党十五届全会正式将李登辉“特殊的两国论”载入政策文件,决定以“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定位两岸关系。

李登辉治下的台湾,“统派”意识逐渐边缘化,“独派”干部队伍悄然聚集在他的周围,最终于2000年5月20日将台湾前途交与主张“台独”的民进党党魁陈水扁手中。此后,台湾分离主义迅速全面掌控台湾政权机关。2004年陈水扁连任“总统”,此后台湾强力行政部门逐渐为有“独派”背景的干部所掌握。2006年2月27日,陈水扁公开放弃曾承诺过的“四不一没有”[15],宣布“国统会”[16]终止运作,“国统纲领”[17]终止使用。2007年7月24日,陈水扁发表“入联”演讲,称:“台湾是我们的国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或一省”。[18] 7月25日, 陈水扁表示:台“总统府”强力推动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及入联“公投”。[19]2007年11月23日,台军宣布准备从蒋介石曾决心誓死“保卫”的金门岛撤兵,从现有万余兵力裁减后可能剩下5000至7000人。[20]12月4日,陈水扁在高雄高喊“台湾国万岁”,并表示全民“入联公投”联署之后,还要发动“众神护台湾,加入联合国”运动,请妈祖婆、王爷公、天上圣母等台湾守护神,护持“台湾加入联合国”。[21]

难道台湾走到今天这一步真是所谓“民意”选择?其实不然。

正如当年日本占领台湾可以制造出“亲日民意”,蒋介石治下的台湾也可以制造出“反攻大陆”的“民意”,那么,在“台独”派掌控台湾强力军政部门下的台湾,出现“台独”的“民意”也就不足为奇了。还是马克思说得好:“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22]今天盘踞并日益上升的所谓“台独民意”,正是其“统治阶级的思想”和“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在台湾推行“台独”政策的掩盖形式。

事实表明,从1990年李登辉被迫以“国统会”和“国统纲领”以及2000年陈水扁以“四不一没有”虚假承诺上台,到2007年底酝酿的“入联公投”,已说明目前陈水扁当局的“台独”主张已从原来的被动和伪装的行为转为与民进党“台独”纲领一致的自觉选择;今天的台湾政治已与国民党时期的一个中国原则为主导意识形态的政治大相径庭。台湾政局与蒋介石时期相比已发生了质变,即由蒋介石时期的国家内战问题延伸为国家分裂问题,由蒋介石时期的由于外部压力导致的被迫与国家暂时和相对分离,演变为台湾当局主动推动国家分裂的问题。由此得出的结论只能是,1959年毛泽东与蒋介石“一个中国”原则下的政治默契条件暂告停止。目前的陈水扁已不再是以中国统一为己任的台湾地区领导人,而是以“台独”为“使命”的国家分离主义分子。

这个转变过程及其结果与20世纪50年代达赖集团及其引发的“西藏问题”十分类似,与此相应,我们也能从我们曾成功运用的“西藏方式”中找到解决类似问题的思路。

我们知道。1949年11月23日,毛泽东责成西北局讨论“经营西藏”问题并担负于1950年“秋季或冬季完成之”的解放西藏的任务。[23]1950年1月毛泽东又电告西南局“如果没有不可克服的困难,应当争取于今年五月中旬开始向西藏进军,于十月以前占领全藏”[24]。8月23日,毛泽东提出以军事手段为依托即“于十月占领昌都”以“求得和平解决”西藏问题的设想。[25]5月27日,中央同意由邓小平起草的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十项条件。其中头一条就是“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英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家庭中来”[26]。但西藏地方政府不仅不与中央政府真诚合作,反而还对中央进藏部队无故进行有武装的阻拦。这迫使中央不得不考虑用非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10月6日至24日发动昌都战役,歼灭藏军5700余人,共俘高级官员20余名,此后,藏军主力基本歼灭。

军事胜利使西藏政治形势发生很大的变化,藏人上层热爱祖国的力量加强。阿沛·阿旺晋美等西藏军政官员及达赖上书中央,请求派代表赴京与中央人民政府谈判。迫于内外压力,特别是军事失败的压力,达赖地方政府终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协议》(“17条协议”)。“可以说,在西藏问题上,20世纪50年代初党和政府的方针已蕴含了‘一国两制’的原则”,其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西藏地方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是在这种格局下展开的。”[27]协议签订标志西藏和平解放,解放军和平进驻西藏。时任西南局第一书记、西南军区政治委员的邓小平同志在这一时期“经营西藏”的实践为他后来成功解决香港问题、实现香港回归后平稳过渡提供了丰富的有益经验。

