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亚陈3儿子入禀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星洲网》2016-11-22 11:24

玛丽亚陈的三名兒子今天在律师陪同下正式向八打灵地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玛丽亚陈大儿子阿祖敏日前曾指出,他的母亲是名高血压高,胆固醇及关节炎患者。(photo credit by BERSIH 2.0)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2日讯)玛丽亚陈的三名兒子,今早一同出现在法庭,为保护妈妈寻求法律协助,申请人身保护令(Habeus Corpus)。

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 SOSMA)下被扣的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今日入禀高庭申请人身保护令,要警方马上释放她。玛丽亚陈的3名儿子今早在代表律师的陪同下,到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入禀这项申请。

净选盟2.0主席玛丽亚陈是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扣捕,在该法令下玛丽亚陈可被未审先扣长达28天。

净选盟2.0督导委员会在文告中说,玛丽亚陈被单独囚禁在一个面积15乘8尺、没有窗口及床具的扣留室,两个灯泡24小时开启。

玛丽亚陈是在11月18日傍晚被扣捕,至今被扣留了4天。由於警方援引的SOSMA法令,原本用来对付恐怖分子,因此警方被批评滥用法令。

全国总警长卡立表示,警方援引有关法令扣捕有其理据,但因身在海外,未进一步解释理据原因。

净选盟也在网路号召声援玛丽亚陈,昨天数百民众聚集在吉隆坡独立广场,包括前首相敦马哈迪。全国多个地方,包括怡保、槟城、关丹、古晋以及新山都有民众响应,从晚上8时起,纷纷聚集在集会地点声援玛丽亚陈。

什么是人身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是马来西亚宪法下保障基本人权的法律,用来检讨司法机关拘押的合法性,根据联邦宪法第5(2)条:任何人是高庭/或任何法官投诉一位相关人士被非法扣押,法庭可以审讯相关投诉,除非法庭合理相信被投诉的扣押行为是合法的,否则必须要求被扣押者被带到法庭以及被释放。

在内安法令尚未被废除之前,这个程序多数用来挑战法庭未审先扣的案子,通常仅在证明扣押程序上出现错误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