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私酒”的地方议会

来源:真相网   作者:陈驹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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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议会选举制被终止多年,目前在反对党中出现两种声音:行动党多年来一直呼吁,要求政府解禁,恢復地方议会选举;伊斯兰党则坚持反对,党主席哈迪阿旺则公开表明,地方议会选举让华人聚居的地方,给行动党带来“执政”机会,届时行动党可通过各种条例,不仅不禁酒,反而“鼓励”穆斯林饮酒。

哈迪阿旺反对恢復地方议会“有理论”,原本就很幼稚、无理,极其荒谬。

因為在伊党执政,或由伊党、公正党及行动党联合组成的州政府中,强制向非穆斯林实施禁酒令者,就是伊党,不断给经营酒业者诸多限制麻烦,也是伊党。

此时回忆60年代民选地方议会选举,由人民票选出地方议员,是很值得回味的。

尤其是华人新村或以华人佔绝大多数的市镇,由两党竞争下而选出的地方议员,虽属七品小官,也足可让他们光耀门楣。

自称仅受过4年小学教育的陈炳权老先生,是董总已遭罢黜的主席叶新田的老战友。

他為挺叶而编著《新院风波议题争论辑》时,不忘在书中自我介绍他在60年代,曾担任劳工党增江支部秘书,更重要的是介绍自己是当地的“中选地方议员”,以增其光环。

60年代在新村与城市的地方议会选举,是右翼马华与左翼劳工党之争,后者就如今日的行动党,在华人支持下常大有斩获而主持地方议会。

不过,马华在国内一些新村,也有亮丽表现,不会惨至如“7-11”。

由於民选地方议员的资歷良莠不齐,因此,小议员也常闹出不少“笑话”,主要原因是在於当年的州政府,不仅开明,也真正做到让不少关乎民生的权力,下放到给地方议员处理,比如新村的门牌税、营业执照和清洁费等。

於是乎,新村的地方议会或市议会的会所,便成為民选议员的“小朝廷”。

已故芙蓉县长旺阿末有次欲找芙蓉区某新村村长邓某时,去电该村地方议会,适巧邓某不在会所,有人接过电话,旺阿末在电话中听到喧哗声,心感诧异,便问对方是谁,到底在议会内办啥事。

对方用巴剎国语回应说:“Sini Bikin Samsu”,旺阿末听后惊恐万分,以為一个神圣的地方议会,被人用来酿私酒,於是紧急命人把村长兼地方议会主席的邓某到来问个究竟。

却原来,地方议会当天租给当地某村民办喜宴,广府人常将“摆酒”称為“做酒”,加上接听电话者不諳国语,故有“Bikin Samsu”之误。

当年的新村,没有所谓民眾会堂之说,因此,村民常利用地方议会作為办喜事的场地。

地方议员是村民选出来的,遇村民要求皆难推搪。

芙蓉另一个新村有位村民办白事,家裡死了人,竟借地方议会“打醮”,唸经诵佛多夜,村民皆讚地方议员通情达理。

(星洲日报‧文:陈驹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