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犀乡资讯网 发布于 2016-08-19 00:00作者:editor3
六、我对“对三个历史问题的意见”的意见
– 陈实
2008年11月6至7日,黄纪作、黄纪晓、洪楚廷、王连贵等出席新加坡国立大学亚洲研究所与东南亚研究所联合主办的“北加里曼丹共产党历史对话会”。纪晓回返古晋后把他的对话会文告“黄纪作、貝文对、黄纪晓对3个历史问题的意見”发给个别老友传阅。我阅读了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見。
(一)“关于叶存厚、杨柱中的机会主义问题的说明(草稿)”“关于叶存厚杨柱中的机会主义问题的说明(草稿)”油印本当年是由第一省传进六哩集中营,後由牢内传到第三省,1990年後由第三省传回第一省。我们阅读後有追究作者是谁?林和贵说不知有这份《草稿》。黃汉说不是他写的。到底是谁写至今未弄清楚。不过当年第一省地下组织是通过黃汉的这条线与牢内保持联系,即是《草稿》是由纪晓传进牢内的。假如《草稿》不是黃汉写的,有关历史资料应该是他提供的;再不然经过他审查,他至少是认同作者的史观和说法。
此份《草稿》是宣揚砂盟執行走武装斗争,沿着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前进。它没有任何蛛丝马跡说什么北加走武装斗争是错误的决策。
(二)9.19会议
1.请查看《草稿》第5页。会议进入第五个议程的时候,关于改组领导机构的问题,与会的同志都同意我们应把砂拉越东部边区作为重点来经营,(东部是指砂拉越第二省以东的所有边区地带,将它逐步建设成武装斗争的大本营,和党领导核心的驻地 --引北加里曼丹革命史片断),但因工作才展开不久,群众基础很薄弱,认为应该把西部双空地区也当作一个重要地区来经营,决定把领导力量分成两部分而以东部为主。在改组问题上便作出这样的决定:东部领导层由林严华(林和贵),黄纪作,贝坤(貝文对),蔡瑞新等同志组成,由林严华负责。(後来林严华没有去东部,实际上由黄纪作负责)。西部领导层則由杨柱中,黄纪晓,谢嫣素(谢秀玲),李玉兰等同志组成,由杨柱中负责,(後来因林严华仍然留在西部,改由他负责)。当时文铭权同志逗留在中国,西加的地下工作则交林严华负责。
原来打算去东部的林严华通过李玉兰与黄纪作商议後,改变去东部的计划,改往西部边区(草稿第6页)。
再来让我们看杨传兴(东部第二分局笫二支部第一书记;北加人民军第二支队政治指导员)于2002年3,4月所写《武装斗争问题初稿》一文,其记载:砂盟中央第二分局第一书记田石明,原名黄纪作(代);北加人民军总部政委田石明(代)。为什么黄纪作的两个职务都是“代”呢?因为原是林和贵担当,他不在就由黄纪作暂代。
当年文铭权把武装游击战争分为东西两个部分,重点放在东部是正确的。因为在交通极端不便,联络很困难,一切是靠两条腿的游击活动下,东部有广阔天地好周旋,西部地区则很狭小,不利于机动灵活与敌人周旋。後来砂拉越人民游击队第三支的覆灭,从地理条件来讲是一个有力的验证。
黄纪作说,文决定把班子为东西两部分,他没有提出,也没有其他人建议,任命谁为主要负责人。又说什么是为挽救革命组织危机的重要步骤。这与你们当年认同的历史资料不是有根本的扭曲吗?从历史资料查看文还是信任林,把林放在武装战綫的重点岗位上。砂盟除了文无疑林是第二号人物。林虽,领导作风很官僚,不能深入干部战士群众中去,不善于团结有不同意见的干部,或是反对他的人。有某些严重的缺点, 但这些问题都不致于会造成他是“林和贵问题”或是“革命组织严重危机的问题”的人物。今天你们的这些言论,使人置疑是否有意扭曲历史真相,把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林的身上。
至于林和贵後来没有去东部,与叶杨的矛盾及第三支的覆灭,与黄兄弟的矛盾及斯里阿曼行动返回社会等问题则另当别论。
2。“9。19会议”大家一致认为成立北共以取代砂盟,成为领导北加革命斗争的最高组织的时机已成熟。所以会议一致通过成立北共,解散砂盟。“草稿”P.6也有同样的记载:“关于建党的具体问题,因文要赴中国出席一项国际会议,故会议决定产生一个筹备小组负责筹建党事宜。会议决定文铭权,林和贵,黄纪作三人筹建党的工作。会议准备暂时休会,打算不久后再开会议讨论建党的具体事宜”。9.19会议一结束,文赶赴耶加达参加北加里曼丹合众国革命政府代表团访问中国,和出席将在阿尔及利亚举行的“亚非团结会议”。印尼9.30事变后,文也就此留在中国。在当日一致通过成立北共也无法实现举行正式的大会以通过党纲和党章。由于游击战争环境的影响,一直至1971年9月19日才得以正式宣布成立,后再追认1965年9.19为党的诞生日。也即是当年北共未成立,砂盟就未解散。其最高领导机构和林的核心领导职务照旧不变。
这不是如黃汉等三人所谓“9.19北共成立,原砂盟领导机构与领导职务已正式结束”。所谓“所有参加会议的人都没有特殊身分,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力,谁都没有例外”(对三个问题的意见 P.4)。此种无政府,群龙无首状态下,在9.30事变後严峻局势下,我们的领导,干部,战士怎还能千辛万苦再走过八个年头(1973)以至1990年的武装斗争呢?黃汉三人为什么要否定这一段历史的真相呢?