但是,“藏独”势力并不愿就此罢休。1952年3、4月,西藏拉萨发生了反对“17条协议”的“人民会议”非法活动。以西藏地方政府两个司曹鲁康娃·泽旺饶登、本珠仓·洛桑扎西为首的分裂分子,于1951年底在拉萨支持一些人以非法“人民会议”的名义出面,反对“17条协议”,要求人民解放军撤出西藏、要求西藏“独立”。1952年3月11日,这些人包围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张经武的驻地和中共西藏工委机关,4月1日,枪击西藏地方政府噶仑(委员)、西藏军区第一司令员阿沛·阿旺晋美的住宅。他们阻止西藏地方政府和上层人士卖粮给进藏人员,妄图乘粮食补给困难驱逐解放军。与此同时他们向拉萨调集藏军,准备武装“起义”。后在中共西藏工委强大政治攻势下,达赖不得不撤销鲁康娃和洛桑扎西的代理司伦职务。5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和西藏地方政府分别发布告,宣布“人民会议”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

1955年2月,阿乐群等非法“人民会议”头目召集反动头人商议,决定在康区组织“起义”以达到“驱汉独立”的目的。该地叛乱很快被解放军平息。4月22日,在拉萨举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筹委会51名委员中,除5名中共党员委员外,其余46名均为藏族。即使如此,“藏独”分子仍在煽动叛乱。11月叛乱活动扩大到昌都以南,但很快就为解放军平息。

1956年11月,达赖访印,恐中央对藏实行改革,有不归之意。为了减少达赖不必要的担忧,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郑重宣布中央对藏“六年不改”的方针;3月,中共西藏工委系统的汉族工作人员精简了92%,驻藏人民解放军减少了70%,驻藏部队从5万减到2万。但中央政府的善意忍让和等待反使藏独分子视之为软弱并更加肆无忌惮,借机策动更大的叛乱。1958年5、6月间,西藏地方政府中上层“藏独”集团指示叛乱分子窜扰昌都、丁青、山南等地,并于1959年3月10日公开撕毁“17条协议”,在拉萨发动武装叛乱。3月11日,叛乱集团非法召开“西藏人民代表会议”,公开亮出“西藏独立”的旗帜。3月23日,达赖一行逃抵子宗,召开“群众大会”,由噶伦索康代表达赖宣布西藏“独立”,成立“西藏临时政府”。

3月31日,达赖一行越过“麦克马洪线”进入印度。达赖出走后,留在藏区的“藏独”分子破釜沉舟,发动了全区性的武装“独立”活动。3月20日,西藏军区司令员张国华、副司令员阿沛·阿旺晋美、政委谭冠三等共同签署《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布告》,宣布反击。3月22日,拉萨叛乱平息,3月24日,拉萨市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3月28日,周恩来总理签署国务院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对有重大罪行的叛国分子按国家法律予以惩处,11月,叛乱活动在全藏范围基本平息。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在拉萨召开,宣布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自此,中央政府“经营西藏”中蕴含着的“一国两制”模式自然转入“民族区域自治”形式,西藏地区的行政权力从形式到内容上更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融为一体,西藏完全回到祖国大家庭中来。

正如20世纪90年代香港经验是50年代“经营西藏”的经验在国家统一实践中的创造性的运用的道理一样,50年代的“西藏方式”成功运用,可以说本质上也是毛泽东在解放战争中创造的“绥远方式”在解放西藏实践中的进一步发展。今天研究这一段经验也将从下面几方面对我们思考目前的台湾问题的解决及其方式选择有所裨益:

1. 毛泽东将军事斗争准备作为保证“和平解放西藏”的基本手段,这是后来西藏问题和平解决的有力保证,也是中国共产党顺利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实践中的重要经验。

军事斗争不仅始终是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根本保证,而且国家统一的程度与国家武装力量进驻的深度相一致。比较香港问题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签订后,由于中央政府实现在香港驻军,尽管回归后出现一定程度的动荡,但与西藏“17条协议”签订后的数次武装叛乱相比,其回归过渡进程还是要平稳得多。同理,自从1959年中央政府完全进驻西藏后,西藏发展才基本进入平稳轨道。

