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理念和马来人认知距离

《东方日报》2016年09月17日 | 作者:丘光耀 | 专栏:箴言耀传

民主行动党作为一个社会民主主义(Social Democracy)政党,其核心价值,如自由、平等、公正、团结互助、世俗、绩效、环保、女权等,和当代马来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態,有很大的距离。

这个认知上的距离,其实不是因为我们太激进,而是马来社会整体太保守;也不是因为我们的进步政治(progressive politics)本质上反马来人,而是巫统和伊斯兰党不断妖魔化民主行动党。

自我修正

眾所周知,在欧美发达社会,甚至亚洲民主国家,今天的社会民主主义,相比一个世纪以前的古典马克思主义(Classical Marxsim)和传统民主社会主义(Democratic Socialism),经已自我「修正」到没有多大战斗力。有些参加社会党国际(Socialist International)的成员党,甚至连左派都不敢自我標榜,纷纷改称自己是「进步政治」,民主行动党正是如此。

第一,民主行动党这种自我「去红」的举措,可以被理解为避免嚇倒马来人,因为马来社会长年被巫统洗脑,误以为「左」就一定是共產党,共產党就一定是无神论;並认为共產党就是听命予中共的华人党,亦是反封建马来王室、反马来特权的极端主义政党。

故此,民主行动党害怕这顶红帽子,甚至连在1999年假吉隆坡主办社会党国际亚太区理事会会议,都不敢通知媒体採访,担心被《马来西亚前锋报》大作文章。

第二,马来西亚的朝野政治对峙,长年以来都不是以阶级矛盾为主轴,种族主义几乎掩盖了所有社会矛盾。我试举一个很现实的例子,一旦来到做选区结构分 析,被各个党派首要关注的问题是「这一区有多少巴仙华人票?多少马来票?多少印裔票?」,而非问「这一区的白领、蓝领、粉红领阶级、中產阶级、资產阶级、 工薪阶层以及妇女选票各佔多少比率?」不仅政党,连民调公司的操作模式也如出一辙。所谓的城镇、半城镇和乡村在马来西亚的选举政治学,其实並非严格的地域 概念,而是从种族投票的惯性出发所衍生出来的次概念。

坦白说,民主行动党这个社会民主主义党,和欧洲兄弟党的最大区別,就是半个世纪以来,在非马来社会获得强大的支持,从来就不是靠「阶级动员」,而是靠被巫统「制度化种族歧视」所激起那股要求「民族平等」的强烈情绪。

情绪超越阶级藩篱

这股情绪在华人社会內部,是超越阶级藩篱的,从大老板到打工仔,从华人新村到大都会,不论方言籍贯,不论东西南北,大家都同仇敌愾,就是要反抗巫统的民族同化霸权。

林吉祥在上个世纪,经常在群眾演讲中强调,「我们华人要当一等公民」,这就是民主行动党,要求民族平等的一句概括性口號!

所以过去50年以来,民主行动党根本无需標榜什么「社会主义」来反抗巫统的「资本主义」。因为巫统给马来人的一系列「枴杖」其实也很「社会主义」。 五一三后制定「新经济政策」的两大目標:消除贫穷和重组社会,根本就是「后东姑」的左拐路线,就连「新经济政策」这个名堂,敦拉萨都是抄袭列寧的。按斯大 林主义的標准,巫统实施的是「社会沙文主义」,但马来人则理解为民族特权,是Tanah Melayu下的bumiputera所里所当然享有的福利政策。

另一边厢,华人中小型企业的老板也很害怕「社会主义」。因为即使最温和版本的民主社会主义,也是主张要抽重税,要给打工仔制定更丰厚的最低工资,要 赋权工会享有「集体谈判权」等等。如果民主行动党遵照北欧的「进步政治」,那简直是將所有被巫统激怒的华人铁票,全部推送给马华民政和人联党。

所以,我认为马来人害怕民主行动党,有文化、宗教、民族、歷史等深层次的结构性误解。民主行动党本来就不「左」,也很少讲社会主义,更一点都不激进,甚至「进步」的色彩也不算太鲜明。

防止国家机关作恶

行动党的斗爭,其实自由主义(liberalism)得很,讲基本人权,讲三权分立,讲媒体自由,讲结社自由,讲学术自由,讲选举公正等等,按大思 想家伊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的区分法,这似乎是西方「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的內涵,即防止国家机关作恶,侵犯个人权利。反而鲜少讲「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的政策,比如禁酒(会被理解是支持伊党的原教旨主义)、重税率(財富第二次分配)、压抑房价、大学免费、中小学免费课本校服文具、官办托 儿所和老人院等,可见我们连社会自由主义(Social liberalism)都说不上,但马来人依然害怕民主行动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