又根据什么,说“在林和贵的掌控下国内革命组织发生的种种事件,这些事件构成北加革命史上令人痛心的不容忽视的史实”(历史问题的意见P.5)。
(三)关于北加武装斗争问题
文铭权是武装斗争的创议和执行者,绝不许别有居心者对他的扭曲。
纪晓的历史意见一文17页中用了8页的篇幅,来为自己放弃武装斗争的投降政策辩护。
1。黃汉说1962年12.8汶莱人民党武装起义後,砂盟林和贵就在一人中央的情况下,作出武装斗争的决定,使砂盟离开正确的斗争路线,走上武装斗争的道路,走上灾难的道路。(历史问题的意见 P.6)以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指导下成立的砂盟及砂拉越先进青年会,英殖民主义和後来的马来西亚政府绝不许它的存在。在武装镇压下,只有拿起武装来反抗,此乃是唯一正确的道路,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不然就是坐牢,或是取消斗争,革命斗争应是提前1970年前在北加土地上消失。
和平宪制斗争,当年马来亚新加坡左翼运动不是比我们砂拉越来得更强大,取得很辉煌的成果。在英殖民主义及其反动派(包括李光耀集团)的高压下,不是照样一败涂地吗?你们这些议会迷还那么可爱幻想,耿耿于怀当年人联党仅差民那丹一席,否则就有机会在选举中胜出。好罢就祘人联党全胜,她就能在砂拉越州执政或参政?这些小儿科能跳出老奸巨滑英殖民主义的魔掌吗?你没健忘吧,1962年7月21日汶莱大选,55个议席中,人民党获得了54席压倒性的胜利。英殖民政府还政于民了吗?没有。你也经历9.30事件後,苏哈托法西斯政权对印共和所有左派力量进行绝灭人性的扫荡和杀害,成百万人头落地。总之英殖民主义,苏哈托再加上李光耀集团,他们反共反左派的本质是一致的,绝不手软的。
当年人联党遭到殖民政府的严重迫害,很多支分部被封禁,所剩无几的领导,干部,党员随时都可能面对逮捕坐牢的情况下,对大选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能给予积极配合。這不等于如纪晓所谓:“决定不支持大选,地下工作干部对在人联党中的工作干部不给予支持和配合。”(对三个问题的意见 P.8)
当年世界两大阵营冷战那么剧烈,意识形态那么鲜明,处于势不两立的局势下,英殖民主义及其反动派绝不允许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左翼团体参与和平宪制斗争,除非是去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你们既不去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你们又如何参与和平宪制斗争呢?其结果如何?请看看马来亚新加坡左翼运动史。
2。武装斗争失败了。今天不是追溯谁决定武装斗争路线的问题。
1962年12月8日汶莱事件後砂盟中央只有林和贵一人,于是林和贵便将领导的砂盟中央的二线班子扩大,成员包括谢嫣素、陈金美、陈金貞、王慧英、陈传淦、赖锦玉、叶存厚、杨柱中、貝文对、田云端、沈友贵等十几人,继续领导国内的工作。林和贵提出了武装斗争,在征詢组织部諸同志意見後才贯彻至各省份去。
黃汉从南大回来後1963年2,3月间(比林和贵早一两个月)自告奋勇过印尼。同年3月文铭权、黄纪作也从中国来到印尼西加。若你们认为北加武装斗争是不成熟,是错误的,你们还来得及阻止林和贵等大批同志越过印尼。因他们是4,5月间才到印尼。相反的先到达者积极创设条件准备武装斗争。
1963年底,文铭权,黄纪作,黄纪晓等10人前往爪哇接受军官课程的训练。1964年3月底来到西加亚桑山成立北加第一支武装——砂拉越人民游击队。若没有你们直接参与军官训练,搞武器,成立自己的武装部队,单靠林和贵和地下成员不知要等多少年後,才能建立自己的武装部队。文铭权,黄纪作,叶存厚,杨柱中等走在武装斗争的最前头,或至少是积极配合。
1965年9.19会议後纪晓任西部领导机关政委,後改任副司令。1967年中与西加印共联合成立火焰山部队,他任司令,接着他带领部队攻打西加华莪飞机场,缴获大批军火弹药。1969年中任北加人民游击队司令。而纪作于1965年10月间成立北加人民军,任总部主任兼政委,貝文对任付政委。如何说是林和贵一人决定武装斗争呢?应该说你们也都是赞成走武装斗争的道路。
