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億政治獻金”案 反貪會據稱掌握“環境證據”

《中国报》2016年1月28日

熟悉反貪會調查工作的消息透露,反貪會在調查SRC國際有限公司和“26億令吉政治獻金”報告中,確曾建議在刑事法典下,提控首相3項罪名。

消息指出,有關控狀包括了SRC轉賬進入首相銀行私人戶頭的交易,被指牴觸刑事法典第403條文,即不誠實地挪用財物。

消息向“當今大馬”指出,目前已有“環境證據”可以提控首相濫權,但當局必須證明首相知道這項交易。早前總檢察長莫哈末阿班迪指出,首相並不知道SRC的轉賬事宜。

隨後,“路透社”也引述反貪會消息,指反貪會曾建議刑事提控首相,但卻被總檢察長拒絕。

反貪會特別行動組主任巴赫裡在受詢時,對此守口如瓶,拒絕證實。

總檢察長前天指出,根據反貪污委員會就SRC國際有限公司及26億令吉捐款的3份調查報告整體據理和證詞,納吉並沒有犯下任何刑事罪行。

但反貪會隨後發文告說,隨著阿班迪指示反貪會結案後,反貪會最高管理層議決把總檢察長的決定,提呈給反貪會行動檢討小組。