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兼振林山国会议员林吉祥表示,包括全国总警长在内的所有执法及调查单位的领袖,应该回应发动“逮捕马来西亚一号官员运动”的发言人艾妮斯沙菲卡所提出的质问,即警方为何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他发表文告指出,不单是全国总警察长必须回答这个疑问,所有负责持守法治的国家执法及调查机关的领导人,无论是总检察长、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最高专员、国家银行总裁、总稽查司,以及内阁和首相都要回答这个问题。
他表示,自美国司法部入禀民事诉讼以来,大马政府还持续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仿佛大马和国家的信誉完全不受影响。
文告说,负责一马公司管理事务的“政府官员”被称为这宗数十亿令吉的从国家主权财富基金会盗窃、侵吞、挪用和用在洗钱的案件的“同谋”,那么首相、内阁以及所有国家执法及调查机关的主要官员怎么可以在过去35天内对美国司法部的行动不干涉和漠不关心?
他说,2009年9月到2011年之间,超过10亿美元从一马公司非法挪用至刘特佐所拥有的Good Star,林吉祥指出这与公账会的一马公司报告相符。
“无论这宗IPIC仲裁案的结果如何,美国司法部诉状有关从一马公司侵吞超过10亿美元的第一个的Good Star阶段和从这家公司侵吞12亿6千万美元的第三个的“Tanore”阶段的陈述都还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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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报‧2016.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