我们知道,西藏和平解放进程充满着非和平的冲突,而化解这些冲突的政治攻势,正是基于强大的武装力量的存在和全国基本解放的事实。1949年11月23日,毛泽东在提出“经营西藏”的任务时就指出:“解决西藏问题不出兵是不可能的”,估计“打西藏大概需要三个军”。[28]1950年1月2日,毛泽东告诉西南局:“西藏人口虽不多,但国际地位极重要,我们必须占领,并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29]1月10日,毛泽东又电告西南局“现在英国、印度、巴基斯坦均已承认我们,对于进军西藏是有利的”[30]

尽管毛泽东提出“首先希望不经战争进入西藏”即和平解决西藏问题,但毛泽东仍是将“人民解放军必须进入西藏”[31]、“中国军队是必须到达西藏一切应到的地方”[32]作为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前提条件。

可以说,1951年的“17条协议”的顺利签订是以1950年10月昌都战役的胜利为前提的。昌都战役的胜利为和平解决西藏问题奠定了全局胜利的基础。而后来能够保证“17条协议”的顺利执行,也是以有充足的驻藏或围藏部队存在为前提。1950年6月9日,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将“人民武装”深入西藏的程度作为决定西藏改革成败的重要条件之一,他说:“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33]1951年底,西藏发生了反对“17条协议”的伪“人民会议”事件,事件平息后毛泽东说:“横直我们已集中了军队,不管反动派用文的和武的方法和我们作斗争,我们都能战胜他们。”[34]

曾担负“经营西藏”主要领导工作的邓小平同志在收回香港谈判中不仅非常重视这条基本经验,而且还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他还汲取当年改编藏军久拖不决的经验教训,一步到位且斩钉截铁地提出和坚持“在港驻军”的原则。1984年4月在审阅外交部《关于同英国外交大臣就香港问题会谈方案的请示》时写道:“在港驻军一条必须坚持,不能让步。”[35]由于有了中央政府在港驻军,才有了香港在《基本法》的基础上更加——较1951年的“17条协议”后的政局而言——平稳的政治局面。邓小平又将这条经验用于思考台湾问题,1979年1月6日,邓小平会见美国民主党参议员萨姆·纳恩说:

我们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义务。我们如果承担了这个义务,等于自己的手捆起来,蒋经国、台湾当局就有恃无恐,可能导致根本不同我们谈判,导致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成为不可能。所以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捆起来不利于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36]

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顾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我们坚持谋求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是始终没有放弃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们不能作这样的承诺。我们要记住这一点,我们的下一代要记住这一点。这是一种战略考虑。[37]

毛泽东解决西藏问题和邓小平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经验表明,在国家统一问题上军事手段准备得越充分,和平解决的几率就越大;军事力量运用得越深入,国家统一的进程就越平稳。在未来解决台湾问题“我们要记住这一点,我们的下一代要记住这一点”。

2.在解决西藏问题的提法上,毛泽东较上使用与西藏整个上层对立的“解放”概念,也没有使用几乎与全藏对立的“统一”或“反分裂”的概念,而是使用更多藏人可以接受的“经营”概念,这就将入藏任务的性质规定在实现主权共识的任务之中。这使进军西藏形式具有和平的色彩,解放西藏的工作也更显得从容,手段的选择也更富有弹性。这有利于在藏区达到最大限度地团结群众和最大限度地孤立反动分子,以实现国家统一的目的。

3. 政治优先,用最少的军事手段达到最大的政治效果。昌都战役胜利后,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达成“17条协议”。在双方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中央事实上允许西藏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保留未经改编的军队,与此相应,中央还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由5万减为2万;在政治上还承诺将民主改革推迟到全藏上下可以接受的时候。[38]但所有这些承诺都是以“一个中国”原则和“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39]为前提的。毛泽东也估计到,西藏迟早要实行的民主改革和藏军改编的政策必然激化藏族内部的阶级斗争,而即将失去特权利益的部分贵族迟早要公开他们的政治旗帜。但这样就可以教育群众并有利于中央在打击面最小的条件下推进问题的解决。

