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报》2016-02-18 12:36
(吉隆坡18日訊)3年前在一場講座會上發表煽動性言論而被控的學運領袖阿當阿里獲減刑,高庭今日推翻地庭宣判他入獄12個月的裁決,改判他罰款5千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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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煽動性言論而被控的學運領袖阿當阿里獲減刑,從1年監禁的刑罰變成罰款5千令吉。(檔案照)
控狀指阿當阿里於2013年5月13日晚上8時55分至11時15分之間,在隆雪華堂舉辦的“513馬來西亞民族日,拯救民主”的講座會上,發表質疑大選成績,並促人民走上街頭推翻政府的言論,抵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可在第4(1)條文下被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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