3。黃汉印证,1962年4月文铭权和汶莱人民党在美里秘密会晤时,向对方强调:搞武装斗争的时机还不成熟,所以武装斗争还不适合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历史问题的意见 P.6)。这是当时国内的情况,1962年6.22文黄等7人被逮捕,7.23张荣侨等4人被逮捕。12.8汶莱事变後大逮捕,封禁人联党支分部,报刊,工会和文化团体等等,和平宪制斗争被严重镇压下,在武装斗争不成熟的条件下,无奈只好被迫实行非法保干,积极準备走武装斗争道路藉以保存革命力量。不能机械僵化地去理解当年文对汶莱人民党提出武装斗争时还不成熟的根据。随着形势改变我们的斗争策略也要改变。不然革命组织会被消灭,及革命斗争陷入结束的危机。1963年3月文黄同到印尼西加,就是有力证明北加準备要走武装斗争的道路。
9.19会议没有把1962年底林和贵一个人以砂盟组织的名义,作出武装斗争的决定,使砂盟走武装斗争道路这条路线问题列入议程(历史问题的意见 P.3)。这个问题说明文和出席者对于武装斗争问题是认同而没有异议,不需要多此一举把它列入议程。今天你们所谓“文出于缓和内部矛盾,尽可能团结不同意见的人一起工作的考虑。”如实,此乃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即武装不武装,是两条路线的问题,那有不列入议程当作大会重要议案来讨论决定。岂可求一时的团结而放弃原则性问题,让错误路线当道?一个马列主义革命者是决不与错误路线作妥协让步,而是坚决与它作斗争。
4。黃汉为了印证走武装斗争是错误的,不知他从那兒搞来的资料,说什么马共1948年是否适宜发起武装斗争一事曾征询中共的意见,後来得到的答复竟是周恩来的亲笔指示,告知马共必须按自己的马来亚情势作出判断,以裁决应否发起武装斗争;而马共新加坡办事处代表张明今也受指示询问胡愈之的意见(当对胡愈之的公开身分是<<南洋商报>>主编)。胡先生说:“中马两国的具体实际的地理和人民条件不同。要发动武装斗争是很冒险的。”马来亚的国情是不适宜发动武装斗争吗?华玲和谈失敗後,马共武装斗争遭受致命挫折,1959年马共中央决定放弃武装斗争。1961年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对马共承诺对马共恢复武装斗争后所作的财政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支援。从此马共又重回到武装斗争的道路。(陈平著的’我方的历史’)1961年中共对马来亚的国情解析与1948年马共发动武装斗争为何有如北巨大的差距?
他还有四个段落引用余柱业的论点。余柱业曾任马共中委兼南马政治局书记,新加坡马共主要领导人。1966年从印尼经越南辗转到北京。1969年往湖南任马来亚革命之声电台党委兼华语编辑。1991年他宣布放弃共产主义信仰,效忠李光耀集团的新加坡政府,安然地回到新加坡任东亚哲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他以1990年代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探讨马共的武装斗争问题会客观而不偏颇吗?
在此,让我们共同来查阅2009年11月28日,星洲日报刊载马共与马来西亚、泰国三方簽署“合艾和平协议”20周年前夕,陈平在合艾接受了马来西亚中文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联合访问。记者问:“前马共领袖余柱业曾说,马共沒有胜利是马新人民的幸运。”陈平:“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他在胡说八道。”
倘若正如你们所说的砂盟走武装斗争的道路是错误的,豈只是林和贵一人应负的聀责,你们三人不是能那么轻松,把责任推得一乾二净,你们都逃不掉历史的责任,应是和林和贵共同负责。
黃汉所引证的书本,有如2006年7月间砂州有位在野的国会议员指人联党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动乱的根源。它就是根据当年的白皮书“DangerWithin”和澳洲学者“ The Rising Moon”中的资料,其可靠性与可信度又是如何?