毛泽东说:“西藏至少在两三年内不能实行减租,不实行土改。新疆有几十万汉人,西藏几乎全无汉人,我军是处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民族区域。我们惟靠两条基本政策,争取群众,使自己立于不败。”[40]毛泽东试图通过争取藏区基本群众迫使上层“不敢进行暴乱”并“可能会觉得只好实行协定和只好改编藏军。” 同时毛泽东也充分估计到“坏分子认为我们软弱可欺”可能举行暴乱,而这些暴乱“又均被我军反击下去,则我们改编藏军的理由就愈多”。[41]最后毛泽东提出以退为进的策略:“我们目前在形式上要采取攻势,责备此次示威和请愿[42]的无理(破坏协定),但在实际上要准备让步,等条件成熟,准备将来的进攻(即实行协定)”。[43] 最终达到“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孤立少数坏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44]几天后,毛泽东再嘱西藏工委:“为了完成军事准备及利于持久,你们要加紧储粮集弹、筑工事,此外油盐及柴火也要储集,至要至要。”[45]

1955年西藏康区发生叛乱,1956年11月15日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说:“我们总不要先攻,先让他们攻,然后来一个反攻,把那些进攻者狠狠打垮。”[46]12月16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可能发生暴乱的对策给西藏工委等的电报稿时,就西藏改革时间选择问题补充道:“中央认为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是不能实行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也还要看情况才能决定。但如果受外国指挥的反革命分子不通过协商而一定要通过反叛和战争破坏十七条协议,把西藏情况打烂,那就有可能激起劳动人民起来推翻封建制度,建立人民民主的西藏。”[47]这时毛泽东充分估计到西藏贵族因怕改革而进行大规模武装暴乱的可能性,但毛泽东认为“但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反而是一件好事,因为有可能最后用战争解决问题”,那时彻底解决西藏问题的时期就已成熟。1959年1月22日,毛泽东估计“总决战”的时候将要来临,在西藏大规模叛乱爆发前夕发出指示:

几年之后,例如三四年,五六年,或者七八年之后,总要来一次总决战,才能彻底解决问题。西藏统治者原有兵力很弱,现在他们有了一支斗志较强的万人叛乱武装,这是我们的严重敌人。但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反而是一件好事,因为有可能最后用战争解决问题。但是(一)必须在几年中将基本群众争取过来,孤立反动派;(二)把我军锻炼得很能打。这两件事,都要在我军同叛乱武装的斗争中予以完成。[48]

3月10日,达赖集团公开撕毁“17条协议”,在拉萨发动武装叛乱,公开亮出“西藏独立”的旗帜。3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反击。3月22日,拉萨叛乱平息, 11月,叛乱活动在全藏范围基本平息。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至此,西藏问题才得到彻底解决,而这又是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武装的“总决战”胜利后的结果。

由上看到,毛泽东注意军事斗争,但在运用军事力量时又非常策略。“17条协议”签订后藏军一直拖延改编,特别是在1956年中央撤出三万部队出藏后,藏军战斗力反而加强了。这时,毛泽东只是适时即等到对立面的力量一次次成熟并“爆发”时再分批分阶段地使用军事力量。这时处理的矛盾性质单一,不致过多地牵连人民内部矛盾,解决起来也比较简易;军事打击面相对集中,时间不拖延,震动面较小。最终当不断失败迫使敌对分子必须聚集起全部力量并公开挑明“藏独”目的时,这样中央政府就可以使用军事力量毕其功于一役,总体上解决问题。“17条协议”后西藏和平解放进程拖了八九年,而使用军事手段的时间却非常短,所用军事力量也非常少,[49]其余的时间都是在等待矛盾性质的转化和解决时机的成熟。1959年3月,西藏达赖集团叛乱矛盾总爆发,与此相应,西藏问题此时解决得也最彻底。此后,西藏才完全融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中。

4. 在主权问题上,不给任何外国以置喙余地。1950年10月21日,印度驻中国大使潘尼迦向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送交印度政府关于西藏问题的备忘录,双方举行了会谈。潘尼迦认为,在联合国有可能准许中国加入的时候,在西藏不会有任何强力反抗的情况下,中国在西藏采取的军事行动是不值得的。毛泽东在这份谈话记录上批语指示:“西藏为中国内政问题,任何外国无权过问,简单地答复之。”[50]10月28日,毛泽东在中国驻印度大使袁仲贤10月26日给周恩来呈报的关于印度外交部次长梅农约请中国驻印度大使馆政务参赞申健谈话内容上批语道:“申健答得很正确,态度还应强硬一点。应说中国军队是必须到达西藏一切应到的地方,无论西藏地方政府愿意谈判与否及谈判结果如何,任何外国对此无置喙的余地。”[51]当时,新中国建立不久需要国际社会较大帮助,但毛泽东同志仍不以独立自主原则作交易,这是西藏问题顺利解决的前提。这一经验也体现在邓小平解决香港和思考台湾问题的实践之中。

