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法定人数若曾至4千 “律师公会将不复存在”

《南洋网》2016年7月16日

律师公会主席史蒂文迪鲁  02

(吉隆坡15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史蒂文迪鲁指出,若政府把该会的普通会员大会的法定人数,规定在4000人,该会将不复存在。

他日前接受“马来邮报在线”专访时直言,该会大会过去的出席人数,最高纪录为2015年3月14日举办的第69届年度会员大会,那时出席者也只不过是1906人;若法定人数提高至4000人,大会几乎不可能召开,因为过去不曾同时出现那么大批的会员人数。

目前,大马律师公会会员大会的法定人数为500人,而全马会员总计是1万7000人。

“这样一来,本会将会彻底被消音,因为从此不再有律师公会,更不会有办事处职员,如何发声?届时,我们(律师公会)将陷入瘫痪,因为律师公会无法操作。”

政府计划修改1976年法律职业法令,预计在今年10月提呈国会寻求通过;修改内容包括提高大马律师公会年度及特别会员大会的法定人数至占会员人数的25%,或4000人,胥视何者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