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慶民:要求馬助查1MDB資金挪用‧瑞士傾向透明處理

《星洲日报》2016-02-03 17:17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3日訊)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副主席雷慶民表示,瑞士總檢察署公開要求大馬提供協助調查一馬公司資金遭挪用一事,顯示該國在調查備受矚目的國際案件時,傾向更公開透明方式處理。

他表示,各國在調查跨國刑事案件時,依據司法互助原則,要求特定國家給予協助並非罕見舉止,只是大馬政府認為通過政府管道、不對外公開更為恰當。

他今日受詢時也透露,瑞士和大馬皆為聯合國反貪污公約(UNCAC)締約國,即使兩國之間沒個別簽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MLAT),瑞士也可以援引該公約46條文,要求大馬給予協助。

有關條文闡明,締約國應對公約所定犯罪之偵查、起訴及審判程序,提供最廣泛的司法互助,包括向個人獲取口供、提供資料、送達司法文件等。

無論如何,一旦被要求的締約國拒絕請求,則須說明理由。

全球目前有逾140個國家簽署該公約,大馬於2003年簽署並在2008年正式生效。

瑞士CPI排名遠超大馬

較早前,雷慶民也表示,瑞士在甫出爐的2015年國際貪污印象指數(CPI)中,在全球168個國家中,排名第7,獲86分,相反大馬排名連跌4級至54,分數是剛好及格的50分。

“如果以區域來看,歐盟各國平均分數都很高,如排名第一的丹麥有91分高分,顯示約先進的國家越透明,瑞士的排名也很前,顯示這些國家貪污情況,比亞太區域一些發展中國家少。”

另一方面,雖然瑞士總檢察署已表明,首相納吉非他們所指的“身份不明者”,但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指其一貫立場不變,即要政府擬出政治獻金相關法律。

政府在去年宣佈成立國家政治獻金諮詢委員會,並由掌管廉正事務的首相署部長劉勝權為首,而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主席阿克巴沙達爾也是成員之一。

“據瞭解,該委員會已召開數次會議,但目前尚處於參考及研究他國案例階段,不清楚何時會有實際建議。”

瑞士使館拒評論

雖然瑞士總檢察署已透露會通過瑞士駐馬大使館,正式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瑞士駐馬大使館發言人今日拒絕證實,是否交由該國駐馬大使邁克爾作為代表,會晤大馬總檢察長。

該發言人證實,已接獲本報諮詢電郵和瑞士總檢察長辦公室的請求,但拒絕透露相關日期和地點等細節。

“我們無法評論,此事要交由大使(邁克爾)決定。”

另一方面,瑞士總檢察署發言人也同樣拒絕發表進一步評論。

“除文告外,總檢察署目前無法披露更多和案件有關的訊息。”

她表示,有關刑事調查程序依據蓋火刑事程序法典73條文、及刑事法典320條文進行,鑑於調查須保密關係,無法提供更多詳情。

前美大使挺公開行事

此外,向來踴躍針對大馬政局發言的前美國駐馬大使約翰馬洛,則捍衛瑞士總檢察署的公開聲明,並指如果依照外交管道傳達訊息,將永遠得不到回應。

“唯一施壓大馬政府給予合作的方式,是公開行事。”

他說,不管是任何國家,總檢察長的共同角色皆是捍衛司法和尋求公義,但阿班迪的作為,卻會讓人以為他試圖掩護納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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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報道:盧慧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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