1978年,是时正值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中美即将建交,中国对西方技术资金有较多的需要之际,但邓小平同志并不因此以主权原则做交易。6月22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当前危险委员会主席尤金·罗斯托,直言中美建交的障碍就是台湾问题,他说“我发现有相当数量的美国政治家不理解别国的民族感情,中国人不解决台湾问题会死不瞑目的”。[52]1981年6月13日,邓小平同志在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讨论建交不久的中美关系时指出:“对美国一定要有最坏情况的打算。不要怕中美关系倒退,更不要怕停滞。对在停滞、倒退的情况下如何同美国交往,要认真准备。中美关系中突出的问题是台湾问题。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我们不能含糊其辞。”[53]6月16日,邓小平将这个准备告诉美国国务卿亚历山大·黑格并补充道:“我讲的这些话不是外交辞令,是把我的真正心里的话都讲了。”[54]1984年5月25日,邓小平针对“将来不在香港驻军”的传言,直言说“既然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不能驻军!英国外相也说,希望不要驻军,但承认我们恢复行使主权后有权驻军。没有驻军这个权力,还叫什么中国领土”;中国“有权在香港驻军,这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象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也是香港稳定和繁荣的保证”。[55]

正是毛泽东及其战友们在国家主权问题上坚定的独立自主的原则,才有可能在国家统一的实践中探索出上述富有中国特色的成功经验;换言之,在国家统一问题上,如果失去了坚定的独立自主的外交原则,那国家统一的任何探索都不可能走向成功。

比较20世纪50年代前后全中国解放进程中的“北平方式”和“西藏方式”及其经验,我们会发现,1949年傅作义是在无力反抗的条件下等待和选择开城门的时机,与此相应,毛泽东选择“北平方式”完成了北京城的顺利交接。而1951年后的西藏上层由被迫签订“17条协议”到1955年叛乱,再到1959年公开打出“西藏独立”的旗帜并非法建立“西藏临时政府”,毛泽东面对不同的形势,选择了介于完全和平的“北平方式”和大规模军事决战的“辽沈方式”之间的“西藏方式”: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始终坚持和平协商手段,反之,则以非和平手段化整为零,分批分阶段地“把那些进攻者狠狠打垮”[56]

再比较20世纪蒋介石、蒋经国治下的台湾,我们还会发现,21世纪初的李登辉、陈水扁时期的台湾政治已与蒋介石时期南辕北辙。蒋时期的台湾当局与占据北京城的傅作义一样,只是在等待和选择“开城门”即回国的时机;而现在台湾当局却与当年的达赖集团一样,将中央政府采取的更为特殊的对台政策和中央政府最大限度的忍耐视为软弱,目前他们在等待和选择的已不是中国统一,更不是回归祖国的时机,而是与当年的达赖集团一样在等待和选择公开抛弃“一个中国”原则,分裂中国领土,实现“独立”的时机。面对这种与20世纪炮击金门时完全不同的台湾形势,我们在思考台湾问题时不能不想到毛泽东同志及其战友们“经营西藏”的经验及其解决西藏问题的“西藏方式”。1960年10月22日,毛泽东在中南海会见美国进步作家埃德加·斯诺时说:

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这点我们是要坚持的。虽然如此,我们不打。美国人在那里,我们去打吗?我们不打。美国人走后,我们就一定打吗?那也不一定。我们要用和平的方法解放台湾问题。我国好多地方就是用和平方式解决的。北京就是用和平的方法解决的,还有湖南、云南、新疆。[57]

“北平方式”、“西藏方式”,及其成功经验,已对中国顺利解决香港问题产生了积极影响,无疑,它们也必将为我们——不管以和平还是非和平方式,乃至最后万不得已采用作为北平方式和西藏方式基础条件的“天津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尤其是在台湾当局明确放弃,甚至拒绝“一个中国”原则的条件下解决台湾问题,提供有益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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