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賬會向國會提呈一馬發展有限公司(1MDB)的調查報告後,該公司董事局迅速發文告,向財政部提出集體辭職。
他們一眾董事局成員可以就因此一走了之?無須對1MDB的一切指控負責?
董事局的文告指出,公賬會提呈國會的調查報告是全面和可相信的,清楚闡明事實和推翻了各種對該公司的指控。他們同時指出,董事局已經成功帶領公司渡過一個充滿挑戰性的階段,相信公賬會報告可以終結所有有關公司的不實指控。
他們並重申,集體辭職是艱難的決定,但相信在這個情況下是正確的做法。董事局成員固然有權按情況需要做出類似決定,然而他們不能因此逃避所必須承擔的責任。
首先,董事局僅僅對公賬會提呈國會的106頁報告以文告方式做簡單的回應,這是不足夠的。他們必須對匯到1MDB的公款負起責任,針對報告作詳細回應,並提呈相關的賬目。身為董事局成員,他們有信托責任(fiduciary duty),即受托人對轉移資產且不參與管理的人所承擔的責任,試問他們有準備擔當起這個責任嗎?答案顯然是無此打算。
公賬會的報告列舉1MDB的10大弊端和提出4大建議,董事局似乎視若無睹。在良好企業管理的要求下,董事局有義務扛起全部責任,針對報告內容做出明確的回應。
美國前總統杜魯門有句名言:“The buck stops here.”意思是責任到我這裡為止,不容也不會推卸給別人。
這句話送給1MDB董事局,就是要提醒他們,對於1MDB面對的紛擾,他們責無旁貸,他們必須明白他們的身份所承擔的責任,所扮演的角色,是受到一定的規則所規範。成員們無論是集體,或者個人身份,公司的運作和投資上出現任何弊端,他們在法律和財務方面都責無旁貸,有必要向廣大股東和國人交待,他們是公司管理人,他們不站出來面對,那該誰來做?
國人經過這一段時間的紛擾,都知道1MDB是一家身份特殊的公司,它不受證券監督委員會管轄,是財政部有限公司(MoF Inc)所擁有,卻又與其他財政部擁有的公司不一樣,是直接向首相報告,而非財政部。這一特殊安排並不利於貫徹透明度,尤其在面對外國媒體和反對黨對1MDB所作出各種指控時,如一切都能按照一般企業管理規範和法律程序回應,或許會更有說服力。過去有太多類似的政府相關公司和機構,陷入財務和管理爭議,都給人印象是以同樣的手法處理,任何出爐的相關報告,給人感覺並沒有全盤托出真相,真正應該負責任的人,包括如果有刑事責任,並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現在1MDB董事局再急於脫身,對解決1MDB風波毫無助益。公賬會固然在眾人矚目下提呈了國會他們的報告,讓國人可以從報告中掌握更明確的資訊,有助1MDB洗脫一定的嫌疑,但是這只是其中一份報告,董事局不能單憑這份報告就推諉責任,別忘了還有一份被鎖在官方機密法令下的總稽查署報告,甚麼時候會解密供人端詳?另外,卸任在即的國行總裁潔蒂曾保證,在交出總裁位子予接班人之前,會完成對1MDB的轉移大筆款項的調查……
(星洲日報/騎驢看本‧作者:張立德‧《星洲日報》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