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略联盟:促进民主公正 6建议均衡东西马发展

《南洋商报》2016年9月18日

(八打灵再也17日讯)马来西亚行动方略联盟提出改善沙砂两州与西马经济发展差距及权力不均的6大建议,极力促进大马民主、进步、公正及包容。

大马行动方略联盟主席再益卡马鲁丁发文告说,大马合约的精神逐渐消失,联邦宪法第1(2)条款于1976修改后,沙巴及砂拉越也逐步降级为13州之一,而非马来亚联邦的两个平等伙伴。联邦宪法没有给予这合约应有的承认。

因此,该联盟提出6大建议以改善这问题,即:

1. 沙砂及西马人民在联邦及州层面共同拒绝贪污及族群与宗教情绪的操弄,西马人民需对沙砂两州的困境给予支持;沙砂人民则应支持对联邦政府实行民主改革。

2. 联邦宪法第1(2)条款应从“联邦的州属为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沙巴、砂拉越、雪兰莪及登嘉楼”,修改为 “联邦州属为 (a)马来亚州属,即柔佛、吉打、吉兰丹、马六甲、森美兰、彭亨、槟城、霹雳、玻璃市、雪兰莪及登嘉楼、(b)沙巴及(c)砂拉越”。

3. 把联邦宪法160条款里对“联邦”的定义修改“于1957年马来亚合约下成立的联邦”改为“于1963年9月16日前,在马来亚1957年合约下成立的联邦,以及此日之后,于1963年马来西亚合约下成立的联邦”。

4. 联邦政府应分配更多资源发展沙砂两州的经济,尤其是乡区基本设施及社会服务。这两州石油税应用于支持当地持续性发展,配合反贪污行动以对付过于猖狂的伐木、大型油棕园及巨型水坝。

5. 联邦政府及沙巴政府应重新评估沙巴东部指挥中心的有效性,把更多资源分配于提升沙巴东部安全;双方一起解决大量无证移民及以可疑手段获取的公民权问题。

6. 沙砂人民担忧宗教包容问题及日益严重的种族政治,联邦政府应征求并考虑他们的意见,并立下国家和谐法,成立独立和解委员会解决涉及族群及宗教的争议。

再益卡马鲁丁呼吁国人重温马来西亚合约,共同理解身为建国基础的社会契约,在这合约下建立公正及包容开放的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