这些使人置疑,扭曲历史否定武装斗争,是为了其右倾投降主义的斯里阿曼行动辯护。
(四)纪作的斯里阿曼和谈
1.黃汉又如何为纪作的斯里阿曼和谈进行辩护。请看“历史问题的意见P.13”,“黄纪作回返东部地区之後,1973年10月主动与砂州首席部长举行和平谈判,并于同年10月21日双方签署和谈备忘录”。
这又是他扭曲历史的另一回合。其真相(<<怒海扬帆>>:黄纪作的困境,斯里阿曼行动等章节),1973年2月黄纪作和他的队伍从海口区来到古晋成邦江路70哩海南村附近,驻营约6个月之久,一直到当年8月遭政府军攻击。由于缺乏粮食,黄纪作便派林辉,吴铁带领五位属下去成邦江镇福州垦殖区寻找粮食。在途中,他们遭到政府军追击。林辉和吴铁将其五名随从派去实巴荷。他们两人便在同年9月30日向英吉利里警署投诚。他俩的投诚引路,除了散发成千上万的传单,并在直升机上播放呼吁。政府军更是集中兵力,发动史无前例的军事围剿。在围剿期间,黄纪作和他仅有的七、八人的队伍与敌人驳过火,有同志牺牲,一挺轻机关枪也丢失。在如此危机的情况下,黄纪作作出改变斗争形式,即所谓“停止武装斗争和参加和平宪制斗争”的个人决定。
1973年10月19日黄纪作走出森林朝向成邦江省公署出发。
1973年10月20日,黄纪作和砂州首席部长和谈与达致签署谅解备忘录。
如此结束武装斗争怎不令人疑为是当事者面对生死而作的抉择,那里是武装斗争路线的问题。
在此,必须说明纪作的“斯里阿曼”事件并不是如东南亚冷战研究学者XX所论述:黄纪作在1973年面对着严酷的军事情势,基于民族工作面对重重困难,也促使他思考武装斗争的前途,在接到文铭权的一篇重要指示:<<关于目前形势和合法斗争问题>>後,毅然决然与当局展开和谈而放下武器。事实上是,1973年10月13日黃紀权带信出去,在途中被截捕后,把紀作要求和谈之信交給政治部.他在倒回的路上去联络纪曉时才从他处拿到那一封信件。這分所谓重要指示文件与纪作的和谈放弃武装斗争,根本扯不上任何的关係。何来的是重要依据呢?
2.关于探讨北加武装斗争以改变斗争形式,结束武装斗争参与宪制斗争的问题。这是个斗争路线的问题,是非常重大和严肃的问题,应是在领导机关开会讨论,一次不能解决,二次三次至定案为止。1972年8月,东西部领导非常难得在海口区开会。会议以纪作纪晓有提出上述问题吗?没有。海口区会议後纪晓是随着纪作往东部,要创建鲁让根据地。可是纪晓有好长的时间在西成路三中队地区活动,直至他“斯里阿曼”下山为止。据了解,他未曾有与三中队干部提出要探讨武装斗争问题。三中中队长田新春说当年一般干部战士对武装斗争是相信无疑的。为何当纪作和谈的“谅解备忘录”出笼时,1973年10月26日黄纪权被派往联络黄纪晓,27日下午黄纪晓和他的四名属下来到古晋,开始安排他领导的单位人员逐步撤出(<<怒海扬帆 >>P.96).纪晓此时才说这是纠正武装斗争的错误路线。按正常组织纪律,他是应先回去领导中心与有关领导及干部研究“谅解备忘录”和如何处理,而不是采取个人行动,搞突然袭击见一个拉一个出去。(<<怒海扬帆>>:斯里阿曼行动出来的人士,第一省名单)搞到骚乱军心,使普遍队员对组织和领导失去信心,在大批队员下山后,林和贵等竟也接受斯里阿曼回返社会。
3.话说结束武装斗争参与和平宪制斗争的斯里阿曼行动,至今已是34年了。社会实践是最能验证你们当年的抉择是否正确。一路来,你们有参于执政党抑或在野党的政治活动吗?其中二位甚至连低形式的活动 ―― 老友联谊会的组织也不参与。为什么你们当年的承诺没有实现?它说明什么?
4.其他。请参阅王连贵“1973年斯里阿曼和谈”一文。這是他出席“历史对话会”的文告。
真诚希望能与关心这一段历史的朋友交换意见,也欢迎批评指正。
初稿于8/12/2008
修改于8/1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